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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版“雷政富案”12人团伙获刑:主要色诱敲诈官员或商人

四川在线
2016-04-05 21:11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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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轻女子打电话或发短信色诱官员、商人,偷录发生性关系的过程。

四川在线4月5日消息,近日,记者获悉,备受关注的湖南“衡阳雷政富案”已经一审宣判,犯罪团伙12人均以敲诈勒索罪领刑,分别被判1年管制至14年有期徒刑不等的刑罚。

去年9月,此案在衡阳市石鼓区人民法院不公开审理,11月19日,案件宣判。尽管公众持续关注案件进展,衡阳官方并未公布案情及判决结果。

记者独家获得的判决书显示,该案发生在2009年至2013年期间。主要作案手法是,由年轻女子打电话或发短信色诱官员、商人,偷录发生性关系的过程。

犯罪团伙再将发生性关系的视频交给被色诱者,勒索钱财。“被敲诈的大部分是官员。”一位接近衡阳政法系统的人士称。

判决书显示,犯罪团伙6男6女,色诱43人,敲诈成功30次,涉案金额高达240多万元。作案范围涉及湖南衡阳、郴州等10个市、州,以及湖北、江苏、浙江三个省份。

主犯获刑14年

据判决书,12人均以敲诈勒索罪被判刑。

唐国清(现年40岁)、李毅(现年38岁)、李旭(现年41岁)、漆建国(现年37岁)被认为是组织领导者,是主犯。唐国清被判14年;李毅被判9年;李旭被判4年;漆建国被判11年。

除去上述4人,该团伙还包括:出生于1984年的湖南祁阳县人伍玉平,出生于1983年的湖南祁阳县人王育华,以及出生在1990年前后的6名女性:姜春艳、胡艺耀、王小丹、张秋英、龙明珠、侯雨兵。

这8人被认定在该团伙中起次要作用,被法院认定为从犯。被判处一年管制到十年有期徒刑不等的刑罚。

12人分工明确。女性负责引诱官员发生性关系并偷录视频,唐国清、李毅、李旭、漆建国等人负责提供各级领导通讯录、支付女性工资及敲诈后的提成。

其他人负责安排日常生活、刻录光盘、将光盘交到被色诱者手中,再由唐国清等人打电话或发信息给被敲诈对象。

因案件判决前的羁押时间可以折抵刑期,该案判刑较轻的从犯王小丹已服刑结束。

该案主犯之一李毅的代理律师、湖南衡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廖曜中告诉新京报记者,一审宣判后,部分人选择了上诉,“年前二审开庭,还没判下来。”

被色诱者多为官员

据起诉书,检察机关公诉时,指控该团伙色诱敲诈55人,涉及湖南、湖北、江苏、浙江四省份多个地市。

但在判决书中,法院认定这个团伙色诱43人,涉及湖南39人以及浙江4人。

发生在湖南的39起案件中,涉及湖南14个地、市、州中的10个。其中衡阳被色诱者最多,为10人;郴州和岳阳次之,均为7人。

发生在浙江的4起案件中,温州有3起,台州1起。

被色诱的43人中,有30人被敲诈后付款,涉案金额高达240多万元。

判决书中,被色诱、敲诈者均以受害人的身份出现,但未出现具体职务及具体姓名。

“被色诱者大多数为当地官员,还有部分商人。”一位接近衡阳政法系统的人士称。

2014年初,衡阳市纪委曾主动公布了该案部分内容,并公布6名涉案官员,对6人采取不同程度的党纪政纪处分。

除衡阳主动公布涉案官员及其处罚情况外,其他地方尽管得知有自己的官员涉案,却并未公布。

【新闻链接】

湖南公布6名官员涉案受处分

中国共产党新闻网2014年2月25日援引湖南省纪委网站消息称,当年2月24日,经衡阳市纪委监察局审议并报市委市政府批准,决定给予衡阳市卫生局原局长、党委副书记赵安民党内撤职、行政撤职处分;给予尹文党内撤职处分,按程序撤销其常宁市政协副主席职务;给予康俊良党内撤职处分,按程序撤销其衡山县政协副主席职务。另同案的耒阳市林业局原局长段定华、耒阳市旅游局原局长石东升、耒阳市发展和改革局原党委书记刘洪汉均被分别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和行政撤职的处分。此前,衡阳市委、耒阳市委已分别免去赵安民等6人的职务,并交由纪检监察机关和公安部门调查处理。

经查,2010年3月至4月,犯罪团伙嫌疑人李毅、唐国清、李旭、漆建国、姜春艳(女)、龙明珠(女)等人合谋,利用女子(姜春艳、龙明珠)打电话勾引领导干部发生性关系,然后用针孔摄像头录像再对其进行敲诈勒索。

2010年5月至11月,衡阳市卫生局原局长赵安民、常宁市政协原副主席尹文、衡山县政协原副主席康俊良、耒阳市林业局原局长段定华、耒阳市旅游局原局长石东升、耒阳市发展和改革局原党委书记刘洪汉均被姜春艳或龙明珠引诱上钩,发生了性关系,且被姜或龙携带的针孔摄像机将过程录像后,由李毅制成光盘。事后该团伙向赵安民等人敲诈勒索现金。案发后,李毅等6人被公安机关缉拿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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