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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养老院不能满足实际需求,代表建议引导养老服务企业进村

澎湃新闻记者 明鹊
2016-03-07 20:38
来源:澎湃新闻
法治中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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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秋

在2016年的全国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儿童医院副院长李秋建议,进一步重视和完善农村养老机制。

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截至2015年年末,我国60周岁及以上人口达22200万人,占总人口的16.1%;65周岁及以上人口达14386万人,占总人口的10.5%。空巢老人超过1亿人,失能半失能老人达到近4000万。

李秋在建议中提出,“银发浪潮”扑面而来,我国已步入老龄化时代,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农村老龄化水平高于城镇,加上农村青壮年劳动力流出,致使农村老年人“留守”、“空巢”问题变得棘手。据统计,我国农村老龄人口超过1亿,占全国老龄人口比例的56%,其中包括5000万留守老人。

李秋说,目前农村养老机制的构建与农村老龄化的趋势很不适应,早已不能满足农村的养老需求。首先是农村“失独”、“空巢”老人的家庭赡养模式面临困境,而新模式尚未建立。其次是农村专业养老机构数量不足、质量不高,农村社区互助养老尚不健全,亟待完善。

“2009年,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开始在全国试点,基础养老金定为每人每月55元。7年过去了,尽管新农保的覆盖面不断扩大,但养老金的标准却没有大幅度提高,对很多失去劳动能力的农村老人而言,每个月几十块的养老金是他们仅有的收入。”李秋说。

2012年开始,全国各省相继开展建设农村幸福院的活动。仅在2013年,各地共建成农村幸福院79521所。但是李秋说:“在互助幸福院建设过程中,存在一些以行政命令为主,忽视老人实际需求的情况。建成后又因缺乏积极管理,老人们参与度不高,导致一些互助幸福院大门紧闭,几乎成了摆设。”

为此,李秋提出了以下几点建议:

一、进一步完善政府主导、家庭履责、社会参与的农村居家养老新机制。将分散居住的老人纳入到“没有围墙的养老院”(即“虚拟养老院”),通过政府向家政服务企业购买或补贴养老服务项目,引导养老服务企业进农村,为农村居家老人提供相关养老基本服务

二、创新思维,探索建立农村“失独”、“空巢”老人专业机构养老新机制。

三、加快构建以互助幸福院为重点的农村社区养老新机制。在充分发挥老人互助作用的同时,适当为农村互助幸福院配备一定数量的服务人员,给老人提供必要的生活培训,提高各种设施的利用率。

四、努力构建全社会关心农村老人养老的社会舆论新机制。组织志愿者开展丰富多彩的敬老服务,关心关爱农村“失独”、“空巢”老人生活,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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