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Logo
下载客户端

登录

  • +1

有人只有性别不假,“三龄两历一身份”成干部档案造假重灾区

光明日报
2016-02-27 10:19
来源:澎湃新闻
打虎记 >
字号

在普通人的眼中,干部档案既严肃又神秘,外人难以接触和了解。 东方IC 资料

“年龄越填越小,工龄越填越早,学历越填越高,身份越造越假”,有人如此调侃五花八门的干部档案造假乱象。

要勇于向档案造假“亮剑”。中央组织部把整治档案造假问题列为整治选人用人不正之风的6项重点任务之一,从2014年10月开始,在全国分三批部署开展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目前,第一批即省管干部档案专项审核工作基本完成,市、县两级和中央单位正在抓紧推进,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干部档案造假有哪些“马甲”,会带来何种危害,该如何整治这一不正之风?日前,记者就此进行了调查采访。

“三龄两历一身份”易被“整容”

在普通人的眼中,干部档案既严肃又神秘,外人难以接触和了解。那么,究竟什么是干部档案?

据了解,我国现行干部档案管理制度产生于20世纪50年代中期,采用仅限组织人事部门掌握的封闭式管理方式。中共中央党校党史教研部主任谢春涛介绍,根据《干部档案工作条例》的规定,干部档案包含的内容很广,比如干部本人的基本信息、政治思想、工作经历、受到的奖励惩处、配偶子女状况和干部提拔晋升的材料等。谢春涛表示,档案是历史、全面地考察和正确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也是兑现干部各种待遇的重要证明。

干部档案如此重要,在部分人眼中,对干部档案进行伪造和篡改,就成为其谋求提拔和晋升的“捷径”。

干部档案造假现象屡见不鲜。据了解,在上述省管干部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中,共有420人因档案造假受到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186人因档案问题被记录在案,未查清前不得提拔或重用,各地还通报了37起造假典型案例。在2014年中央巡视组两轮巡视中,被巡视的20个省区市中就有15个存在干部档案造假问题。

记者通过梳理发现,干部档案中的“三龄两历一身份”,即年龄、工龄、党龄和学历、工作经历以及干部身份等往往容易成为档案“整容”的对象,尤其是年龄、学历等“硬杠杠”,因为在干部提拔任用过程中作用较大,并且进行核查的成本比较高,所以成为档案造假的“重灾区”。

在山西太原市质量检验协会原秘书长王红英档案造假案中,就存在伪造虚假年龄、虚假身份、虚假任职经历等数项问题;广东省工商局原副巡视员张水生,被查出任惠州市工商局人事教育科科长期间,分别找人伪造其两个儿子的学历、工作履历和档案材料,使两人以干部身份办理工作调动;轰动一时的河北石家庄“骗官书记”王亚丽,更是“档案中除性别是真的外,姓名、年龄、履历均是假的”。

档案造假形成团伙作案

对于干部档案造假带来的危害,中国社科院马克思主义发展研究部主任辛向阳认为,档案造假冲击了正常的干部管理和晋升秩序,让好干部在无形中受到损害,造成“老实人吃亏,造假者得利”,也间接危害到人民群众和党的利益。

谢春涛表示,无论是采取何种形式、在哪个环节上造假,其实造假人的意图是很清楚的,就是利益驱动,无非是为了“挣面子、占位子、图帽子、捞票子”。在谢春涛看来,干部履历造假意味着其本人诚信有问题,更意味着对党组织缺乏忠诚度,既影响到党和政府的公信力,更会败坏社会风气。

谢春涛指出,干部档案存有一套严格的管理体系,都是由专门部门和人员负责保管,单纯一个人想造假往往很困难。从以往案例来看,都是有人帮助造假,勾结作案的比较多。“比如在户口问题上造假,就需要公安局、派出所的人帮忙。比如改党龄,往往需要组织部门的人参与。”

记者通过梳理以往案例发现,每一起档案造假背后都能牵扯出一批为造假和升迁提供便利的领导干部或者是工作人员。通报显示,在王红英档案造假案中,其在相关档案伪造过程中,分别得到了时任太原市商贸委员会组织部部长、人事处处长王秋兰和太原市财贸综合开发中心主任李某某的帮助。在广东查处的梅州市劳动教养管理所原政委钟立档案造假案中,12名责任人员分别受到党纪处分。

加强档案管理和责任追究

不时发生的干部档案造假现象,暴露出干部档案管理过程中存在的漏洞,对此应该如何弥补?

山东青岛某区委组织部一位工作人员对记者表示:“干部本人按规定是不能接触其档案的,出现造假现象,档案管理人员难辞其咎。有些部门和地区在档案管理方面不够严格,干部档案随身带、档案邮寄不走机要件的情况比较常见。档案经手的环节和人员越多,造假的空间就越大。”

该工作人员表示,电子档案是未来趋势,应推进档案数字化建设,建立全国统一的电子档案平台。当前,档案专业人才非常缺乏,应提高档案工作人员的专业化水平。

谢春涛认为,干部档案造假成本太低的问题较为普遍。对造假者一经查实,必须严厉惩处,更要追究默许、参与和帮助造假者的责任,构成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

记者注意到,修订后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不准涂改干部档案或是在“三龄两历一身份”等方面弄虚作假;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将档案造假纳入“对违反组织纪律行为的处分”一章,规定:篡改、伪造个人档案资料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辛向阳建议,要建立健全干部档案任前审核制度,还要对干部档案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必要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来自四川某地市委组织部的一位干部对记者表示,档案审核的关键是注重把档案与原始材料进行比对,同时应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对故意造假与填写档案时的疏忽进行区分,避免出现“漏检”和“误诊”现象。“虽然当前干部档案审核的工作量很大,但是对干部档案进行定期的严格审核是非常有必要的。这样才能肃清档案造假的不正之风,让党组织掌握真实的干部档案信息,选拔出可靠的人才。”该干部表示。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澎湃新闻,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1
    收藏
    我要举报

            扫码下载澎湃新闻客户端

            沪ICP备14003370号

            沪公网安备3101060200029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