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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泰州原副市长贾春林被控受贿130万,法院将择日宣判

澎湃新闻记者 蓝天彬
2015-12-22 22:56
来源:澎湃新闻
长三角政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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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春林。资料图

12月22日,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从江苏检察网获悉,江苏泰州原副市长贾春林受贿案12月17日在南京开庭审理。法院将择日宣判。

今年7月21日,江苏省检察院以受贿罪对贾春林(副厅级)立案侦查。

经江苏省检察院指定管辖,11月16日,盐城市检察院对贾春林以涉嫌受贿罪向盐城市中级法院提起公诉。

检方指控:2003年至2014年期间,贾春林在担任泰州市建设局局长、党委书记、兴化市政府代市长、兴化市委书记、泰州市政府副市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顾某、泰州市某房屋拆迁有限公司等个人或单位谋取利益,先后收受贿送的款物,折合人民币120万余元、港币9.8万元、美元1000元。

澎湃新闻此前曾报道,今年1月23日,江苏省纪委通报,经江苏省委批准,泰州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贾春林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接受组织调查。

53岁的贾春林,曾在泰州8个副市长中排名第二,分管住房城乡建设、规划、城市管理、建筑业等领域。

澎湃新闻采访了解到,贾春林在泰州当地“口碑还算可以”、“干了一些事”。但是,对于贾的施政风格,仍褒贬不一、争议极大,特别是在其主政兴化市时。

主政兴化时,曾有强拆自焚事件

贾春林,1962年3月生,泰州姜堰当地人。1979年9月,他进入扬州师范学院中文专业学习,毕业后当过中学老师、校长。

1989年11月,27岁的贾春林踏入仕途,任县级泰州市教育局办公室副主任,此后官运通达。

2006年6月,贾春林任兴化市委副书记、代市长;6个月后,任兴化市委书记。

兴化是泰州下面的一个县级市,贾春林这一干,就是6年。直到2011年6月,他担任泰州市政府副市长。

多名接近泰州官场人士曾说,贾春林很可能早在兴化任期内就出了问题,涉及城建领域。

“贾春林在兴化这几年,做事有魄力,一方面城市变化很大,确实变好了;另一方面,老百姓也有些意见。”泰州兴化一名官员对澎湃新闻说。

这名官员举了几个例子。一是大办“油菜花节”,“人文兴市”,把兴化的旅游搞起来。澎湃新闻发现,兴化的这个旅游节,曾把成龙、宋祖英、杨澜等一线明星、名人邀请过来助阵。

二是投入民生工程,比如,建设防洪大堤,“以前洪水来了,很多人家进水、漫灌,建了几年防洪大堤就好多了”。又比如,改造街道、道路,搞绿化,让城市变靓。不过,这点也有争议,当地传言贾春林的亲戚朋友介入工程,大肆赚钱。

兴化另一名官员称,贾春林为人高调,说一不二,雷厉风行,在兴化大拆大建,“改造城中村时,老百姓敢抵抗,有的就被抓起来了”。

澎湃新闻从多名官员处了解到,2011年5月,兴化一名男子因不满法院对其租用10多年的房间进行强制拆除,将汽油浇到身上后点火自焚。

此事当年媒体亦有报道。但贾春林的仕途并未因此受损,1个月后,他升任泰州副市长。

兴化人对贾春林感情复杂,有人说他“为官一任,有所作为”,也有人说他“面子工程、形象工程做得多”;有人说他“豪爽”、“有能力”,也有人说他“懂得取悦老百姓,做了一些事,但不是正儿八经地为老百姓做事,背后的利益勾兑没人知道”。

贾春林有着多面性。一名与之相熟的当地人称,曾听贾春林说,他捐赠了几年的绩效和奖金,有10多万元,这让他相当惊讶。

多名下属官员接连落马,他却“有惊无险”

“贾春林太有个性,他定了的事,没人敢反对。出事是意料之中。”泰州官场人士说,“他在当市长的时候和书记相处不好,当书记的时候和市长相处不好。”

泰州一名原镇党委书记对澎湃新闻称,自己和贾春林没处好,贾春林要把他调往别处,他不愿去,结果“被整了”。该人士称,另一名镇长,亦有类似遭遇。

有官场人士称,贾春林“任人唯亲,手下出了很多问题,比如兴化市建设局原局长陈学俊、兴化市财政局原局长盛卫东等等”。

澎湃新闻检索发现,最近几年,兴化至少有6名级别不低的官员落马,其中一些人更是作为“一把手”的贾春林提拔上来的干部。

杨建,兴化市政协原副主席,于2012年12月被泰州市中级法院认定犯受贿罪,判处其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财产400万元。在贾春林在兴化主政期间,杨建担任过副市长。

梅建成,兴化市政协副主席时,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没收财产15万元。在贾春林主政兴化期间,杨建担任过副市长。

李安康,兴化市规划局原局长,其利用职务便利和影响力,先后向开发商杨某、王某、朱某、戴某等4人无偿借款330万元。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9年6个月,并处没收财产30万元。

陈学俊,泰州市环境保护局原副局长,曾任兴化市住建局局长,先后59次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价值48万余元。因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6个月,并处没收财产30万元。有与贾春林相熟的当地人对澎湃新闻说,“贾春林曾经想保陈学俊,但没成功”。

盛卫东,兴化市财政局原局长,非法收受他人11.5万元,多次接受相关单位送给的礼金11万余元。2011年9月,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2个月。

吉海涛,兴化市建设工程管理局原副局长,先后多次收受他人所送的现金合计30余万元。

身边人接连出事,贾春林却一度连续多年“有惊无险”。据了解,早在2009年,他就一度被坊间传言出事。直到6年后,靴子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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