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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建议取缔高速公路周边商业广告牌:分散司机注意力
澎湃新闻记者 郑志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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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江西省美协副主席、民建景德镇市委会主委、景德镇陶瓷学院美术学院名誉院长何炳钦,向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提交建议,取缔高速公路周边商业广告牌。
随着我国高等级公路的不断延伸,截至2015年12月底,全国高速公路总里程已达12.5万公里,高速公路的跨路天桥时常被巨大的商业性广告牌占用,这在全国高速公路上是普遍存在的现象。
何炳钦认为,这对高速行驶的车辆有较大的干扰作用,是酿成严重交通事故的潜在因素。
在建议中,他给出了三点理由:
1.由于广告商均欲通过广告来达到推广产品,提高知名度的作用,因此广告牌的设计多采用较鲜艳的色彩和新奇的文字语言,给过往驾驶人员视觉带来强烈的新鲜感,以取得最佳宣传效果,但往往会分散驾驶人员的注意力,造成事故隐患。
2.广告内容会引起驾驶人员注意力的分散,特别是有些内容怪异、文字过小的广告更会引起驾驶人员的特别关注。在高速公路上行驶,只要多看一秒就会给高速行驶的车辆带来多一份灾难的可能,以110公里/小时的速度运行的汽车为例,每秒行驶的速度就高达30米左右,如略走神,势必引起严重的交通事故。
3.在高速公路各枢纽路旁的广告牌也会分散驾驶人员注意力。通常情况下,驾驶人员在通过交通枢纽时要注意变道以及驶入驶出的车辆,但广告牌的内容常常会分散驾驶人员的注意力,很容易酿成交通事故。
据此,何炳钦认为,在高速公路周边设立广告牌是造成交通事故的潜在因素,作为一个与人民生命安全息息相关的行业管理部门,不应只着眼广告带来的经济效益,必须严肃考虑安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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