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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广两大全国电力交易中心成立,与市场预期有一定落差

澎湃新闻记者 杨漾
2016-03-01 21:14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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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体制改革中的核心之一——交易独立,在3月1日迈出了第一步。

当天,北京电力交易中心和广州电力交易中心分别挂牌成立,并发布了各自的组建方案。根据方案,京广两大电力交易中心分别依托国家电网公司(下称国网)和南方电网公司(下称南网)建立,前者为国网全资子公司,后者由南网持股66.7%。

建立相对独立、规范运行的电力交易机构,是电力体制改革核心配套文件中早已明确的任务。作为回应,两个版本的电力交易中心均强调了“相对独立性”,称交易机构将与电网企业其他任务分开。但令业内担心的是,两套方案的部分表述,与此前的电改文件之间存在部分矛盾。此前文件中确立的交易监管体系,尤其是市场管理委员会的重要性,在此次两个方案中有所弱化,仍需要出台进一步的监管规则来确保其有序运行。

“与原来的市场预期可能会有些落差。”一位业内人士对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表示,相比之下,广州的电网控股模式更为市场主体所接受,“国网以全资子公司形式成立交易机构,并不违反配套文件。但从市场意愿上看,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是大家不愿意看到的。虽然说这个裁判员是相对独立,但毕竟相互之间有资产或人事关系,大家毕竟还是不放心。而关于监管的阐述,至少现在来看并不清晰。”此外,在处理与省级交易机构的关系上、交易机构与调度的分工上,广州版本也给出了更清晰的路线图。

市场管理委员会角色被弱化

设立专门的电力交易机构,是上世纪80年代以来全球范围内所有电力市场化改革的典型举措。一个公开透明、功能完善、规范运行的电力交易平台,将在能源资源优化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而交易平台的构建,也是一个十分浩大繁复的系统工程。

澎湃新闻梳理北京、广州两个版本的电力交易中心组建方案发现,两者均强调交易中心在财务上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行文和措辞也大同小异。

《方案》明确,北京电力交易中心主要负责跨区跨省电力市场的建设和运营,负责落实国家计划、地方政府间协议,开展市场化跨区跨省交易,促进清洁能源大范围消纳,逐步推进全国范围内的市场融合,未来开展电力金融交易;广州电力交易中心主要负责落实国家西电东送战略,落实国家计划、地方政府间协议,为跨区跨省市场化交易提供服务,促进省间余缺调剂和清洁能源消纳,逐步推进全国范围的市场融合,在更大范围内优化配置资源。

此外,广州版本特别提到,“在南方区域依托南方电网公司和各省电网公司分别组建广州电力交易中心和省(区)电力交易中心,形成合理分工、协调运作的电力市场和电力交易机构体系”。北京版本则并未明确。

在处理调度与交易的关系上,广州版本提出“重点开展中长期电力交易,负责落实国家指令性计划或地方政府框架协议,依据市场需求和市场主体申报情况组织年度、月度市场化交易。调度机构负责日以内即时交易和实时平衡。待市场逐步完善后,将日前交易职能由调度机构转交广州电力交易中心承担。”北京版本同样未涉及。

“从形式上而言,要推进市场化,至少要有交易机构。其标志意义在于,至少有了市场的基本框架,下一步交易如何进行也就有了依托。”长期研究电改的法律专家展曙光对澎湃新闻表示。

然而,也有业内人士对澎湃新闻指出,相较于此前下发的《关于电力交易机构组建和规范运行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以及国家能源局网站披露的《电力市场监管办法(征求意见稿)》和《电力市场运营基本规则(征求意见稿)》,对于交易机构的多重监管体系,在两个方案中有所弱化,尤其是关于市场管理委员会的作用。

“市场管理委员会在交易机构中扮演非常重要的角色,根据原先文件的定位像是公司的董事会,现在却更像是监事会。”一位资深电力业内人士称。

《实施意见》提出,为充分体现各方意愿,可建立由电网企业、发电企业、售电企业、电力用户等组成的市场管理委员会。综合上述三份文件中的表述,市场管理委员会的职责是:负责研究讨论交易机构章程、交易和运营规则,协调电力市场相关事项等;交易机构的高级管理人员由市场管理委员会推荐;电力市场管理委员会审定电力市场技术支持系统规划和设计方案。而此次两个交易中心的方案中,市场管理委员会的定位更侧重于“讨论研究市场运营规则”,对如何监管则着墨不多,还需新的规则予以明确。

调输一体,如何避免调度对交易机构的干预?

关于调度是否独立,本轮电改方案的定调是“不涉及”。这意味着,即使回归到“高速公路”属性,电网依然手握调度操作大权。

调度是电力系统中最重要的公共治理机构,具有电网运行指挥、事故处理、方式安排、交易实现等一系列公共职能,对安全稳定、生产交易、技术监督、主体准入、规划建设、信息管理等影响重大。2002年电改之后,原本独立的调度机构沦为电网企业的内设部门。

那么,在电网调输一体的情形下,仅有交易中心独立,如何确保调度机构不会对交易机构产生干预?此前就有电力人士指出,在这种情形下,调度作为中国电力行业内最强大的公器,只要这个核心职能依然属于电网企业,那么任何市场交易合约都是苍白无力的。交易机构很可能沦为形同虚设。

“比如一条线路,本来(输送功率)是可以送100万(千瓦)的,电网公司不愿意送,80万或者60万,没有如实反映客观情况,主要是怕这个。在技术上,他说行就行,不行就不行。”此前有发电企业人士对澎湃新闻称,电网企业在电力调度上的话语权,使得调度原则可能出现向“为电网企业效益调度”的偏转。

在这种情况下,就愈发显示出电力市场监管体系的重要性。根据目前的电改进度,多位业内人士均表示低于预期。

此外,根据电改文件,电网企业可以参与竞争性售电,但《电力市场监管办法(征求意见稿)》曾为电网参与竞争性售电划定了一系列准入规则,比如:若所在地区电力交易机构采取电网企业子公司的,电网企业所属售电公司暂不开展竞争性售电业务。那么,北京电力交易中心的成立,是否属于这种“禁止参与竞争性售电”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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