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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纪委原副书记王喜远因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

澎湃新闻记者 张家然
2016-01-18 21:33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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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年61岁的王喜远在2015年11月卸任山东省纪委副书记后,已因严重违纪问题被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这一消息由山东省第十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公报低调披露。

2016年1月18日,山东省纪委监察厅网站发布《中国共产党山东省第十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公报》。公报文末提及,“全会审议并通过了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牛启忠、王喜远严重违纪问题的审查报告,确认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之前作出的给予牛启忠、王喜远开除党籍处分的决定。”

官方简历显示,1955年6月出生的王喜远是山东烟台人,1976年4月参加工作,1979年12月入党,山东省委党校业余本科班经济管理专业毕业,省委党校大学学历。

1999年8月,时任山东省烟台市委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的王喜远调任山东省纪委研究室主任,此后历任山东省纪委办公厅主任,山东省纪委常委、办公厅主任,山东省纪委常委、秘书长等职。

2012年6月,王喜远出任山东省纪委副书记。

2015年1月,时年60岁的王喜远出任政协山东省委员会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并于2015年11月卸任山东省纪委副书记职务。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查询政协山东省委员会网站发现,截至发稿,王喜远的名字仍在政协山东省委员会经济委员会副主任之列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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