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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慈溪小轿车闹市撞伤4人:老爸无证驾驶,儿子顶包

邹洪珊/钱江晚报
2016-02-04 07:28
来源:澎湃新闻
长三角政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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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溪街口一轿车冲入人群,撞倒数人。

“街头一辆车突然冲入人群!横冲直撞,连撞数人,多人受伤!”

2月3日,一段浙江慈溪车祸的视频在网上疯转。视频中,一辆黑色的小轿车,在一个看似拥挤的路段,突然撞倒了多个路人。奇怪的是,多方面信息显示,这起车祸并不是最近发生的,而是早在一个月之前的元旦。根据当时的调查结果,肇事者是一个20多岁的小伙子。

可现在,随着视频流传的,是另一个说法:小伙子是替人顶包的,真正的肇事者,是小伙子的爸爸。

两种说法,到底哪个是真?

黑色轿车撞伤四人

伤势最重的前天才出ICU

2月3日,钱江晚报记者也看了那段视频。视频显示,事发地点在慈溪新浦大街路群英中心附近。

记者设法联系到了事故的受害人家属之一的黄女士——她的妹妹,在这次车祸受了重伤。

黄女士说,她是在1月1日晚上7点多接到妹夫的电话,说妹妹进了急救室,正在抢救。

当天深夜近12点,她从深圳赶到慈溪人民医院,当时妹妹的手术刚刚结束。

医生说,妹妹伤到了肝脏,伤口有7到8厘米,而且还不止一处,此外肋骨断了两根,盆骨、肩骨都有多处骨折,伤势很重。当天晚上,医院就下达了病危通知书。

妹妹在ICU呆了32天,2月2日才出来。

到底事发时是个什么情况,黄女士也是在这两天看到视频才知道——当时妹妹正在路上走,黑色轿车突然启动,撞倒多人……

当时肇事的车辆,把撞到的人拖行了七八米,四人受伤,黄女士妹妹伤势是最重的。

出来认罪的“肇事者”

原来是替没驾照的老爸顶包

黄家人最想搞清楚的,就是妹妹受伤的原因。

黄女士说,1月4日她就和其他伤者家属,到逍林交警队询问情况。当天肇事方的人也去了,是一个年轻的小伙子,一直在哭, 什么话都没说。

交警说,肇事人就是这个小伙子。

小伙子大约20多岁,在上海工作,当天回慈溪看父母,他说自己途经这个路口时把油门当刹车,撞上了一辆电瓶车。

当时因为要处理事故,小伙子就停下车。谁能想到,车子没有熄火,也没有挂空挡,突然启动,撞到了很多行人,其中就包括了黄女士的妹妹。

不过当时交警也说,事故还要进一步调查。他们收缴了肇事车辆的相关材料——车子的保险、驾驶证都是这个小伙子的。

可是前两天,交警部门又打给黄女士的妹夫,给出了新的调查结果——

通过重新审视视频后,交警部门发现:事故发生时,小伙子是坐在副驾驶座上的,而真正的肇事人,是小伙子的爸爸。

还有一个情况,这个爸爸没有驾照。小伙子是“替父顶包”。

剧情反转太快,黄家人懵了。

2月3日,慈溪公安局的官方微信,也对于这一事故情况进行了通报——

2016年1月1月下午15时许,新浦镇老浦江路发生一起交通事故,致4人受伤,其中1人伤势较重。

经交警部门深入调查查明:肇事驾驶员许某(男,1969年4月出生,安徽宿州人)无证驾驶一辆黑色轿车,途径事发地点时因操作失误连续撞倒黄某某、陈某某、马某某、曾某某等四人(其中黄某某伤势较重,但无生命危险)。案发后,在交警部门调查过程中,许某儿子许某某(男,1991年4月出生,安徽宿州人)作假证明为父亲“顶包”。

交警部门说,目前,肇事父子都已被拘留。

无证驾驶加顶包,父子俩面临刑事处罚

2月3日,记者从慈溪公安处了解到,目前,许某某因向公安机关提供虚假证言被行政拘留7天。下一步,公安机关将根据受害者伤势鉴定结论,依法决定是否追究许某刑事责任。

记者也咨询了浙江煜华律师事务所孙佰军律师。

孙律师说,根据《刑法》对交通肇事罪的相关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从目前得到的信息看,如果肇事车辆撞到了四个人,在没有人员死亡的情况下,根据法律的规定,肇事司机在没有其他特殊的情况下很有可能不构成交通肇事罪,但受害人可以要求肇事司机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但如果事实情况是没有驾照的老爸驾车发生事故,儿子替老爸顶包,那情况就发生变化了。

《刑法》对交通肇事罪还规定: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因为黄女士妹妹的伤势较重,基本符合重伤的相关条件,又加上肇事的老爸无证驾驶,所以老爸的行为是涉嫌构成交通肇事罪的。

如果儿子为掩盖老爸的犯罪行为,向交警提供虚假陈述让交警误以为自己是肇事司机,儿子的行为就涉嫌构成包庇罪,也将面临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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