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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地陆续修改计生条例,“超生儿”落户难问题有望解决

澎湃新闻记者 赵孟
2016-01-10 12:02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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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后,全国各地也陆续开始修改各自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 )注意到,多个地方在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时,明确将计划生育政策与户口登记“松绑”。

这是在落实中央的政策要求。去年年底召开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九次会议强调,“把计划生育等政策与户口登记脱钩,加强户口登记管理,全面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

第六次人口普查发现,“黑户”人群超过1300万,大约一半来自于逃避计生罚款而没有到派出所办理户口。

随着计划生育政策与户口登记的脱钩,“超生黑户”的现象有望解决。

随着计划生育政策与户口登记的脱钩,“超生黑户”的现象有望解决。  视觉中国 资料图

“超生儿”落户北京限制规定被删除

1月8日,北京市人民政府法制办网站公布《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草案送审稿)》,向社会征求意见。

对比现行的《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草案送审稿)共删去条款17条,包括鼓励晚婚晚育、落实避孕结扎等规定。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修正案(草案送审稿)明确“删去第41条”。

现行《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41条规定(以下简称“第41条”),“育龄夫妻一方或者双方为外省市户口,违反规定生育的,夫妻本人及其子女的户口不予批准进京。”

这成为“男京女外”夫妻为“超生儿”登记户口的最大障碍。在其他地方,“超生”家庭如果按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即可以为孩子登记户口。但第41条的存在让北京的许多家庭“想交社会抚养费都没地方”。

澎湃新闻此前报道,因妻子为四川户籍,北京户籍的武艺一直无法为“超生”的女儿办理户口登记。如今女儿已读小学,因为没有户口武艺只有托朋友花高价才得以让女儿入学。但女儿没有学籍卡,亦无法购买相应的保险。

长期关注计划生育问题的律师吴有水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管理条例》并未明确新生儿的户口应该随父还是随母,出于方便,父母可以自愿选择将孩子的户口随父或随母。

但第41条规定的存在导致了两个结果,“超生儿”要么随母亲落户外地,要么不上户成为黑户。许多“男京女外”夫妻认为,一家人的工作和生活都在北京,把一个孩子户口落在外地会带来诸多不便。因此,这个群体“超生”的孩子多数成了“黑户”。

如今第41条的删去意味着,今后一方是北京户籍的夫妻,即使是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生下子女,也可以办理登记入户。而“男京女外”夫妻的“超生儿”也有望获得合法北京市民身份。

北京怀柔区卫计委一位工作人员向澎湃新闻透露,《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改后,“男京女外”夫妻子女落户问题“都不是问题了”。她称时间不会太久,“最快一两个月”。

深圳籍夫妻的“超生儿”可直接上户

此前对落户限制较严的深圳也放宽了政策。

2015年12月24日,深圳市人大常委会通过《〈深圳经济特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决定取消出生入户要求查验计划生育证明的规定,将新生儿上户口与计生证明“脱钩”。

原《深圳经济特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31条规定,公安部门办理出生入户登记时,应当核查申请人的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这也成为深圳“超生黑户”现象的一大原因。

深圳罗湖区市民王长德和妻子都是深圳户籍,他们的第二个女儿于2004年出生,由于是计划外生育,至今未能给女儿办理户口登记。

修正后的《深圳经济特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已将“公安部门办理出生入户登记时应核查计生证明”的条款删除。这意味着,夫妻双方均为深圳户籍的“超生”家庭,不用提供计生证明即可以登记入户。

1月7日,深圳市公安局相关人士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根据新修订的《深圳经济特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公安机关办理本市户籍居民婴儿出生登记不再核查《计划生育证明》,即婴儿父母不需先行到计划生育部门办理《计划生育证明》即可申报入户。

王长德告诉澎湃新闻,许多和他情况类似的“超生”家庭,已经在当地派出所办理了入户登记,并未要求提供计生证明。他也于1月8日向公安部门提交了入户材料,由于孩子年龄超过6岁,需要一段时间审核,“应该不会有什么意外”。

但修正后的《深圳经济特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仍保留了对“随迁入户”者要求核查计生证明的规定。这意味着,一方为深圳户籍,另一方为外地户籍的夫妻,随迁落户深圳仍然受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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