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Logo
下载客户端

登录

  • +1

“长期存在家暴”无法证实,温州女子砸伤丈夫右眼被判缓刑

澎湃新闻记者 张刘涛 通讯员 华萱
2016-03-07 18:19
来源:澎湃新闻
长三角政商 >
字号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3月7日从浙江温州市平阳县人民法院获悉,该院日前一审判决一起涉及家庭暴力的故意伤害案,李某与丈夫因琐事争吵、肢体冲突中,拿玻璃杯砸中丈夫右眼致其构成重伤二级,李某因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半,缓刑二年。

庭审时,李某曾向法庭表示,夫妻二人长期存在争吵冲突,丈夫对其存在家暴。但根据之前警方及检察机关的侦查结果显示,上述情况均为李某一面之词。经法庭调查,其相关陈述无任何证据证明,因此法庭未采纳李某所谓的“长期存在家暴”一说。

因被告人李某在案发后有自首情节,且丈夫当庭表示对妻子的谅解,故法院经审理后决定对李某减轻处罚,并适用缓刑。这也是自3月1日《反家庭暴力法》施行以来,温州市审理的首例涉家暴刑事案件。

李某,33岁,大专文化,案发前与丈夫谢某共同经营一家公司,育有二子。据李某向法庭陈述,2014年5月的一天晚上,夫妻俩吃完饭回家,丈夫谢某酒劲上来为琐事开始与妻子争吵。期间夫妻发生肢体冲突,李某被推倒在地后,随手拿起卧室床头柜上的玻璃杯砸过去了,玻璃杯砸中了丈夫右眼,并致其满脸流血倒地。虽经全力救治,谢某右眼除隐约稍有光感外近乎丧失视力。后双方和好,李某也陪丈夫谢某辗转求医。

2015年9月,双方再次争吵,李某一气之下回娘家并向谢某提出离婚。见妻子离婚态度坚决,谢某就此前被李某砸伤一事向警方报案,经鉴定,谢某右眼伤势综合评定为重伤二级。

2015年11月10日,李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据了解,在谢某被砸伤事件前,夫妻二人曾因不同家庭琐事多次争吵,并发生肢体冲突,其间互有受伤。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澎湃新闻,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1
    收藏
    我要举报

            扫码下载澎湃新闻客户端

            沪ICP备14003370号

            沪公网安备3101060200029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