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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报:对司法人员遭受的软暴力,要制定专门的惩处法规

刘 勋 陈晓霞/人民法院报
2016-03-02 10:43
来源:澎湃新闻
法治中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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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一项保护司法人员依法履行法定职责的重要文件已经完成起草工作,有望在履行完相应审批程序后于近期出台。这项规定要求依法严厉惩处侵扰伤害、报复陷害法官检察官及其近亲属等妨害司法人员履行法定职责的行为,有效保护司法人员及其家人的人身安全和合法权益。

司法人员因为职业原因始终处于社会矛盾的最前沿,极易受到各种各样的伤害,但是遭遇严重暴力伤害案件仍是小概率事件,悲剧发生之后再严厉的打击也难以弥补暴力行为对法治的伤害,也无法挽回失去的生命与健康。因此,笔者认为保护司法人员必须重视预防工作,必须从小事着眼,从如何有效惩戒针对司法人员的软暴力开始。对司法人员的生命与健康的伤害行为可能会有相应的前兆,诬告陷害、侮辱诽谤、威胁跟踪、各种骚扰行为等都可能升级为暴力性的伤害,避免司法人员因为职业原因遭受暴力性伤害,就应该切实做到防患于未然,而不是等到流血事件发生之后再去反思。

对于司法工作人员而言,遭受软暴力早已司空见惯。但是司法人员却普遍不愿意为自己心灵的受伤讨个说法,究其原因,不外乎是讨说法的成本高,缺乏规范性制度的支撑。维护司法人员的尊严同司法作风建设界限不清、标准不明,导致纪检监察部门难以辨析举报信息的真实性质,因为缺乏专门追究软暴力行为的机构,对于软暴力者的法律责任追究基本停留在声明上。同时惩戒软暴力者的制度不统一、不规范,难以让惩处机制真正付诸实施,软暴力如果不及时惩戒很容易在司法人员的隐忍中发生质变。有些当事人以信访、申诉为理由,公开辱骂司法人员,还到处捏造事实举报司法人员徇私枉法,有些举报信中多是情绪化的猜测诋毁却不见丝毫真凭实据。有些当事人甚至频繁拨打司法人员的手机,不停地发短信。即便如此被辱骂、被诬陷、被骚扰,司法工作人员还要满腹委屈地写报告,还要被要求热情地接待当事人做解释。当对司法人员的心理伤害被淡化、被规避、被漠视之后,更严重的暴力伤害可能就正在酝酿。

在司法改革的宏伟蓝图上,司法工作者的职业保障必须要有浓墨重彩的一笔。不仅要从安全技术、警力配置等层面保护好司法人员的人身安全,还要从心理层面保护好司法人员的人格尊严和心理健康,不能让司法人员对心理伤害逆来顺受。对那些故意伤害司法人员生命健康权的硬暴力,以及辱骂、诬陷、骚扰司法人员的软暴力,不仅要制定专门的惩处法规,还应该建立专门的惩处机构、设立高效公正的处理程序,让司法人员对于任何伤害行为都能维权、也想维权。保护司法人员必须从软暴力着眼,让对司法人员任何形式的伤害都付出相应的代价,决不纵容、决不掩饰、永不妥协。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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