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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委员张抗抗连续三年呼吁提高稿酬个人所得税起征点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3月4日从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获悉,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文字著作权协会副会长张抗抗连续第三年提交相关提案,建议“提高稿酬个人所得税起征点”。
1980年9月,国家颁布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开始征收个人所得税,同时确定了稿酬个税起征点为800元。
随着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工资、薪金的个税起征点在2006年、2008年、2011年三次上调,至3500元。但稿酬个税起征点始终维持在800元。
“大多数作者在收获微薄的稿酬的同时,却还要承担较高的个人所得税。”张抗抗在提案中写道,这种悬殊的差距和区别性对待并不合理。
张抗抗认为,提高稿费的个税起征点,是维持广大作家基本生存条件的需要。
“对于作家来说,创作一部作品要经历查阅资料、收集素材、采访创作、修改润色、定稿交稿、出版印刷等多个过程,期间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通常一本书的创作需要一年甚至几年时间,极少有人能在一个月或几个月内完成一本书,尤其是一些大型学术专著,还需要一个团队历时数年或十几年的辛勤劳动,而稿酬个税的起征点不仅未与月薪的起征点拉平,而且远远低于后者,这种稿费少反而纳税多的不合理状况,损害了作家的创作积极性。”张抗抗说。
“对很多人而言,稿酬本身甚至难以满足其最基本的生存需求,在此基础上,还要交纳比较高的个税,让很多以写作为生的作者生活更加捉襟见肘。”张抗抗说。
2014年9月,国家版权局和国家发改委联合下发《使用文字作品支付报酬办法》,提高了原创作品的稿酬标准。
张抗抗表示,在2013年国家版权局公开征求社会各界对《使用文字作品支付报酬办法》意见时,广大文字作者和公众对稿酬标准草案并没有多少意见,而对“提高稿酬个税起征点”极其关注,引起网络热议。
她认为,高税负“必然会严重损伤甚至制约作家的创作积极性和创造力的发挥,不利于保护和鼓励其创作热情,从而影响整个文化产业和文化事业的健康发展”。
此次是张抗抗连续第三年向全国政协提交提案,建议“提高稿酬个人所得税起征点”。2014年10月,身兼国务院参事的她还曾就此向国务院提交了“参事建议”。
张抗抗表示,2014年10月14日,其“参事建议”得到了高层领导的批示,认为这个问题值得重视,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会同国务院法制办进行研究并提出意见。然而两年过去,问题仍然没有丝毫进展。
除了张抗抗外,近两年还有其他全国政协委员提出过类似提案。
例如,作家赵丽宏曾在2015年向政协提交提案,建议立法部门尽快修改个人所得税法,提高稿酬个税起征点,参照薪酬个税,将稿酬个税起征点由原来的800元,提高到3500元。
赵丽宏说,一篇文章一部书稿,也许是写作者几个月甚至几年的劳动的结果。稿酬个税起征点和薪酬个税起征点,不应有这么大的落差。35年来,国人的收入提高超过十倍,而货币的购买力不到当时的十分之一,稿酬的个税起征点仍是800元,实在不合情理,这是对写作者极大的不公,也是对文学创作和其他用文字表达思想成果的劳动者的不尊重。
现代出版社社长臧永清在2014年也曾提交《关于调整现行出版物稿酬税收政策》的提案。
臧表示:“虽然这几年国家对出版业给予了很多政策支持,如降低增值税先征后返门槛,对图书零售、批发环节5年内免征增值税等,但受益方都是出版社,对作者的支持并不多。作者的创作是文化产业尤其是出版业的根,应该积极调动他们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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