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Logo
下载客户端

登录

  • +1

江苏省工商局:有旅游电商设置格式条款“合同陷阱”,将约谈

澎湃新闻记者 刘楚
2016-03-09 19:53
来源:澎湃新闻
长三角政商 >
字号

近年来,随着旅游电子商务平台的兴起,消费者投诉旅游电商平台违规操作事件也频发。

根据社会民众关注的热点以及消费者投诉重点,江苏省工商局于2016年春节期间对旅游服务平台进行了在线监测。3月9日,该局向媒体通报了监测的情况。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从通报会上获悉,此次主要针对国内4家旅游服务平台中的400个旅游服务项目进行了在线监测,结果发现了189条主要问题。

此次监测的国内4家旅游服务平台的服务项目中,既有自营旅游项目,也有第三方旅游服务商家提供的服务;而监测的重点则包括境内游、港澳台游、境外游、自助游、订票服务和酒店服务等5大类。

根据监测的结果显示,问题最多的两类是:设置定金不退的条款,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

江苏省工商局网监处副处长李艳称,一些旅游电商平台,利用电子合同格式条款,在相关退款条款上设定了对消费者非常不利的约定,比如设定了超高的违约金,目的是使消费者不轻易解约或退款。

比如,某旅游平台在合同中写道:“(消费者)出发前6日至4日取消(合同),(旅游服务平台)收取费用总额的95%,出发前3天以内取消,收取费用总额的100%”。

除了设定对消费者不利的退款门槛,旅游电商还会设置违约责任条款,例如,若旅行社违约,承担10-15%的违约金,而消费者违约则要承但50-60%的违约金,“款中约定的双方违约赔偿比例明显不平等,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李艳说。

此次工商部门并未公开4家旅游服务平台的具体名称,但江苏省工商局人士称,他们针对目前已经监测到的违法违规问题,工商部门已经进行了证据固定,接下来也将陆续约谈相关平台,“约谈后,还将责令他们进行整改”。

江苏省工商局网监处负责人表示,今后还将陆续在“双11”等集中促销节点,对类似平台进行监测,并扩大监测范围和监测内容。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澎湃新闻,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1
    收藏
    我要举报

            扫码下载澎湃新闻客户端

            沪ICP备14003370号

            沪公网安备3101060200029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