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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委员对海绵城市建言:建立雨水管理与相关税费制度

澎湃新闻记者 王灿
2016-03-10 21:03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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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近三年来,中国平均每年有180余座城市发生内涝。 朱伟辉 澎湃资料图

近年来,“逢暴雨必涝”的现象已逐渐演变成困扰中国大中城市的问题之一。作为解决城市内涝问题的新战略,海绵城市的建设在“两会”期间也受到了众多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热议。

据了解,近三年来,中国平均每年有180余座城市发生内涝。从2015年开始,中国开始在16个城市开展海绵城市试点建设,推动解决城市内涝等问题,以达到调节微气候、改善水生态的目的。

2015年,国家确定了海绵城市的发展目标,即通过海绵城市建设,70%的雨水得到就地消纳和利用。到2020年,城市建成区20%以上的面积达到海绵城市建设要求;到2030年,城市建成区80%以上的面积达到海绵城市建设要求。住房城乡建设部副部长陆克华此前介绍,全国已有130多个城市制定了海绵城市建设方案,正在探索海绵城市的建设。

在2016年的“两会”上,诸多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纷纷为海绵城市的建设建言献策。全国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提案第0255号就是关于加强海绵城市的建设。

提案中指出,要正确认识海绵城市内涵,防止“运动式建设”;协调好各个规划、部门之间的关系;完善制定海绵城市相关标准;加强基础研究,为建设海绵城市提供科技支撑;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养护,提高水安全保障能力。

同时,上述提案还指出,近年来中国发生的城镇内涝问题,反映出中国的基础设施建设尤其是排水管网建设理念和对现有基础设施养护管理重视不够,养护资金不到位,养护水平不高的问题,使地下管网破损、淤积严重,部分排水泵站无法正常运行,降低了城市防洪排涝能力。建议在大力建设海绵城市的同时,国家层面出台相关政策,确保海绵城市建成设施长效管理的资金投入。

水利部南水北调规划设计管理局局长、全国政协委员陆桂华还表示,长期以来,由于部门分割管理等问题,许多城市城区内部的河道与城外河道在管理上信息不畅,难以形成协同联动应对的合力,这是城市内涝的一大隐患。“尤其在南方‘水乡’地区,城市内外河道、水域必须‘联通’,才能更加从容应对突发性暴雨。”

而对于参与海绵城市建设的企业来说,也面临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全国政协委员、北京仁创科技集团董事长秦升益对海绵城市的建设以及民企的参与十分关注。此前,北京仁创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第六设计院有限公司正式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共同组建了国内首家海绵城市建设联合体。该联合体将采用总承包等方式统筹组织实施海绵城市建设的相关项目。

秦升益提出,当前国家和相关部门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支持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等,提倡创新运营机制,并鼓励民营企业和社会资本用PPP模式参与海绵城市的建设。但是目前民营企业在参与过程中也遇到了一些困难和问题:

一是仍戴着“有色眼镜”看民企。PPP是全新的城市开发建设模式,当前仍在探索过程中。在对海绵城市PPP项目合作伙伴的选择上,很多地方往往更愿意选择实力雄厚的国企,民营企业很难敲开PPP合作大门。

二是建设配套政策不够完善。当前海绵城市建设存在着PPP模式参与程序和细则、招投标制度、预算造价定额等不匹配、运营体系不完善等问题。

三是海绵建设资质和门槛问题。海绵城市是区别于传统城市建设的创新城市建设模式,在具体建设过程中往往“资质高、规模大”,传统城建领域的企业并不完全适用。而大量科技含量高,专业从事新技术、材料或工艺生产研发、设计施工的中小企业具备海绵城市建设具体服务能力,没有建设资质。

秦升益针对上述情况提出了三点建议:

一、创新海绵城市准入机制,鼓励创新能力强的中小企业参与海绵城市

进一步细化海绵城市PPP建设指导意见,国家开放建设资质的门槛,鼓励创新能力强、科技含量高的民营企业作为PPP联合体进入海绵城市建设服务领域。由于海绵城市涉足规划、设计、施工、技术产品等,很难由单个企业独立完成,通过联合体创新模式共同推动海绵城市建设,避免项目碎片化建设,实现效益最大化。建议采用总承包创新方式统筹实施,建立高效运营的保障机制。大力鼓励和支持创新型、科技型专门从事新技术、材料或工艺生产研发、设计施工的中小企参与到海绵城市建设服务领域。

二、尽快制定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标准和配套规范

当前海绵城市建设项目落地过程中使用的是现行的设计计费标准、预算造价定额和招投标制度,无法满足海绵城市建设使用。建议成立海绵城市项目库,尽快制定和完善技术标准配套规范,国家环保部门出台完善海绵城市相配套的环保规划,水利部门出台黑臭水体系统规划治理规划,制定科学的工程造价方案,鼓励拥有自主创新产品的企业采用竞争性磋商谈判代替传统的招投标低价方式。

三、建立雨水管理制度,推进雨水资源排放与利用税费改革

为了获得雨水管理长期稳定的资金来源,美国一些市政当局推行雨水排放收费制度,以社区为单位规划并进行征收。从其设定的法理基础上来讲,由于同一流域内通过科学的雨水管理措施使内涝和污染等雨水问题减少,位于该流域的所有主体均会受益,所以这些受益对象理应支付一定费用。

经初步统计,在美国全国范围内实施雨水排放收费制度至少有29个州,是美国在雨水管理领域推行最广泛的约束与激励措施,取得了非常好的成绩。征收的雨水排放费用于推行雨水管理计划、建设绿色雨水基础设施与雨水设施维护等,对雨水事业可持续发展提供了保障。

建议可参照美国做法,建立中国雨水管理制度与相关税费制度。同时,建立“海绵城市”建设奖励及惩罚机制,建立责任制,对建设项目配套建设雨水利用设施的,给予如补助金、奖金等奖励措施,对超额排放雨水的海绵城市建设工程收取相应的雨水超额排放费用,尤其是排放污水直接污染到下游水体的环保部门给予重罚。对在建设地下雨水收集利用系统的建筑与小区使用雨水资源时,制定对使用雨水者的奖励制度,以及授予雨水项目经营者的雨水特许经营制度,鼓励按市场化方式经营雨水,从而实现后期的海绵城市工程运营维护和雨水资源的循环利用,逐步使海绵城市建设项目由纯公益性向准经营性和经营性过渡,使 PPP模式有效落地,助推海绵城市建设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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