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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任江苏省检察院书记刘华:丈夫在我任公职期间不兼职做律师

澎湃新闻记者 蓝天彬
2016-01-13 20:52
来源:澎湃新闻
长三角政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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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任江苏省检察院书记刘华。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1月13日从江苏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20次会议获悉,已任江苏省检察院党组书记的刘华被提请任命为省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1952年出生的省检察院检察长徐安已不再担任党组书记。

刘华,女,1961年5月生,南京人,中国政法大学刑法专业硕士研究生。曾任上海市社科院法学研究所所长助理、院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2004年8月任上海市高级法院副院长。2007年10月任上海市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2016年1月起,任江苏省检察院党组书记。

在13日的拟任职发言中,刘华说,我到检察机关工作后,首先要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确保“刀把子”牢牢掌握在党和人民手中。要低调务实,勤勉敬业,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加大查办、预防职务犯罪力度。

“堂堂正正做人,清清白白干事。”刘华表示,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凡是让干警做到的事自己带头做到,凡是让干警不做的事自己坚决不做,言行一致,坚决不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

刘华说,将严格加强对亲属、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约束,决不允许他们搞特权、耍威风、作出有损检察机关形象的事。

“我特别说明一下,我丈夫陈乃蔚是复旦大学法学院教授,兼职做律师。我接到组织安排后,他已致函上海市司法局、律师协会,不再进行律师注册年检,承诺在我担任公职期间不从事律师业务,以支持我的工作,避免‘合理怀疑’。”刘华说。

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姜涛告诉澎湃新闻,法官、检察官的配偶不是不能担任律师,而是有一定限制。我国《检察官法》第20条规定,“检察官的配偶、子女不得担任该检察官所任职检察院办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法官法》第17条规定,“法官的配偶、子女不得担任该法官所任职法院办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

姜涛认为,刘华的丈夫现在仍然可以当律师,因为法无禁止皆可为,“刘华为了避嫌作出这样的表态,表明了她的工作立场和政治高度。”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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