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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亮瞻局|南海上空擦枪走火的风险管控:美军三种可能预案

王宏亮/澎湃防务特约撰稿人
2016-03-11 17:13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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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栏语

军情瞬息万变,快人一步,看得更远,思虑超前,洞察尤深,往往能“决胜于千里”。澎湃防务栏目今起推出“宏亮瞻局”专栏,力图在前瞻性、敏锐度上再求进取,但也尽量兼顾分析的深度和厚度。这对作者本身的学识积累、嗅觉和眼界提出了高要求。上海交通大学国家战略研究中心特约副研究员王宏亮是《击沉超级航母—21世纪海战场上的航母生存危机》一书的作者,他将接受挑战,每周四或周五为澎湃读者“瞻局”。

据美国《纽约时报》3月8日报道,美国太平洋空军司令洛里·罗宾逊上将当天称,美国空军将持续在南海上空执行日常飞行任务。在被问到“美方飞机如被中国击落,美方将如何报复”时,罗宾逊婉拒回答。

显然,随着中国在南海防御问题上的立场与措施日益明确,尤其是相关机场建设与军力部署行动的加速推进,外界已经开始考虑中美在南海诸多“要塞岛屿”上空“擦枪走火”的风险。而对于记者尖锐的提问,事实上罗宾逊上将除了“婉拒”,似乎也不可能有更明确的回答。

“如何报复”不能说

我们相信,作为经常侵入、抵近别国领空、领海的“惯犯”,包括太平洋空军司令部在内的美国军方一定有各种应对突发状况的军事预案,白宫和国务院也同样如此。不过,这样的预案一旦对外公布即相当于亮出底牌,则必然让自己在外交及军事上陷入被动。

理论上看,视“飞机被中方击落”的实际情况,美方的反应不外乎以下几种:一、迅速即时的武力报复,在实现有限的报复目标后,即通过外交和军事威慑手段管控局势不致失控;二、不实施武力报复,只在军事威慑支持下施加强大的外交压力,以换取其他博弈筹码;三、利用该突发事件,在准备充分的前提下,对中方南海重要军事和战略目标实施闪电式突袭,摧毁相关目标后,再管控局势不致滑向全面战争。

具体采取哪种应对模式,其在事件发生之前对于外界来说都是不确定的。在美方看来,也正是这种不确定保障了相关挑衅行动的顺利进行。

举例来说,如果罗宾逊上将明确表示美军将按照第一种模式做出反应,中方在击落行动之前就必然会做好充分的外交与军事准备,美方随后的有限报复行动将很难达成目标。那么之后怎么办?扩大战争还是认输收场?

如果罗宾逊上将公开第二种模式,等于将美军不会武力报复的底线告诉对手,按照美方视角,等于鼓励中方可以不受惩罚的采取武力反介入行动,而之后外交谈判则由于缺乏可信的军事威慑,美方自然也捞不到任何有价值的筹码。

第三种模式仅存在理论上的可能。美方的行动几乎必然会导致全面战争,任何管控手段在这样的局面下都是无力的。全面战争对于目前的中美两国来说,既难以承受也无必要。因此该模式如果被公开透漏,除了在外交上让自己广受“好战”“、武力恫吓”指责外,美方既不太可能实施,对方也根本不会相信。

击落战机的年代

正因为在回应方式上存在不确定性,才更有利于美方在南海或中国周边其他热点区域的挑衅行为。而北京在面对美军越来越无理、越来越频繁、越来越触及底线的挑衅时,也必须做好各种应对预案,其前提则是对美军意图与可能反应的及时准确判断。

一般来说,在两个成熟的大国之间,罗宾逊上将被问到的极端情况是很难发生的。中美空军之前在南海上空的确不止一次交过手。

冷战年代,尤其是上世纪60年代的越战高峰期,美军有人和无人侦察机曾多次在南海上空被中国空军击落。然而当时的双边关系与现在完全不同,两国自朝鲜战争结束以来其实一直处于外交对立、军事对峙的“准交战”状态。美军战机当时入侵的并非只是所谓“争议领空”,而是经常侵入中国国境内被国际普遍承认的领空,在此情况下,中国空军击落美军飞机在国际法上没问题,由于双方本来就处于“准交战”状态,因此击落行为也不存在道义污点。

