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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刊文:BAT巨头们不作恶还不够,应引导社会多向善

赵展慧/人民日报
2016-01-25 06:57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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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百度对“变卖血友病吧”事件做出正式道歉,并宣布病种类吧全面停止商业合作,只对权威公益组织开放。因为关乎生命安全,百度贴吧事件引来了众多指责。但也有一些声音认为,百度知错就改善莫大焉,在互联网商业时代,有些领域的红线并不清晰,加强监督的同时应该给予企业更大的纠错空间。

各种观点的背后,多少涉及一个老问题——企业的商业利益和社会责任如何平衡?

追求利润最大化是企业的“天性”。作为现代社会运转最主要的组件之一,企业盈利能力也代表着自身乃至整个国家的竞争力。企业逐利天经地义,但这不应该成为唯一的排他的目标。当企业产生负外部性的时候,如果企业不承担相应的责任,等于将成本转移给了社会。

在互联网时代,企业、社会、个人的互动前所未有地充分。尤其是像BAT这样的互联网巨头,在行业内占据垄断地位,无论是产生正外部性还是负外部性,都可能被放大到难以想象的地步:既能让天下没有难做的生意,也会一不小心让假货横行;既可以让千里讯息一线牵,也可以让谣言铺天盖地。在人人都是“低头族”“拇指族”的今天,大型互联网企业应当承担更大的社会责任。

那么企业利益与责任的边界在哪里?有企业把不作恶作为底线。如今看来,这个底线还不够高。无论是百度,还是阿里,他们的成功都源于借助互联网补上了传统产业信息不对称的短板。换言之,信息的真实性、集纳信息的开放性与包容性、发布信息的透明度与共享度,恰恰是互联网行业安身立命的基础。或许互联网平台自身没有“坑蒙拐骗”,但容忍这样的行为存在,并为其提供空间,甚至从中渔利,就会动摇互联网行业的根基。基础不牢,谈何发展?覆巢之下,焉有完卵?打个不一定恰当的比方,自己的一亩三分地,即使承包给别人种了,是否也应该过问一下种的是小麦还是大麻?打的药、施的肥是否适量?毕竟地是自己的,应当考虑到许多长远问题。

特别是BAT这样的领头羊企业,自己不作恶还不够,还要引导全社会排斥恶、多向善。大企业不仅指产值大、利润大,更指其社会影响力大。影响力也是竞争力。虽然履行企业社会责任的效益在短期内难以显现和量化,但由此赢来消费者的忠诚度,长期看也能转化为实实在在的利润。随着中国企业越来越多地参与国际竞争,跻身世界强企,也得有好口碑,必须参与到包含企业社会责任在内的高层次竞争中去,而不仅围绕着成本等展开低层次竞争。

当然,企业履行社会责任,难免有动力不足的时候,这就需要健全外部环境,让承担合理的社会责任转化为企业自身的理性选择。这种外部动力可以是舆论监督,还应该有政府对制度和规则的完善和创新,对履行社会责任的企业给予合理的鼓励。愿大企业率先垂范,让履行社会责任更快地成为企业界共识。(原文标题为《“不作恶”还不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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