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雍正反腐的成功与失败

烽火无烟
2016-01-19 16:46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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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四爷一直是影视剧里的常客,不过,他的形象总是定格在夺嫡时的城府深、残暴、不择手段。然而真实历史上的雍正,是一位励精图治、勤勉的皇帝,尤其是他力推反腐,即位之初,就终结了康熙朝遗留下来的朋党之争,同时针对多年以来形成的府库亏空问题进行彻查,无数贪官在这股清查风暴中落马。新书《雍正反腐启示录》把雍正定位为一位古代的廉政先锋,却没有把笔墨过多地放在他与贪官污吏的斗争上,而是剖析他反腐的得失成败,从大历史的角度来评判雍正的反腐生涯。澎湃新闻获得授权,摘录其中一章。

腐败如同一剂腐蚀剂,可以一点点腐蚀掉一个国家的肌体,这也是清朝灭亡的一个重要原因。当然,这个过程不是一蹴而就的。从理论上说,集权社会想要根治腐败几乎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这是由社会的根本体制决定的,从这个角度来说,雍正的积极反腐可能会延缓腐败的加深,但不可能根除这一存在了几千年的社会顽疾。

用辩证的眼光来看,任何一项新政,任何一项改革,都有它的得与失,都有它的成功和失败之处,雍正十三年来的反腐也是如此。对于雍正的功绩,我们在前文中已经谈过不少,接下来,我们就着重来谈一下雍正反腐的失败之处。雍正反腐最显著的失败就是其不彻底性,这种不彻底性表现在多项反腐政策之中。

第一,在清查追赔的过程中,雍正虽然爱抄家,但也并非一棒子打死。雍正限期三年之内补赔,只要能在这个期限内把亏空的钱粮补上,雍正是会从轻发落的,也就是说,即使你的亏空数额巨大,足以定罪处斩,雍正仍然会给你留下生存的余地。对于一些有能力补赔的贪官来说,这显然是逃脱罪责的有效途径。从这个角度来说,清查追赔的目的只能追回被贪官克扣的钱粮,最大限度地填补财政亏空,并没有达到有效的惩贪目的。

第二,在取缔陋规的过程中,雍正仅仅是发布过谕旨,并没有相应的制度性建设,从这里,我们也可以看出,雍正对此并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所以,尽管雍正即位之初就宣布取缔陋规,但仍有官员不断跳出来顶风作案。比如前文中提到的江宁织造曹頫,他在押运龙衣的过程中,因为过多地向当地驿站索要骡马、柴草而被山东巡抚塞楞额举报,进而被雍正革职抄家。需要注意的是,曹頫事件发生在雍正五年(1727年)的年底,距离雍正第一次发布取缔陋规的时间已经过去五年了。如果雍正真的重视取缔陋规的话,身为江宁织造的曹頫怎么可能如此不当回事儿呢?而且,可以想到的是,曹頫每年都要向皇宫进贡织品,像这样索要骡马、柴草的事儿肯定不是第一次干,而直到雍正五年(1727年)才被查处,可见,取缔陋规在当时并不是特别严重的犯罪行为,像曹頫这样的官员肯定大有人在。

第三,养廉银制度的实行本质上是雍正的一次妥协行为。明清两代官员的工资普遍很低,根本不足以养家糊口,这也是腐败泛滥的一个重要原因。但是,雍正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官员低俸的问题,而是利用收上来的耗羡钱粮来发放养廉银,这本身就是一种舍本逐末的行为。而且,养廉银的发放标准不一,有的官员得到的养廉银是正常薪俸的几百倍,有的官员得到的养廉银只有正常薪俸的几倍,这种巨大的反差很容易造成官员心理上的不平衡,这种不平衡心理会诱使他们走上贪污的道路。

第四,捐纳制度的实施。捐纳,说白了,就是卖官鬻爵,这种现象古已有之,比如东汉中后期和唐朝中后期。而到了清代,卖官现象几乎贯穿了整个王朝。所以,你会看到清朝不少官员都是通过捐纳步入仕途的,比如李卫、田文镜、杨文乾。由此可见,清朝的捐纳现象是多么普遍。

捐纳不是无缘无故产生的,捐纳制度的出现有其特殊的历史原因。清朝初期,经济相对凋敝,财政也很吃紧,而连年的战事又需要大量钱粮,于是,清朝的统治者便想出了通过卖官鬻爵增加财政收入,进而弥补国用不足的方法。随着时间的推移,当清朝的政局稳定之后,卖官现象也逐渐形成了制度,这就是捐纳制度。

朝廷对捐纳的危害也是了解的,所以,清朝后来的统治者也几次颁布禁令,禁止买官卖官。但是,禁令发布没多久,很多地方官员就跳出来表示反对,因为这时的捐纳已经成为增加地方财政收入的重要手段。所以,每次禁令都无疾而终。某种角度上说,捐纳制度实际上是把官职商品化了,让它成为可以公开买卖的商品,大家竞价,价高者得。如此一来,选官制度就遭到了巨大破坏,有权有势之人可以不通过科考来谋取功名,即使是地痞流氓也可以混入官僚集体,整个官僚集体几乎成了菜市场,吏治能不败坏吗?

