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Logo
下载客户端

登录

  • +1

郑州一民警被指私扣车辆非法变卖,两次被投诉后遭行政警告

卢雨/上游新闻
2016-02-18 18:25
来源:澎湃新闻
直击现场 >
字号

2月18日,上游新闻从河南省郑州市公安局官网证实:郑州民警左卫华陪同其父亲将他人车辆开走,造成当事人多次投诉,被郑州市公安局纪委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正是这样一则回复,在举报人吴帅帅看来,处罚太轻——吴帅帅称,自己的车辆被左卫华利用职务之便非法开走、扣押后,还被左卫华伪造资料非法变卖,种种行为不但违反了《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还涉嫌违法犯罪。

找老板要账未果,民警出面暂扣员工车辆

27岁的郑州小伙吴帅帅,在向上游新闻提供的举报材料里,详细提及了民警左卫华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扣押车辆、侵害合法权益的事件。

吴帅帅是郑州祥榕轩酒店有限公司的客服人员。2015年4月26日下午,公司一客户左忠义又来找公司老板。原来,左忠义与祥榕轩老板有资金往来,前来找老板讨要一笔15万元的借款;此前左忠义就来过几次,但都没见到老板。

这一次,左忠义是跟一35岁左右的中年男子一块儿来的。左忠义称随行男子是一名警察——因一直没有讨回这笔借款,左忠义已报警。此后,中年男子向吴帅帅等员工出示了警官证。

“警官证上的名字叫左卫华,所在单位是郑州市公安局。”吴帅帅回忆。他坦言,由于公司财务紧张,老板一直联系不上,所以公司财务部门当时也没法为左忠义清偿那笔借款。左忠义当场情绪激动,说要搬公司的东西来做抵押,吴帅帅遂与同事把左忠义与随行民警带到另一间办公室安抚。

“不经意间这名警察看到桌子上有个车钥匙包,就拿走了。”吴帅帅说,去的那间办公室正是他的办公室,而车钥匙包以及里面包着的车钥匙也是他的。

一开始,吴帅帅就对警察拿走车钥匙的行为提出质疑和抗议。毕竟,钱是老板欠的,与员工吴帅帅无关。警察解释说,接到群众报案反映祥榕轩公司涉嫌违法,所有职员都应配合警方调查,有必要还会安排去录口供,所以在事情没调查清楚之前,只是暂时把车开到公安局停车场扣押,等调查清楚后再通知取回。

想到老板为人不错,出于为老板“背书”的考虑,吴帅帅勉强同意让左卫华将停在郑州市商都路通泰路居然之家停车场的那辆广汽本田汽车开走。

资料显示,车辆过户给了一个胡姓男子

说是扣押的车,竟被非法过户给了第三人

车牌号豫A1ZP68的广汽本田是吴帅帅2014年1月购买的,裸车价13万多元;截至被民警左卫华开走来算,仅使用了一年零三个月。吴帅帅想到,那是他最后一次见到自己的爱车。

“想到左忠义报案,涉及公司的案子,应该就是附近派出所出的警。”吴帅帅4月27日就找到公司附近的派出所,但派出所民警都说没有左卫华这个人。他托朋友从公安系统内部打听得知,名叫左卫华的警察并不属于吴帅帅公司所在的郑东新区,而属于另一个区的公安分局。

当天下午,吴帅帅接到左忠义打来的一通电话,称车在左忠义手里,要吴帅帅督促公司尽快还钱。事后,他多方打听得知,左忠义与左卫华实为父子关系,左卫华在商城路公安局上班,对比照片确认,他正是开走吴帅帅车的民警。

“说是扣押的车辆并没有停在公安局指定的停车场,而是到了左忠义左卫华父子手里。”吴帅帅预感事情不对,便发动家人找车,但好几个月下来都没发现自己那辆车。

吴帅帅也找过警方报案,但没有立案,对方建议他直接去公安局投诉;他又找到公安局,工作人员又让他通过公安局的官网走信访渠道。

最为不解和意外的是,2015年10月,原本属于吴帅帅的广本轿车被过户了。吴帅帅提供的资料显示,2015年5月他曾为广本轿车重新办理过一张行驶证。“那时因为找不到车又怕被人非法过户,特别找到车管部门,听从车管所民警建议,重办行驶证,听说原来那张随车一道的旧行驶证就会自动失效。”

哪想到11月吴帅帅再到车管所查询时,与自己那辆车架号对应的车辆,车牌已变为豫AX28N1,所有人变为一位胡姓男子。

吴帅帅认为,过户资料可能是左卫华利用职务之便伪造的。因为身份证复印件并非他提供,签名也不是他的,二手车发票上登记的“原车主吴帅帅”的手机号,也不是他的。

两次投诉举报,涉事民警仅被局纪委行政警告

吴帅帅也曾给左卫华打电话要车,对方承认因为父亲住院已把车卖掉,卖车的钱给了父亲看病。此后多次拨打,左卫华要么出言威胁,要么不接电话。

2月18日,上游新闻记者多次尝试,拨打左卫华公示在商城路公安局的手机号,一直无人接听。

吴帅帅两次通过郑州市公安局官网局长信箱举报——2015年11月19日第一次举报,状态仍然为“处理中”;2016年1月12日第二次举报,才于1月28日收到办结回复。回复显示,信件由郑州市公安局受理。回复称,对于吴帅帅所遇到的问题深感抱歉。

“根据核查情况,左卫华身为人民警察,陪同其父亲将他人的车开走,造成当事人多次投诉,因此市局纪委给予左卫华行政警告处分。”至于关于双方车辆问题,办结回复建议吴帅帅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

“老百姓违法犯罪都会受到法律的制裁,警察违法就没人管么?”吴帅帅对回复中仅给左卫华“行政警告”处理并不满意。他也咨询过专业人士,行政警告是行政处罚中最轻的一种,只会影响民警晋升。

2月18日下午,上游新闻记者在郑州市公安局官网证实了这则回复邮件的真实性。但联系郑州市公安局宣传处工作人员,对方表示:如果回复邮件属实的话,那它就能代表郑州市公安局的意见。

著名行政法律师张新年认为,如果当事人吴帅帅所反映的情况属实,涉事民警利用职权干预经济纠纷,非法扣押并伪造案情处分他人财物等不法行为,违反了《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应当承担纪律责任。如果情节严重,可给予开除处分。其违法违纪涉嫌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澎湃新闻,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1
    收藏
    我要举报

            扫码下载澎湃新闻客户端

            沪ICP备14003370号

            沪公网安备3101060200029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