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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纪委机关刊:干部在政治上出问题,对党危害不亚于腐败问题

白广磊/中国纪检监察杂志
2016-02-04 20:42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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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岐山同志在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的工作报告针对今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了“七大任务”,其中第一项就是“严明党的纪律,完善监督制度”。

报告强调,严明政治纪律,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贯彻执行廉洁自律准则和党纪处分条例,实践好“四种形态”;完善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法规制度。这些任务要求贯彻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不仅是各级纪检机关的工作遵循,也是对各级党组织的明确要求。

严明党的政治纪律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把严明政治纪律体现在党的建设全方位、全过程,严肃查处周永康、令计划、苏荣等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消除了党内重大政治隐患,彰显了全面从严治党、严明政治纪律、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坚定决心。

但从信访、巡视发现的问题及查处的严重违纪问题看,违反政治纪律的问题仍屡见不鲜。有的党员干部党性意识淡薄,漠视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无视组织原则;有的政治问题和腐败问题交织,经济腐败为政治目的服务,严重危害党和国家的政治安全。

政治纪律是最重要的纪律,政治可靠是对党员领导干部第一位的要求。干部在政治上出问题,对党的危害不亚于腐败问题,有的甚至比腐败问题更严重。

对此,全会报告进一步强调,要严明政治纪律,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

吉林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崔少鹏认为,严明政治纪律要抓住“关键少数”,坚决贯彻党中央的要求,把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的行为作为执纪审查的重点,严肃查处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政治利益和经济利益相互勾连等问题,坚决维护党的集中统一。

“要加强对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纠正不认真执行中央决策,对法规制度和规定搞选择性、随意性执行等阳奉阴违、我行我素,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海关总署党组成员、中央纪委驻海关总署纪检组组长胡玉敏表示。

许多省(区、市)纪委书记认为,当前严明政治纪律要强调看齐意识,特别是在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上向党中央看齐。纪委必须督促党委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加强对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真正把纪律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是“换届年”,全国各市、县、乡三级领导班子将陆续进行换届。对此,全会报告专门强调,在地方领导班子换届工作中,纪检机关要严格把好党员领导干部“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严明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加强监督检查,推动形成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实践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四种形态”为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提供了实现路径。过去一年来,各级纪检机关在思想认识、责任担当、方法措施上跟上中央要求,实践“四种形态”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数据显示,2015年,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共谈话函询5.4万件(次),其中反映失实予以澄清了结的2.8万件(次);对违反纪律的给予党纪轻处分和组织调整20万人,党纪重处分和重大职务调整8.2万人;涉嫌犯罪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4万人。值得一提的是,还有5400余名党员干部主动向纪检监察机关交代违纪问题,彰显了“四种形态”的强大震慑和治病救人的感召力。

此次全会报告再次强调,要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让咬耳朵、扯袖子,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大多数,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的是少数,而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能是极极少数。

“用好‘四种形态’,首要的是充分发挥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落实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江西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周泽民认为,运用“四种形态”,实质是寓“严”和“实”于党组织对党员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中,体现对党员的严管厚爱。

纪检机关如何实践好“四种形态”?周泽民认为转变执纪理念是前提。“从日常调研的情况看,一些纪检干部仍然存在‘违纪只是小节、贪腐才立案审查’的思维和工作惯性,与实践好‘四种形态’的要求相违背。”他认为,纪检机关要首先转变思想观念,树立“查办大案要案是成绩、抓早抓小抓好预防更是成绩”的政绩观,坚持依“纪”进行监督执纪问责,既盯住少数“烂树”,更放眼整个“森林”。

实践好“四种形态”,对各级纪检机关来说,责任不是轻了、而是更重了,执纪的力度不是小了、而是更大了。对此,不少纪委书记认为,应按照全会要求,在深化“三转”上更进一步、更深一层。要进一步创新方式方法,提高思想政治水准和把握政策能力;要从信访受理、线索处置、谈话函询,到执纪审查、调查谈话、审理报告都坚持纪在法前,把“四种形态”运用情况作为检验工作的标准。

完善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法规制度

实现全面从严治党,铲除不良作风和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离不开法规制度。全会报告着眼于探索党长期执政条件下强化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的有效途径,形成发现问题、纠正偏差的机制,就修订党内监督条例和研究修改行政监察法作出部署。这是对监督体系进行的顶层设计,必将是今年引人注目的“重头戏”,也是法规制度建设中的大事。

“自我监督对于执政党来说极为重要。我们的政党制度决定了必须要靠党内监督实现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湖北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侯长安认为,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要求,把加强党内监督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

加强党内监督,必须进一步完善党内监督的法规制度。然而,现行党内监督条例已不能完全适应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需要,存在监督主体比较分散、监督责任不够明晰,监督制度操作性和实效性不强等问题。

根据全会部署,今年要着手修订党内监督条例,以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为根本目标,围绕责任设计制度,围绕制度构建体系,把监督责任压给各级党组织,明确纪委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加强上级党组织对下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加强对各级一把手的监督,把历史经验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开展党内监督的新实践新经验转化为制度成果。

我们党总揽全局、领导一切,监督国家公务员正确用权、廉洁用权,是党内监督的题中应有之义。据统计,我国公务员队伍中党员比例超过80%,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中党员比例超过95%。可见,不少党员干部同时也是国家公职人员,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具有高度的内在一致性。

全会报告提出,要研究修改行政监察法,坚持党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建立覆盖国家机关及其公务员的国家监察体系,使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相互配套,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相互促进、相得益彰,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法规制度的修订和完善,必将有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的贯彻落实。但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只有严格执行,才能使法规制度成为管党治党的利器。今年1月1日,新修订的廉洁自律准则和党纪处分条例正式实施。全会报告对贯彻执行两部法规提出了明确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认真履行抓执行、强落实的主体责任,通过真抓严管,推动两部法规执行到位。各级纪委(纪检组)要以“六项纪律”为尺子,把监督执纪各项工作做深做细做实,真正做到依规治党、违纪必究,把党规党纪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立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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