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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日报刊文:还敢说熔断曾“经审慎论证和公开征求意见”?

姜洪/检察日报
2016-01-11 08:54
来源:澎湃新闻
法治中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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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月4日,上海陆家嘴天桥,LED屏上显示着当日沪深股市的指数。  早报记者 贾亚男 实习生 余思亭 图

2016年新年上班第一周,有一场“试验”花费了几万亿元人民币。4个交易日,新推出的熔断机制就启动了4次,其中1月7日的二度熔断使得当日的交易时间仅有短短15分钟,整个市场就收市了。放眼全球,中国股市独一无二!“熔断”一时成为热词,各种段子满天飞。调侃背后是愤怒,不少专家、网民呼吁:“取消了吧!”

这次,证监会迅速听取了民意,紧急研究后于深夜叫停了“熔断”。但是,股票市场市值几万亿已经打了水漂,这样的代价,好像不是一个“暂停”就能交代的。

金融市场,如今已经是一个国家不可缺少的生产要素市场、市场经济下沟通诸要素市场必不可少的一环。股市作为金融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其重要性相信监管部门比谁都清楚。这个市场对我国来说是新事物,很多方面有待成熟。因此,任何机制上的变化都要慎之又慎,“鞋子合不合适只有脚知道”,除非实践证明有效可行。

不客气地说,熔断机制的出台如此仓促,公众难免怀疑征求意见程序“走了过场”,也让人看到当下许多“拍脑袋”决策的影子。

证监会负责人表示,中国股市引入熔断机制是在2015年股市异常波动发生以后,应各有关方面的呼吁开始启动的,有关方案经过了审慎的论证并向社会公开征求了意见。征求意见时反对意见不绝于耳,机制推出后4天就被市场轻易地投了“否定票”,真不知道为何还敢说“经过了审慎的论证”和“向社会公开征求了意见”。如果真是这样自信,公众可以有这样一种疑问,这是不是在扎扎实实“走过场”?想想熔断机制推出前那些被忽略的逆耳忠言;想想不经过充分市场模拟就敢推出的“自信”,有没有人脸红出汗?

“拍脑袋”决策之所以屡禁不止,监督缺乏、问责不力是根本原因。行政问责有多种,刑事问责也有规定,对于类似事件,问责部门是不是该拿规矩的尺子量一量?

知错就改,还是好同志,对暂停熔断,我们可以点个赞。但一码归一码,错误决策带来的负面影响和真金白银的巨大损失,乃至对整个经济的损害,也该有人来担责。更要反思的是,决策在征求民意的过程中,怎样才能不糊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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