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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浦东治理群租不再“多头执法”,可避免各部门相互推诿

澎湃新闻记者 臧鸣
2016-02-19 08:56
来源:澎湃新闻
浦江头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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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将扩大浦东新区城市管理对“群租”等领域的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范围。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扩大浦东新区城市管理领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范围的决定》将自2016年3月1日起实施,原《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扩大浦东新区城市管理领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范围的决定》(沪府发〔2006〕18号)同时废止。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记者对比前后两个《决定》发现,扩大浦东新区城市管理领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范围具体事项包括依据居住房屋租赁管理方面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对违反最小出租单位、居住人数限制和最低承租面积规定的违法行为行使行政处罚权等。

正如新《决定》所指出:“扩大浦东新区城市管理领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范围,是推进浦东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工作的一项内容,也是本市深化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体制改革的进一步尝试。”

上海欧申律师事务所律师葛志浩认为,新《决定》体现了行政执法与社会发展同步改革的态势。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本质是为了提升行政管理的效率,目的是为了解决多头执法、职责交叉、重复处罚、执法扰民,以及行政执法机构膨胀等之前被老百姓所集中反映的问题。

“相比以往,这一措施更强调行政管理对解决实际问题的效率。”葛志浩举例说,“以‘群租’现象为例,这也是近年来经常被老百姓诟病的一个社会顽疾,如果严格按照执法程序,要解决这一问题,必须由房管、消防、治安、防灾、卫生等多方面的行政部门共同出面,租赁合同的备案系统运作由房管部门负责,而有扰乱邻里作息的现象则由公安部门管理,如果违法搭建,就涉及到城管执法,此外,假如群租房内涉及无照经营、生产的,还要由工商、质监(现已合并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监督、文广影视等多个部门参与,可见,在解决这一问题上,不仅牵涉面广,也涉及跨部门执法,在没有强有力的协调组织的情况下,问题是很难被根除的,而通过授权相对集中行政处罚,今后,‘群租’现象能明确为某一个行政部门管理,既避免执法部门之间的相互推诿,又能切实解决问题,这也是此次办法所体现的亮点。”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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