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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通报:强拆医院前“有关人员”曾清查建筑,已成立调查组

澎湃新闻记者 段彦超 发自河南郑州
2016-01-07 19:59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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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7日上午9点20分,位于郑州市区的郑大四附院放射科、太平间遭强拆。医院供图

针对“郑州大学第四附属医院遭强拆”事件,1月7日下午6点28分,郑州市惠济区政府新闻办向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通报称,惠济区政府高度关注,目前已成立调查组。如果在调查中发现有违法、违纪情况,将严肃处理,一查到底。

1月7日上午9点20分,位于郑州市区的郑大四附院放射科、太平间遭强拆。医院称,强拆时有病人正在检查,强拆致放射科设备损坏,仅此损失数百万元;太平间被推平,6具遗体被埋;强拆中发生冲突,医院3人受伤。

事发现场。

据新华社报道,医院放射科主任刘春光说:“我正在里面给一个病人做胸片检查,房子一下被捅个大洞,病人吓得半死。”

医院宣传科副科长袁方告诉澎湃新闻,放射科遭强拆,医院医疗活动被迫中止,许多患者需要转院。

袁方和医院后勤部主任陈磊说,拆迁系因配合市政江山路拓宽工程,但(放射科)拆不拆和赔偿问题还在协商,突遭强拆。

惠济区政府新闻办《关于“郑大四附院遭强拆”舆情的情况说明》则称,了解到的初步情况为,郑大四附院CT室、太平间两处建筑在江山路道路红线范围内,属必须拆除的建筑物。惠济区征收办于2015年1月15日、2015年11月25日、12月18日,多次对郑大四附院下达《自行拆除通知书》,但一直未果;经办事处1月7日中午调查,在拆除实施前,有关人员已对建筑内的人员进行了清查。截至18点,尚未发现人员伤亡。通报强调,详细情况还将做进一步调查。最终处理结果,将及时向媒体公布。

通报未提及医院所称“30多名身份不明、身穿迷彩服强拆者”身份,也未回应医院称遭强拆时有病人正在检查。

澎湃新闻注意到,通报称拆除实施前,有关人员对建筑内的人员进行了清查,但为何未转移太平间里的遗体,却未解释。

事发现场。

通报中强拆的“有关人员”到底是什么人?澎湃新闻致电通报中“多次下达《自行拆除通知书》”的惠济区征收办贺姓工作人员,其未接电话。此前,惠济区征收办副主任熊志亮、贺姓工作人员对澎湃新闻称,不知道是谁强拆的。

熊志亮介绍,惠济区政府2015年元月就给医院下过征收决定,医院没有行政复议,也没有向法院起诉,征收决定已生效。

对此,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主任杨在明律师指出,征收决定生效,并不意味着征收办或者区政府就具备了直接进行拆除的权利。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26条规定,若双方就补偿协商不成,那么作出征收决定的惠济区政府,还应作出征收补偿决定,送达给医院。对于征收补偿决定,医院方在法定期限内没有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诉讼的情况下,作为征收方的惠济区政府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通过非诉审查程序,对征收补偿决定的合法性进行审查。若法院认为征收补偿决定是合法的,则由法院下达强拆令。

杨在明强调,法院下达强拆令后,具体的执行方式有两种:一是由法院直接执行;二是由征收方实施,但是,无论采取哪种方式执行,由法院下达强拆令都是必经环节。

此前,接受澎湃新闻采访时,惠济区征收办贺姓工作人员也称,按照正常程序,政府应该向法院起诉医院,等法院判决后,由法院来执行拆迁,但双方还谈着(协商)呢,没有走到法院那一步,“所以(医院突遭强拆)我们也很纳闷”。

事发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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