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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优秀县委书记刘兴明升任山东临沂市委常委、纪委书记

澎湃新闻记者 王哿 钟煜豪
2016-01-18 11:07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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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山东又一位全国优秀县委书记获得晋升。

据齐鲁网报道,1月14日,山东省安丘市召开市委常委扩大会议,宣布省委和潍坊市委关于安丘市市委主要负责同志职务调整的决定。经山东省委研究决定:刘兴明同志提拔交流担任临沂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不再担任现职。

此前担任安丘(县级市)市委书记的刘兴明是山东2015年“七一”前夕被中组部授予“全国优秀县委书记”称号的5名干部之一。

刘兴明

公开简历显示,现年55岁的刘兴明(1961.7)是山东寿光人,1980年7月参加工作,1982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

刘兴明曾长期在山东潍坊下辖的寿光市(县级市)工作,先后担任过寿光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委常委、秘书长,市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等职,2009年2月任潍坊市公路局党委书记、局长。

2011年11月起,刘兴明赴山东潍坊下辖的安丘市(县级市),出任市委书记一职。

据《大众日报》2015年6月报道,如何迎难而上,带领全市广大干部群众努力改变落后面貌?直面这一问题,时任安丘市委书记刘兴明以“兴一方经济、保一方平安、造福一方百姓”为己任,恪尽职守、积极作为、敢于担当。

当时的安丘,部分干部士气低落、作风松垮。在刘兴明主持召开的第一个项目建设调度会上,就有一名科级干部因醉酒在会场打起了呼噜。

看到这种情况,刘兴明当机立断,把项目建设调度会改成了作风建设动员会。“抓作风,先刹吃喝风,严明工作纪律!”他主持制定了工作日中午无例外禁酒、公务人员日常行为“十不准”等制度,部署开展了“庸懒散浮”集中整顿活动,从严管理党员干部,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3年来,全市立案查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496起,处分党员干部309人,其中科级干部55人,真正让规矩纪律成为带电的“高压线”。

此前的2015年6月30日,经党中央同意,中组部决定对在县(市、区、旗)委书记岗位上取得优异成绩的102名同志授予“全国优秀县委书记”称号,予以表彰。

其中,山东淄博市淄川区委书记的杨洪涛、泰安市岱岳区委书记王永征、潍坊市安丘市委书记刘兴明、威海市环翠区委书记林红玉及德州市齐河县委书记孟令兴5人一同获得全国优秀县委书记的表彰。

在刘兴明之前,杨洪涛、林红玉已获提拔。杨洪涛升任淄博市委常委、副市长,林红玉已也被提拔为潍坊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3人均跻身副厅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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