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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层接连表态:银行不良资产转股提上议事日程

澎湃新闻见习记者 李莹莹
2016-03-16 16:25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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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目前高层的表态来看,推行债转股或再所难免。

中资银行对企业贷款转股已正式提上议事日程。

据中国政府网消息,国务院总理李克强3月16日在接受中外记者采访时表示,可以通过市场化债转股的方式来逐步降低企业的杠杆率。

另据新华社消息,同一天上午,银监会主席尚福林也表示,“目前银行‘债转股’还在研究中,需要经过一系列制度设计和技术准备才能推开。”

所谓债转股,一般理解是,企业的负债转化成对企业的持股,对银行来说,就是把贷款折算成对企业的持股。

在中国1998年启动的那轮改革期间,为了解决国企之间盘根错节的三角债问题,这一举措使用较多,并形成了银行对企业的持股。债转股的好处是,可以减轻企业付息压力,逐步改善经营,等到股份增值,股东(原来的债权人)再择时退出。据公开报道,1998年至2000年1月24日,国家经贸委共审查推荐了“债转股”企业601户,拟转股总额4596亿元,但其间出现了诸多问题。这一历史问题,在后来银行重组改制过程中,大多剥离给四大资产管理公司,才逐步得到解决。

目前,重启债转股的最大障碍是《商业银行法》。尚福林对此的表态是:“债转股”不像有些媒体报道得那么简单,不是简单地把银行债权转成股权。所以按照《商业银行法》要求,银行不能投资于非银行类企业,不能直接持有一般企业的股票,因为银行的资金是百姓和企业的钱。

当然,商业银行法的具体表述为:除非另有规定,商业银行不得向非自用不动产投资或者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也就说说,如果另有规定,则银行就可以债转股。

此外,业内人士指出,当年四大国有银行尚未上市,银行和国企手心手背都是国家的,把债券转成股权当然没有问题,都是自己的资产。但是现在四大行都是上市公司,公众持股,上市公司的股权变更和股本规模变化,运作流程比较复杂。

不过,从目前高层的表态来看,推行债转股或再所难免。

早在2月3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就明确提到,要选择金融机构试点开展投贷联动融资服务。而按照尚福林透露的信息,投贷联动是银行设立风险投资子公司或基金来持股,那么投贷联动就可能突破银行禁止直接投资的限制,如操作债转股则可透过此种模式进行。

债转股对于企业来说无疑是好事,但银行则各有利弊。

有银行人士指出,不利之处在于资本占用增加,银行持有企业股权,比贷款需要占用更多资本;其次是操作风险道德风险增加,增加了业务难度。

从有利的方面来看,银行处理不良资产的方式,大多是打折卖给资产管理公司,并计提拨备冲销。而转成股权的话,一方面是否可以减少冲销拨备影响业绩及资本,另一方面是否能获益更多,比如坏账卖掉一半就是3折、4折,如果自己处理,企业业绩好转后,应该就能更多获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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