当国家通过这种形式出售官职时,实际上把政府的尊严也一并卖掉了。官员们对国家和政府也不再那么忠心,他们没有太多的道德约束,做官也没有丝毫的责任感,一切的目的就是金钱至上。国家卖官是为了钱,官员买官也是为了钱,而当国家和官员都赚到钱的时候,最终埋单的只能是劳苦大众!

就是这样一项败坏吏治的弊政,雍正在十三年的反腐生涯中,从未涉及,也从未禁止,在如火如荼的捐纳现象面前,雍正选择了暂时性地失明。然而,捐纳制度是吏治败坏的根源之一,不对捐纳进行改革的话,任何形式的吏治改革都会徒劳无功。

第五,监察机制的缺失。我们现在知道,腐败产生的根源是权力的不受节制,也就是说,当一个人可以毫无顾忌地滥用权力时,他必将走上贪污腐败的道路。而在清朝,能对权力起到监督作用的监察机制是缺失的。

根据清朝的法律规定,清代最高的监察机构是都察院,地方上的监察工作则由各省督抚承担。这些监察机构负责对朝廷和地方大员的日常行为进行监督。但是,在实际情况中,由监察机构弹劾检举出来的贪官污吏却寥寥无几,大部分贪官的落马是自行败落或出于一些偶然因素而被发现的。而且,不仅监察机构不给力,一些监察官员还产生了贪腐行为。

事实上,清朝的监察机构并非独立部门,它主要是为皇权服务,是天子的耳目。这种定位就造成监察机构的监察力度大大弱化,很难起到应有的监察作用。同时,在监察官员内部还存在满汉之分——主要分为汉科道官和满科道官。从表面上看,汉科道官和满科道官是平等的,可以相互制约的,但实际上,汉科道官的地位明显不如满科道官,这就导致监察人员内部存在着巨大的分歧和矛盾。汉科道官能力较强,但被压制,满科道官能力差,却占据高位,这也大大削弱了监察机构的监察作用。

监察机制的缺失,必然会使官员的贪污更加肆无忌惮,但是,雍正对此又采取了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态度,这样一来,清朝政府根本无法对贪官污吏形成足够的威慑力,这也是雍正时期,尽管反腐力度不断加大,但贪官依然层出不穷的根本原因。

当然,雍正反腐的失败绝不仅仅是以上几点原因造成的,从根本上说,雍正反腐的失败是由封建专制制度本身决定的。

在封建君主专制时代,君主是国家的最高主宰,君主的意志凌驾于一切法律和机构之上。因此,从根本上来说,封建专制体制就是人治,于是,君主的品性和性格会影响国家的发展走向和政治决策。

所以,雍正反腐工作即使成功也只能是暂时的,一旦皇位易主,这些或积极或消极的政策能够继续实施下去,全看下一位继任者的品性和态度。如果你对历史足够熟悉,你就会知道正是由于乾隆对雍正新政的逆反,以及乾隆性格上的重大缺陷,才导致了雍正反腐的失败。这些内容在下一节中有详细叙述,这里先不提。

另外,君主专制制度的另一大恶果,就是君主的任何行为都是从维护自身统治出发的,这样一来,雍正的反腐工作不过是维护皇权统治的手段,从这个角度来看,雍正之所以反腐,就是认为官场腐败已经严重威胁到他的皇权统治,但换了乾隆,它不认为贪腐对皇权的威胁有如此严重,所以他自然不会再将反腐政府大力推行下去。

如果我们联系当下的话,雍正的反腐工作还是给我们今人提供了许多启示的,我总结了如下三点:

第一,反腐不能浅尝辄止。不能总是在浅水区,必须要深入进去,无论是力度还是广度上,反腐必须要狠,不能犹豫不决,更不能姑息纵容。

第二,建立健全人才选拔制度。只有保证官员的政治素质,才能最大程度地降低个人腐败的可能。

第三,注重法治,杜绝人治。无数的历史事实告诉我们,人治是靠不住的,必须依靠健全的法律制度,将权力锁进笼子里去,这才是杜绝腐败的根本方法。

《雍正反腐启示录》,烽火无烟/著,北京联合出版公司 2016年1月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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