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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明确网贷企业“谁引进谁负责”,已有区县劝退高风险企业

澎湃新闻见习记者 周炎炎
2016-04-05 15:43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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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出台防范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实施意见,高度重视投资理财类网络、借贷类企业,楼宇园区将实施“谁引进、谁负责”原则。

上海市政府4月5日发布《本市进一步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实施意见》(下称“《意见》”),《意见》称将进一步加强日常监管,严格控制风险高发行业市场准入,区县政府也将密切关注投资理财、网络借贷等风险高发重点领域,辖区主要商务楼宇、科技园区、招商中心等明确“谁引进、谁负责”的招商原则,落实源头防控。

澎湃新闻此前也曾报道,上海某区就曾对某些高风险企业进行过劝退:位于该区的一个网贷企业团队来自省外,注册在别的市,运营在他们区,股权结构错综复杂,因而成了区政府的“重点驱逐对象”。

上述《意见》同时要求,工商部门将加强对非法集资风险高发行业的登记管理,重点关注企业股东背景、信用状况、经营团队、运营方案、风控措施等。此前,上海部分区县已暂停了投资理财类、金融信息服务等类型企业注册。

针对不少非法集资的投资理财机构惯用电视、户外广告来包装自己,《意见》中也提出要强化广告资讯管理,工商部门和宣传部门将合力加强日常监测、审查工作,督促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等媒体增强广告审查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

上述《意见》同时明确,上海将建立非法集资“黑名单”。对于一般工商企业,将运用信用分类监管、定向抽查检查、信息公示、风险警示约谈、市场准入限制等手段,加强事中事后监督。多部门还将联合建立非法集资主体(包括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代理人、中间人等)经营异常名录和信用记录,并纳入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

在出台《意见》的同时,上海各级金融办对非法集资风险也正在排查中。

澎湃新闻从上海市黄浦区金融办获悉,目前全市金融办已经加强对商务楼内进驻金融公司的排查,如有发现大面积、高租金租赁商务楼,并有大量中老年人流来往的情况,就会通知商务楼对非法集资风险进行风险评估。

针对各类非法金融活动发展态势,上述《意见》还明确,根据工作需要,调整充实市打击非法金融活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成员。同时,在领导小组下,增设案件侦办组、信访维稳组、宣传教育组。其中,案件侦办组由市公安局牵头,市检察院、市高法院等配合,负责组织、协调非法集资案件的立案、侦办、查处;信访维稳组由市信访办牵头,市公安局、市维稳办等配合,负责做好非法集资信访预警、现场处置,落实维稳措施等;宣传教育组由市委宣传部牵头,市政府新闻办及相关部门配合,负责宣传教育、舆论引导和新闻媒体涉及非法集资宣传的管理。

2月4日,国务院曾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意见》,强调非法集资要“防打结合,打早打小”,就是强调从源头开始防范,在苗头时期、涉众范围较小时解决问题。《意见》指出“省级人民政府是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的第一责任人”,之后山东、安徽等省份相继出台《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实施意见》,上海此次也是在落实上述国务院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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