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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预算工委:至今无一例因违规举债被问责,建议严处
董宇 邱耀洲/人民日报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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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上午,全国人大常委会听取《国务院关于规范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报告中指出,一些地区债务规模较大,个别地区存在发生局部风险的可能性。此外,违规举债、变相举债仍有发生,监管难度较大。
据了解,2015年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的地方债限额为16万亿元。据财政部门预测,债务率预计约为86%,低于100%的风险警戒线,债务风险总体可控。
今年3月起,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对规范地方债工作进行调研。调研报告中指出对地方政府债务的规范化管理还存在突出问题,对存在的问题不够重视,忧患意识不足,风险意识不强,“至今也没有一个地方或个人因为违规举债被问责。”
报告建议建立具有可操作性的问责机制。建立地方政府债务违规举借责任追究制度,明确执法主体和处理程序,责任追究到人,对违法行为坚决处理,严肃问责。
对于“现任举债不还债”、“新官不理旧事”等乱象,建议建立惩罚机制,将领导干部任期内地方债指标纳入考核体系,离任要审计,终身要负责。并建议国务院对债务规模较大、债务风险较高的地区开展专项调查,处理一批典型案件和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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