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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高院决定再审15年前乐平奸杀案,该案一案两凶引争议

澎湃新闻记者 邢丙银
2016-04-28 12:06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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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7日晚,江西高院通过官网发布消息称,该院于当日依法作出决定,对15年前的江西乐平黄志强、方春平、程发根、程立和故意杀人、抢劫、强奸、敲诈勒索一案进行再审。
江西高院称,经审查认为,上述四申诉人提出的申诉理由符合重新审判的条件。依照刑诉法规定,决定本案由该院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再审。
已被判死缓、在狱中服刑的4个村民的家人一直在为儿子喊冤。图片来自网络

2000年5月23日晚,乐平市中店村发生一起抢劫、强奸、碎尸案,当地绿宝超市老板蒋泽才和一外地女子郝某约会时遇害。该案历时两年未能破案,直到2002年警方在调查“春节系列抢劫案”时获得线索,认为程立和、黄志强、方春平、程发根、汪深兵五村民为凶手。此后,5人中除汪深兵“漏网”逃跑外,其余4人均于2006年被江西高院判死缓,目前仍在监狱服刑。

景德镇中院两次审理均认为,上述五人向蒋泽才索要钱财,蒋不从,争执中汪深兵一刀砍在蒋头部,郝某见状逃走,汪深兵追赶。其余四被告人便各持凶器朝蒋头部、身上乱砍,致使蒋当场死亡。随后,五人对郝某进行轮奸、杀害,并于次日将郝某碎尸。

但家属认为本案存在多处疑点。如,4名申诉人均无作案时间,案发时,有人证明黄志强在家睡觉,方春平在家看电视,程立和在福建打工,程发根在景德镇打工且有银行取钱收据佐证;现场未采集到4名申诉人的任何指纹、脚印、DNA等客观证据;4名申诉人供述的内容与现场勘查不一致,也与尸体检验报告相矛盾;警方也承认未提取到有价值的物证等。

申诉代理律师还对该案证据提出质疑:根据现场勘查笔录,现场有27个烟头,两根弹力绳、一件短裤等物证及痕迹,但侦查人员未提取唾液进行DNA鉴定,也未提取指纹进行痕迹比对。

2013年10月,该案在“尘埃落定”7年后,涉嫌制造4起命案、10余名女性被侵害的犯罪嫌疑人方林崽,在法庭上坚称他是2000年那起奸杀碎尸案的真凶,不过法院未认可他的供述。

张维玉律师对澎湃新闻说,方林崽案庭审后,景德镇中院曾表示,公诉机关已会同侦查机关正式启动乐平“5·24杀人碎尸案”案情甄别核实工作,并将及时公布甄别核实结果。但此后再无下文。检察院也对方林崽案撤回起诉,补充侦查,至今无果。

2014年6月,5名犯罪嫌疑人中“漏网”的汪深兵在被抓获一年后被取保候审,如今取保候审已期满,当地警方未对其采取其他强制措施。

多年来,4名申诉人的家属一直在南昌、北京等地上访申诉。2015年5月11日,多名申诉代理律师到江西高院申请查阅案卷,但遭到拒绝。

直至2015年7月6日,江西高院立案一庭一副庭长承诺,安排律师在8月初阅卷。同年7月31日,江西高院决定立案复查该案。

2016年1月19日,在立案复查即将到期前,经最高法批准,江西高院决定延长复查期限三个月,至2016年4月30日到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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