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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部要给环评制度装“利齿”: 禁绝未评先批、未批先建

澎湃新闻记者 刁凡超
2016-02-25 11:26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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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部正努力给现有环评制度装上“铜牙铁齿”,改变其长期以来“纸老虎”的形象!

针对规划环评“编而不评”“未评先批”“评而不用”,建设项目“未批先建”“擅自变更”“未验先投”等屡禁不绝的现象,环保部近期连续出台了一系列环评制度性文件,构建环评制度的全过程监管:事前预防要推动规划环评落地,实现源头严防;事中要把环评贯彻在项目建设的全过程,实现实时的“过程严管”;事后控制要尽快建立责任追究体系,实现“后果严惩”。

当前,规划环评落地难已经成为环评源头预防作用发挥的“拦路虎”,如果不尽快在制度设计和执行上实现大的突破,不能在参与宏观综合决策、优化空间布局和严格区域环境准入方面充分发挥重要作用,大范围的区域和流域环境质量恶化的趋势将难以遏制。

为创新环评制度与改善环境质量,环保部近期连续出台了一系列环评制度性文件,主要包括《关于加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联动工作的意见》、《关于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会商的指导意见(试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办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管理办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区域限批管理办法》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等内容。

环保部副部长潘岳表示,这批制度安排的首要重点就是推动规划环评落地。规划环评是预先控制的龙头。环保部部长陈吉宁多次指出,污染防治,防在前、治在后,预防是环保的第一要务。这就要求通过规划环评在决策链前端的早期介入,将“源头严防”理念有机融入产业规划、城市规划、流域与区域规划中。

潘岳介绍,为推进规划环评落地,环保部正在积极推进《环境影响评价法》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的修订,修订的核心内容之一就是大幅度提高对“未批先建”环评违法行为处罚额度,彻底解决“环境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问题。

潘岳表示,除了规划环评,还要对建设项目进行事中、事后的实时控制即“过程严管”,把环评贯彻在项目建设的全过程。为此,环保部发布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办法》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管理办法》。

潘岳指出,事后控制体现为“后果严惩”,这是全过程环境监管制度的根本保障。长期以来,规划环评“编而不评”“未评先批”“评而不用”、建设项目“未批先建”“擅自变更”“未验先投”等现象屡禁不绝,既是环境污染、生态破坏和突发环境事件的罪魁祸首,也是布局混乱、产能过剩、开发无序的主要原因,必须尽快建立责任追究体系。

为严格落实新《环境保护法》和《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环保部正在抓紧制定《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责任追究实施办法》,对未依法开展规划环评,提出党政领导干部责任追究的原则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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