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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红宇委员提案:开通律师投诉的绿色通道,保障其执业权利

澎湃新闻记者 邢丙银 实习生 滕艺菲
2016-03-03 09:42
来源:澎湃新闻
法治中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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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委员、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刘红宇。  视觉中国 资料图

针对保障律师执业权利规定中的一些规定模糊、不便操作、缺乏律师投诉专门渠道的问题, 3月2日,全国政协委员、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刘红宇向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表示,她将提交一份《关于增加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救济途径的提案》,建议开通律师执业权利投诉的绿色通道。

2015年9月,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出台《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明确该五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保障律师知情权、申请权、申诉权等执业权利,不得阻碍律师依法履行辩护、代理职责,不得侵害律师合法权利。

此后,最高法还出台《关于依法切实保障律师诉讼权利的规定》,规定要通过“指定专门机构负责处理律师投诉,公开联系方式,畅通投诉渠道”等方式完善保障律师诉讼权利的救济机制。

不过,刘红宇委员认为,上述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制度初看详尽贴心,但推进过程中可能会遇到一些问题。

“首先是一些规定模糊,不便操作,使得相应规定难以落实。”刘红宇举例说,如对律师在执业过程中正当权利受到限制或侵犯的投诉,仅规定“及时调查,及时告知律师结果和答复”,并没有明确规定调查和做出答复的时限,使得这一规定或成“空文”。

刘红宇还指出,目前虽已开通12368诉讼服务热线,但它是一条针对所有诉讼主体的热线,并非专门针对律师投诉的渠道,由于一些接线员并非专业法律人员,对很多专业问题缺乏了解和认知,一般情况下只能简单记录,并不能解决问题。“尤其在处理律师投诉时,需要层层转交给案件具体承办法官,程序繁琐,效率低下,所以在实际操作中,这些保障条款很难真正起到保障律师诉讼权利的效果。”

刘红宇说,由于缺乏可操作的执业权利救济机制,律师在执业权利受到损害,无法通过合法途径有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时,这不仅无法保证司法公正,也导致部分律师采取了极端的做法,如在法庭上采取过激行为,煽动当事人做出不理性举动等。

为更好地保障律师的诉讼权利,维护司法公正,刘红宇建议最高法和最高检明确处理律师投诉的部门,针对12368专线的投诉难问题,可以尝试开通律师执业权利投诉的绿色通道,并与律协联动,形成方向性投诉监察,使得律师能够及时维护自身诉讼权利,更好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司法公正

此外,她还建议充分发挥法官、检察官和律师等行业协会的作用,在已有的行业间沟通平台基础上,增设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投诉平台,便于律师投诉,以便实质性地解决问题。同时,加强对律师投诉平台的制度建设,使得其解决问题更为规范、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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