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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八旬老人换房“撞限”:原住房已卖,刚买的办不出土地证

澎湃新闻记者 杨亚东 发自浙江温州
2016-04-21 16:19
来源:澎湃新闻
长三角政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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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1日上午,由国土资源部、浙江省国土资源厅组成的联合调研组抵达温州,将调研、指导当地住宅土地使用权20年到期延长的问题。

目前,温州市已有一些20年期限的住宅土地使用权到期。据调查摸底,将于2017年底到期的住宅有600多宗(套),2019年底到期的有1700多宗(套),集中在鹿城区、龙湾区、瓯海区的一些老小区。

“20年土地使用权的办理主要发生在1995年到1999年,之后的住宅土地使用权都是70年。”温州市国土局鹿城区分局局长徐长波告诉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

对续期处理,由温州市国土局制定的“初步意向方案”18日已报市政府、省国土厅,该局副局长程建春表示“会多方面考虑。方案要有合理性、普惠性,还要考虑老百姓的心理承受程度、经济接受能力。”

中介紧急查验,撤下相关房源

“撞限”的住宅主要分布在温州市区横河北新村、水心住宅区、上陡门等建于上世纪八九十年代的老小区。

鹿城区水心住宅区某房产中介洪姓工作人员告诉澎湃新闻,这里交通便利,又是市级重点小学的学区,二手房挂价在每平方米1.5万元左右,“我们查验了挂牌房源的土地证,即将到期的不到10户,现在政策还没出来,在与业主沟通后都取消了挂牌。”

鹿城区横河北新村的楼房较旧,大多是六层,空中线缆交叉。小区外沿街商铺有近10家房产中介,二手房挂价在每平方米1.5万~1.8万元。

中介人员告诉澎湃新闻,横河北新村地处市中心,是区教育局直属实验小学的学区。“撞限”的消息曝光后,他们赶紧查验挂牌房源的土地证,撤下了即将到期的房源。

小区住户刘女士告诉澎湃新闻,自己的房子是2001年买的,当时也没细看土地使用证期限,以为都是70年的,这几天去查了,才知道2017年底就到期,“最近楼市比较火,本来是想卖掉换套大点的,没想到现在没法交易,希望政府尽快出台续期政策。”

二手房交易双方因“撞限”无奈打官司

最先因为土地证“撞限”而对个人资产配置造成影响的,可能是当地的陈先生和李先生——他们甚至为此打了场官司。

去年6月,陈先生把自己位于鹿城区人民西路群艺楼一套70多平方米的房子卖给李先生,总价约95万元,约定买方先付32万,其余在办出按揭后支付。

房产证、土地证都顺利过户了,但李先生被银行告知:该套房产的土地证将于2016年4月25日到期,不能发放按揭贷款。

李先生咨询多家银行,均被告知不能贷款。

买卖双方协商后决定,由陈先生办妥土地证续期,李先生再去申请按揭。

但陈先生耗费2个多月时间,奔走于鹿城区行政审批中心、区国土分局、市土地交易中心、市国土局,被一次次告知:“国家没政策,办不了。”

期间,他还拨打市长热线反映,仍然无法解决。

陈先生告诉澎湃新闻,曾有国土部门人员表示,想续期要全额缴纳土地出让金,“房子是我2000年按市价买的,花了30多万,以为是70年使用权,怎么又要重新办证?如果按现在的地价为标准收出让金,我肯定不会交的。”

最终,双方商定,由李先生对陈先生提起民事诉讼,以未告知土地证期限将至,导致自己无法贷款、顺利履行合同为由,请求撤销该起交易。此后,陈先生凭生效法律文书,将房产证、土地证变更为自己的。

陈先生今年70岁,卖房是因为房子在八楼且没有电梯,出入不便。因为房子卖不掉,他和老伴现在住女儿家。

王先生的遭遇则更“悲催”。

3月,他看中水心住宅区一套房子,签订合同后,把近60万元购房款存入银行第三方监管账户,并办出了房产证、契证,但办土地证时卡住了——原房主的土地使用证3月4日已经到期。

“当时,土地登记交易中心的人说要足额缴纳出让金,重新审批、发放新证。”王先生告诉澎湃新闻,他在鹿城区行政审批窗口获悉,要重新办证须缴纳出让金30多万元:这套房楼面评估价约6000元/平方米,乘以建筑面积50多平方米。

“现在又说即使愿意交钱续期,国土部门也办不了了。”王先生告诉澎湃新闻,目前的状况是房子三证不齐,购房款在第三方账户,他们拿不回来,卖家也到不了手,“我们只能和原房主商量,能不能先让我装修、入住?续期费用,我认为该由原房主承担。”目前买卖双方都已请了律师。

这套房子是王先生为他爷爷买的,“老人80多岁了,住在五楼,上下楼很不方便,为了买这套一楼的房子,已经把原先住的卖掉了——我们现在还得和下家商量,能不能让爷爷迟点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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