如今的中美关系尽管矛盾不断,但仍是受双方认可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既没有武装对峙,也无发动战争的动机。在此情况下,至少在双方高层的主观意愿上,相信并不希望发生“击落美军战机”事件。

“软拦截”和“硬拦截”

防空拦截也并非只有击落一途,面对美国空军的抵近侦察,按照冷战时期逐渐形成,后来“约定成俗”的国际惯例,中方地面、海上与空中防御力量一般可能采取的应对措施还包括:雷达监视、照射、无线电警告,战机伴飞、干扰航路,甚至挤压、警告性航炮射击、碰撞等。这些措施可以逐渐升级使用,也可以选择配合使用。

我们从一些相关案例中可以看到,“软拦截”手段一般就足以将“入侵”飞行器驱离。美俄日等曾经的冷战一线国家在这些方面可谓经验丰富。如俄军轰炸机与侦察机对日本列岛的绕飞,对阿拉斯加北美防空识别区的“入侵”,以及对北约北海防空识别区的“挑衅”,一般都会有北约或日本战斗机伴飞,该类飞行远离领空,双方一般相安无事,一线飞行员与地面指挥人员甚至视对方为“老朋友”。

而一旦“入侵方”飞行器接近或进入领空,则“软拦截”手段也会随之升级。1987年9月13日在巴伦支海发生的苏联防空军苏-27“切割”挪威空军P-3B反潜机事件,辛巴尔上尉即采用了挤压、碰撞等手段,迫使受伤的P-3B逃离;同年12月9日,一架苏联图-16轰炸机进入日本冲绳附近领空,航空自卫队的F-4EJ两次发射曳光弹警告射击,最终逼离苏联轰炸机;2001年4月1日的南海撞机事件中,歼8飞行员王伟在贴近监视时与美军EP-3侦察机相撞,歼8坠毁,受伤的美军侦察机则迫降海南陵水机场。

在防御方认定被侵入领空的情况下,防御方在国际法上的确可以选择击落——尽管一般不会这么做。如按照日方说法,仅在1987年苏联军机就曾20多次侵入日本领空,但只有一次受到了警告性射击。如果两国之间外交关系未破裂,“硬拦截”肯定会付出巨大的外交与道义代价,在国际上造成重大负面影响,往往得不偿失。

这样的案例不多,但都很有名:1978年和1983年,大韩航空的波音707和波音747两次进入苏联领空,均被国土防空军的苏-15截击机击落;最近一次类似事件发生在2015年11月24日,一架疑似进入土耳其领空的俄军苏-24战斗轰炸机被土耳其F-16击落;而自叙利亚危机爆发后,土耳其与叙利亚均曾以对方进入本国领空为由击落过对方战机。

在上述实际击落案例中,韩国及其盟友没有采取任何军事报复行动(有传言称1987年击落事件后美苏曾在白令海峡爆发大规模空战,但这一说法没有任何可信资料证实);2015年俄军机被击落后,莫斯科只采取了间接报复行动;土叙两国频繁发生的击落事件则不具有典型意义,实际上安卡拉和大马士革早就处于军事对峙状态,相关案例与冷战时期的中美南海空战情况类似。

南海空防的特殊挑战

国土防空领域的“软对抗”、“擦边球”等情况对于目前的中国来说既司空见惯,同时也是一项非常考验操作技巧、应对机制和心理博弈的重大挑战,毕竟与海防不同,速度快得多的飞机导致空情瞬息万变,应对难度也更大。处理得当可以不战屈人之兵,处理不当要么利益被蚕食,要么将“擦边球”搞成正面撞击。好在上述历史案例与国际惯例为我们提供了很多现成的经验可供参考。

总的来说,如美军机未直接进入中国无争议领空或极为敏感的军事目标上空,则击落事件发生概率很低,“软拦截”一般即可奏效;就算进入领空——这也是小概率事件,击落也不是优先选择。

此外,我们还必须看到南海空防斗争的特殊性。由于中国至今未划定南海防空识别区,导致在所谓“争议空域”,解放军缺乏任何可以对外明确宣示的安全飞行规则。美机如进入这部分空域,则北京按照自身对岛礁归属的理解自然有权击落,且不违反国际法,但美国和部分南海问题相关国家肯定不会这么认为。这恐怕才是管控南海上空出现意外事故的最大风险。

(作者系上海交通大学国家战略研究中心特约副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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