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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儿费报销成“僵尸规定”,检察日报:应该保留还应提高额度

何勇海/检察日报
2016-02-03 08:03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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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二孩”政策的全面落地,与其相关的一系列政策、福利都开始成为人们关注的话题。很多职场女性呼吁加强托儿保育的政策支持,以保证能协调职业发展和生育需求。其实,职工在托儿保育方面是享有托儿费这项福利的。但记者采访发现,很多职工根本不知道有这项福利。在20多位已育职工中,仅有4人听说过托儿费福利,仅有2人享受到了这项福利(2月2日《工人日报》)。

既然企事业单位职工在托儿保育方面是享有托儿费这项法定福利,那么,我们有必要弄清这项福利是怎么规定的。虽然国家没统一规定,但各省市还是有自己的具体规定。比如上海,在2000年调整托儿所、幼儿园收费标准时,规定“各年龄段儿童入托管理费的收费标准中,父母单位各报销50元。残障儿童的父母单位各报销70元”。在山东济南,2003年多部门也下发了托儿费的报销标准,幼儿父母一方的单位每月每人最高报销标准不超70元。

对于托儿费报销规定,又有多少人知道呢?更甭说有多少家庭能享受这项法定福利了。现在最该反思的是,这项法定福利为何成为“隐藏”福利?从上述报道看,除了职工对此知之甚少外,还有部分职工认为,托儿费报销数额太少而懒得申请,进一步加剧了托儿费报销福利的隐匿化。不管是不知有该项福利,还是觉得数额太少不主动报销,都反映出相关部门或单位不作为,不主动确保这项法定福利得到不折不扣地实现,未免让人寒心。

据说有的地方,托儿费报销规定已成“僵尸规定”,既没执行,也没明确作废,即使自动作废,也没下发不准报销托儿费的规定,领导照报不误,且多报乱报,普通职工却无缘于此,乱象丛生。随着“二孩”政策全面落地,托儿费报销福利恐会在更多地方成“僵尸规定”,或自动作废,因为全面“二孩”时代,不再办理独生子女证,也就享受不到报销托儿费的好处。此时,其实更应对托儿费报销之类的“隐藏”福利予以清理及明确。

一是要清理到底有没有这类“隐藏”起来、未曾广而告之的法定福利?二是要明确这些法定福利到底还要不要不折不扣地执行下去?要我看,哪怕是在“二孩”时代,托儿费报销福利还是应该有,且要扩大其覆盖面,因为教育医疗等方面的物价高企、生养孩子的成本已占家庭最大支出的今天,政府应承担更多的鼓励老百姓生二胎的责任,而对“二孩”家庭报销一定比例的托儿费,也是解决二胎时代的入园难、入园贵等问题的一个抓手。

不仅应该保留托儿费报销福利,还应提高报销额度。在不少地方,十多年前每月托儿费仅几百元,若孩子父母双方能报销四五十元,等于报销了相当一部分。然而现在,一些中等城市普通幼儿园的托儿费每月也要上千元,私立幼儿园托儿费一个月要两三千元,每月报销四五十元,无异于杯水车薪。物价一直在涨,而托儿费报销额度十几二十年未变,这是不合理的。据说,山东2013年3月开始施行的新标准,托儿费最高报销额涨到双职工每月260元、单职工每月130元。这才是与时俱进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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