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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三年来,上海经公开听审的不捕嫌疑人无一人逃逸、重新犯罪

澎湃新闻记者 陈伊萍
2015-12-19 09:57
来源:澎湃新闻
浦江头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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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8日,上海市人大代表集中视察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上海市人民检察院信息化建设以及司法改革工作情况。在上海市人民检察院,人大代表们还现场观摩了一场通过远程视频方式进行的逮捕公开审查。

当日,人大代表一行实地察看了上海法院12368诉讼服务平台及信息化建设工作。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崔亚东就全市法院在依法履行审判职责、服务保障大局、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等方面的工作作了介绍。据介绍,近年来全市法院以问题和需求为导向,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较集中的“六难三案”等突出问题,先后建立了“12368诉讼服务平台”、“律师服务平台”等11个诉讼服务系统,开拓了司法为民渠道,实现了诉讼服务“全方位、零距离、无障碍”。

随后,人大代表在上海市人民检察院通过远程视频方式,集中观摩一起由闵行区检察院进行逮捕公开审查的案件,同时听取市检察院检察长陈旭关于本市检察机关开展信息化建设和司法改革试点工作情况的介绍。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薛潮参加观摩活动。

据介绍,逮捕公开审查工作一改以往封闭化的审查模式,引入审判的三角架构,在专门的办案场所由检察官居中主持,主要对犯罪嫌疑人认罪、但对社会危险性有争议的案件进行公开审查,听取侦查机关、律师等意见,最终作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开审查可由检察官依职权启动,也可由犯罪嫌疑人、律师提出申请。为确保公开公证,公开审查过程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

此次公开审查的是一件盗窃案。2014年底至2015年11月,60多岁的高某先后六次至自己居住的小区一户一楼人家,窃得被害人放置在后院的景观盆栽六盆价值人民币1500余元。该案被移送闵行区检察院审查逮捕后,高某的律师向检察机关申请公开审查。在当日的公开审查中,公安机关认为高某一年内多次盗窃,且作案时拨开摄像头不让自己被拍到,有一定反侦查意识,不能排除再次犯罪的可能,具有社会危险性。高某的律师则认为,高某在本市有固定住所及固定收入,平时表现一贯良好,再犯可能性较小;系出于爱好的动机盗窃盆景,所盗盆景除已枯死的外均已归还被害人,且在审查逮捕期间达成谅解,社会危险性较小,可以对其取保候审。

闵行区检察院在听取双方意见后,并结合该案犯罪情节和事实,以及高某的社区表现证明、案发后被害人谅解书等材料,依照法律规定,当场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逮捕公开审查工作开展近三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共公开审查逮捕案件300件352人,其中,依职权启动215人,依申请启动137人,依申请启动的比例由2013年的24.7%上升至今年的46.6%;有律师参与的253人,占71.9%;公开审查案件主要集中于寻衅滋事、盗窃、故意伤害、妨害公务等常见多发犯罪;公开审查后,批准逮捕124人,不批准逮捕228人,不捕率64.8%,不批准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采取取保候审等措施。截止目前,不批准逮捕的案件公安机关均未提请复议复核,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没有一人逃逸、重新犯罪。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逮捕公开审查工作不仅有利于体现审查逮捕的司法属性,使办案人员更加准确地评价犯罪嫌疑人的社会危险性,同时这种“看得见”的审查过程,能够让当事人充分行使诉讼权利,让审查结果更加具有说服力,进一步提升司法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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