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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天价鱼饭店把养殖鱼当野生鱼卖,何以一直安然无恙?
【编者按】
哈尔滨“天价鱼”事件被认定是一起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的恶劣事件,涉事饭店被罚款50万元,吊销营业执照,并同步启动对相关责任人的问责程序。
新华社今日(2月21日)发表时评文章《“天价”乱象要从根上整治》指出,此次涉事的“北岸野生渔村”,证照与牌匾名称不符,把人工养殖鳇鱼当作野生鳇鱼售卖,恶意欺诈消费者。该店此前何以能够一直“安然无恙”?有关部门日常监管、发现和处理问题的机制到底出了什么问题?这都值得深刻反省。
以下为全文:
新华网哈尔滨2月21日消息,哈尔滨“天价鱼”事件2月21日有了最新进展,经哈尔滨市松北区调查,认定这是一起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的恶劣事件,涉事饭店被罚款50万元,吊销营业执照,并同步启动对相关责任人的问责程序。
近年来,国内旅游市场上各种“天价”乱象层出不穷。从东北“天价炕”,到三亚“天价海鲜”,从青岛“天价虾”到常州“百元粥”,不仅严重损害消费者权益,对我国旅游产业健康发展也造成不良影响。
当各种“天价”事件出现时,进行及时调查和果断处置固然必要,但其中教训绝不容忽视。此次哈尔滨“天价鱼”事件中,有关部门第一时间回应社会关切的态度值得肯定,但如果调查不扎实、回应失之于随意,就难以让人信服。
尤为重要的是,与事后调查和应急处置相比,加强旅游市场日常监管才是治本之道。面对“天价”乱象,监管部门应该主动作为。此次涉事的“北岸野生渔村”,证照与牌匾名称不符,把人工养殖鳇鱼当作野生鳇鱼售卖,恶意欺诈消费者。该店此前何以能够一直“安然无恙”?有关部门日常监管、发现和处理问题的机制到底出了什么问题?这都值得深刻反省。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加强旅游市场综合监管的通知》,部署改革创新旅游市场监管机制和加强旅游市场综合监管工作。通知强调要加快建立权责明确、执法有力、行为规范、保障有效的旅游市场综合监管机制,进一步解决扰乱旅游市场秩序、侵害旅游者权益等突出问题。各地相关部门应认真履职,从源头上重拳治乱,更好助力旅游经济转型升级,维护消费者权益和地方旅游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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