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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报客户端解读修改现役军官法:军官职业化是当今通行做法

解放军报客户端
2016-03-11 14:57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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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9日下午,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张德江委员长向大会报告工作。端端认真研读《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后发现,在“今后一年的主要任务”这一部分中,报告明确要“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立法工作,加快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其中在促进军民融合深度发展、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方面,要“制定国防交通法,修改现役军官法等”。关于“修改现役军官法”的内容一经披露,就备受关注。

据端端所知,我军军官服役制度建立于新中国初期,以1955年颁布第一部《军官服役条例》为标志,经过5次修订,2000年正式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现役军官法》。现役军官法共有八章五十四条。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现役警官也适用该法。

现役军官法中规定,人民解放军现役军官(以下简称军官)是被任命为排级以上职务或者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并被授予相应军衔的现役军人。军官按照职务性质分为军事军官、政治军官、后勤军官、装备军官和专业技术军官。

现役军官法对任职年限作出了规定。第十七条规定,担任排、连、营、团、师(旅)、军级主官职务的军官,平时任职的最低年限分别为三年。第十八条规定,机关和院校的股长、科长、处长、局长、部长及相当领导职务的军官,任职的最低年限参照本法第十七条的规定执行。机关和院校的参谋、干事、秘书、助理员、教员等军官,每个职务等级任职的最低年限为三年。

该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军官可以按照中央军事委员会的规定改任文职干部。

现役军官法还对“军官的待遇”作出了规定,比如“军官实行职务军衔等级工资制和定期增资制度,按照国家和军队的有关规定享受津贴和补贴,并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适时调整”“军官享受公费医疗待遇”“军官按照国家和军队的有关规定享受军人保险待遇”“军官按照规定住用公寓住房或者购买自有住房,享受相应的住房补贴和优惠待遇”“军官的家属随军、就业、工作调动和子女教育,享受国家和社会优待”等等。

关于“军官退出现役”,现役军官法也作出了规定。比如:

第四十三条 军事、政治、后勤、装备军官平时服现役的最低年限分别为:

(一)担任排级职务的,八年;

(二)担任连级职务的,副职十年,正职十二年;

(三)担任营级职务的,副职十四年,正职十六年;

(四)担任团级职务的,副职十八年,正职二十年。

该法还明确,除几种特殊情况外,军官未达到平时服现役的最低年限的,不得退出现役。

对于退役后的安置,该法规定,军官退出现役后,采取转业由政府安排工作和职务,或者由政府协助就业、发给退役金的方式安置;有的也可以采取复员或者退休的方式安置。

现役军官法全文虽然不长,但内容丰富。以此为基础,我军现行的军官服役制度在坚持党管干部、培养人才、推进军官队伍质量建设,从组织上保证军队有效履行职能使命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不过,我军现行军官服役制度在某些方面还不健全完善,军官职位分类精细化、发展前景透明化、培养使用专业化以及管理保障规范化的程度还不够高。加快军官职业化步伐,是推进改革强军战略和军官管理现代化、解决当前“两个不够”“两个不足”问题的紧迫需要。

随着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按下启动键,干部政策面临着调整改革。习主席明确指出,干部政策制度调整改革,大方向是建立军官职业化制度。这一重要论述,为军官队伍建设创新发展确立了新的目标。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了“以建立军官职业化制度为牵引,逐步形成科学规范的军队干部体系”的改革目标和任务,使建立军官职业化制度成为军官服役制度改革的基本方向。习主席在中央军委改革工作会议上也指出,要建立体现军事职业特点、增强军人职业荣誉感自豪感的政策制度体系,以更好凝聚军心、稳定部队、鼓舞士气。

军官职业化是当今世界发达国家的通行做法,至今已有200多年历史,并在110多个国家实行。具体而言,军官职业化是一种服役制度,其服役性质体现于个人志愿与军队需要相统一;军官以国防和军队事业为职业,根据需要允许长期服役;军官具有与胜任履行职责相适应的良好专业素质和培养发展预期;国家提供与军官身份地位相称的荣誉、待遇和安置保障。

通过推行军官职业化,能够增强军官对职业的自豪感和归宿感,把精力和资源集中投入到培养真打实备、思战研战的“打仗型”人才上来,真正锻造适应现代信息化战争要求的高素质军官队伍。

今年年初印发的《中央军委关于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的意见》,对相关制度改革也作出了相应明确,包括:

进一步完善军事人力资源政策制度和后勤政策制度,构建体现军事职业特点、增强军人荣誉感自豪感的政策制度体系;

调整军队人员分类,逐步建立军衔主导的等级制度,推进军官职业化;

改革兵役制度、士官制度、文职人员制度;

完善退役军人安置政策和管理机构;

深化军人工资、住房、医疗、保险等制度改革。

所以在端端看来,修改现役军官法是改革强军很重要的一步棋。在依法治军的大背景下,只有完善了相应的法规政策制度,改革才有法可依。

现役军官法具体会做出什么样的调整呢?细节目前还不得而知。不过,从前面的种种表述之中,大家对其方向应该已经心领神会。相信作为改革强军的重要一环,新修订的现役军官法将会为我军军事人力资源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以及推进军官职业化提供充分的法律和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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