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娱评|像琼瑶一样拒绝忍气吞声,原创精神才能胜利

澎湃新闻特约撰稿 平四眼
2015-12-18 18:44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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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8日,琼瑶诉于正侵权案二审维持原判,于正须道歉并赔500万。

12月18日,历经近十九个月的诉讼历程,琼瑶诉于正抄袭侵权案尘埃落定:北京市高级法院一锤定音,驳回五位被告上诉,维持原判,琼瑶胜诉。即认定《宫锁连城》侵犯《梅花烙》的改编权和摄制权,判令被告方停止侵权,于正向琼瑶道歉,包括于正在内的五位被告赔偿琼瑶500万元。琼瑶方律师发微博公布此消息,并表示:“知识产权胜利了!原创精神胜利了!”

琼瑶回应胜诉。

2014年4月15日,琼瑶在@花非花雾非雾官方微博 上发布文章,文中怒斥于正的《宫锁连城》抄袭《梅花烙》,并恳请广电总局领导让《宫锁连城》停播。之后不久,琼瑶再次通过微博发文,宣布此事已诉诸法律途径,要将于正、《宫锁连城》的出品方及播出平台告上法庭。去年12月25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对琼瑶起诉于正等侵权案进行宣判,琼瑶胜诉,于正方面发表声明表示不服判决,提出上诉。

今年4月二审时,于正发长微博表达对侵权案的感想,声称“命运为他布下很大一盘棋”,并“感谢琼瑶老师”,称“这种棒喝的力量,对于我这样的年轻编剧比一万次的赞扬更弥足珍贵。”于正还提到要以“素心示人,度越一世”,然而从头到尾,于正没有对是否抄袭做出明确回应,更未向琼瑶公开道歉。

直到今日,这个案件终于有了最终结果,琼瑶胜诉,并透过她在北京的某文化公司微博表达激动心情,认为这次判决是一次历史性的宣判,对保护原创有深远意义。

琼瑶和于正的这场侵权纠纷,从一开始,舆论便是站在琼瑶这边的。明星们站队支持琼瑶,网友几乎一边倒地支持琼瑶,并有刘和平、宋方金、赵冬苓等百位编剧联名支持琼瑶。这种支持,很大程度上,不是来源于于正抄袭的种种细节证据,而是于正在圈内微妙的风评让网友对其职业操守和创作实力一直有些质疑,另外贵圈抄袭之风太盛早已让观众们厌恶不已了。

《梅花烙》剧照

《宫锁连城》剧照

事实上,于正走红多年,多部作品被网友扒出有“抄袭”之嫌。《宫锁心玉》被质疑部分台词与《流星花园》雷同,《宫锁珠帘》被指人物和故事都像《甄嬛传》,这部被琼瑶告上法庭的《宫锁连城》就更不必说了。要状告于正的也不是琼瑶一个人,此前,悬疑作家周浩晖也曾表示要跟于正“法庭见”。原因是于正的作品《美人制造》涉嫌抄袭他的小说《邪恶催眠师》。

然而,真正引起大众广泛关注的,还是琼瑶这个案子。琼瑶本身的知名度所带来的舆论关注,对她的维权之路多少有所加持。毕竟,近两年文艺圈“借鉴”之风盛行,吃了暗亏的大小创作者不计其数,不乏有抄袭者凭借抄袭上位比原作者更红的情况。网上的各种争论对骂刷了一波又一波,也是然并卵,真正诉诸法律来维护自己合法权利的创作者并不多。

一方面,很多创作者觉得维护著作权是“费力不讨好”,像琼瑶这样打个官司耗时近两年的算是常态。而不光是时间成本,高昂的诉讼费用也让一些被侵权的创作者望而却步。再加上费力维权的的作者们,有一些会被圈内冠上“难搞”“麻烦”的名号,导致少有合作方再问津的例子也不在少数。这让一些创作者觉得:比起花时间烧钱打官司还落不着好,不如忍气吞声和气生财。

这种“费力不讨好”的消极心态,是因为圈内抄袭的案例太多,解决的案例太少,像琼瑶这样成功维权的创作者不多。而抄袭盛行,究其根源还是因为影视圈内缺乏真正的创新意识和职业精神,迷信大数据和热门IP,编剧玩的是“拼盘”的手艺:什么题材热就一窝蜂地去做什么,凑一帮人扒热门剧集热门小说,攒热门人设热门桥段,美其名曰“分析借鉴”,实则东家偷个黄瓜,西家顺个茄子,琢磨着观众最新的口味凑合凑合拍出来圈完钱走人。这家圈完,另一家再上,又来扒剧“借鉴加分析”,陷入了奇怪的循环。这让现在荧幕上充斥着的大部分电视剧,题材同质化严重、故事情节单一,人物桥段也像得亲如孪生。

风气不正,成了屡禁不止的“大势所趋”,被不同抄袭者多次侵权的也大有人在,这让许多被侵权的创作者有苦难言,有位网络作家就曾无奈调侃:“(抄袭者)都是一片地里的小窝瓜,我也不能因为哪个长的格外大点,就逮着那个抡,其他都不管。做人不能太偏心啊。”

另一方面,现在的抄袭者们,玩的都是“将被抄袭作品进行改头换面后再窃为己有”的高级抄袭,高级抄袭需认真辨别,甚至需专家鉴定后方能认定。抄袭者使用“高级抄袭”技法,钻法律的空子,在抄袭中或改变作品类型,或改变作品表现形式,然后堂而皇之称自己是“借鉴”。在这样的抄袭面前,什么是“借鉴”,什么是“抄袭”,成了很难界定的问题。

这种“无法界定”的难题, 说白了,还是产生于著作权法中的模糊地带。在目前的著作权法中,著作权的对象是作品,作品的特征强调:“作品是思想、情感的表现形式,而不是思想、情感本身。”那么,笔者在想,对此是不是可以理解为:法律侧重于保护作品的表达手法和表现形式,而对于作品中所蕴含的思想要如何进行保护,却比较模糊。然而,在许多涉嫌抄袭的纠纷事件中,涉及的关键就是表达方式改头换面后,相似的故事情节、人物设定是否能够被判定为抄袭侵权。缺乏行之有效的抄袭判定方法,是类似纠纷中的难点。

2015年3月3日,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就将琼瑶于正的侵权纠纷案评为“2014年度中国版权十大事件”。今天,琼瑶的胜利,毕竟还是给中国众多创作者注入一剂强心剂,这种典型案例,对于抄袭者有警示意义,对于将来更多类似案件的处理有一定的参考价值,对于影视行业的良性发展也有正面影响。

截止发稿,于正尚未对今日的终审结果发表看法,只在中午发了一条推广自己新剧的微博,这心理素质,也是久经考验磨练出来的宠辱不惊。琼瑶方面据说还要写一篇19个月来心路历程的长文,诸君可以期待一下阿姨会不会写一篇经典小言文风的维权故事。

但是,对于一个普通观众来说,我对影视圈的抄袭者们只有一个疑问:抄来抄去的这么累,拍的电视剧不还是那么烂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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