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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高院决定再审乐平杀人案,律师盼多项疑问能得到一一回应

澎湃新闻记者 邢丙银
2016-04-29 08:03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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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审获死缓近10年后,江西乐平黄志强等四人的命运又到了一个关口。4月27日深夜,江西高院通过官网发布消息称,该院当日决定对原审被告人黄志强、方春平、程发根、程立和故意杀人、抢劫、强奸、敲诈勒索一案进行再审。

此前,该案申诉人的代理律师曾到江西高院成功阅卷,并向承办法官提交了律师意见。申诉代理律师在阅卷后发现哪些问题?江西高院决定立案再审后,申诉代理律师将和法院如何沟通?4月28日,该案申诉人方春平的代理律师张维玉接受了澎湃新闻的采访。

江西乐平案申诉人方春平的代理律师张维玉(中)

澎湃新闻:您是在什么时候获知江西高院立案再审消息的?

张维玉:我是在28日上午11时后,通过江西高院官方网站看到立案再审消息的,当时江西高院还未通知到我。不过,另一申诉代理人已接到江西高院的通知,此后我和其他几位申诉代理律师都陆陆续续接到了电话。

澎湃新闻:在此之前,申诉代理律师跟江西高院有哪些沟通?

张维玉:2015年5月11日起,8名申诉代理律师到江西高院申请阅卷,但没有成功,所以律师们连续19天到江西高院申请阅卷。直至7月6日,江西高院立案一庭一副庭长才电话我们,承诺安排律师在7月底8月初阅卷。

2015年7月31日,家属接到申诉人从监狱打来的电话说,当日江西高院决定立案复查该案。8月6日,律师们也陆陆续续接到江西高院立案庭的电话,通知去阅卷。此后,律师们约定时间一起到江西高院阅卷,并复制了所有案卷。今年4月18日,距离延期复查届满还有十来天的时间,我们又到法院询问复查工作进展情况,当时承办法官称,正有条不紊地进行,本月底复查期限届满前会给答复。

澎湃新闻:通过阅卷,您发现什么问题?您认为江西高院再审时,应回答申诉人哪些疑问?

张维玉:通过阅卷,律师们更坚信这是一起冤案,江西高院再审时应一一回答律师的疑问,而且我们也已经将这些问题递交给承办法官。

首先“真凶”方林崽出现,其供述的犯罪事实、作案手段与乐平“5.24”案现场勘查、尸检报告高度一致,该案冤情明显。

四人无作案时间:案发时,有人证明黄志强在家睡觉,方春平在家看电视,程立和在福建打工,程发根在景德镇打工且有银行取钱收据佐证。

现场未采集到五人的任何指纹、脚印、精液、精斑、DNA等客观证据。案卷显示,五人作案时未戴手套,现场搜集到3个兔牌烟盒、27个烟头、毛巾、红色上衣、高跟鞋、摩托车等物,警方均未提取到五人的任何指纹、脚印、精液、精斑、DNA等客观证据。

无犯罪工具:认定五被告人行凶时都带刀,但在警方侦查中一把刀也没找到,且被告人供述的凶器含糊不清,无法准确描述凶器特征。

无埋尸现场、分尸痕迹:若把已“掩埋”的尸体挖出来分尸,原埋尸处总该有痕迹,但公安却无埋尸现场的笔录和照片,勘验笔录无埋尸现场,四人指认的分尸现场没有血液、血块、碎骨、碎肉渣、切痕等任何痕迹。

分尸现场比较荒唐:案卷显示分尸时间是“次日中午”,而乐平公安现场勘查笔录记载,这天7点30分至16时30分公安已封闭现场,进行勘验。埋女尸的“现场”离发现男尸现场仅300至500米远,五人不可能在公安眼皮底下“碎尸”。

原审判决认定五人乱刀砍死蒋泽才,但除程发根外没有一人有身上溅到血迹的陈述,且事后几人还去夜宵摊吃夜宵至四五点才回家,非常不合常理。

原审判决客观证据严重缺乏,主要靠稳定性极差的言词证据定案:原审据以定案的十五组证据中,有十组是言词证据,仅有的五组客观证据中,没有一组证据能将犯罪现场与五名嫌疑人联系起来。

原审辩护人均作无罪辩护,坚信是冤案。一当地律师庭后被刑拘7天,直到答应退出辩护才被放。

原审认定的“同案犯”汪深兵被取保候审,足以说明此案的指控依据严重不足。否则,共同的杀人、强奸、抢劫犯罪,怎么可能其他人被判了死缓,而汪深兵被取保候审?

澎湃新闻:2012年,申诉人同村的方林崽在指认现场时,称他才是“5·24”命案的真凶,目前方林崽的状况如何?

张维玉:据媒体报道,方林崽涉嫌的一系列案件在庭审后检察院撤诉,补充侦查,至今未开庭审理。

澎湃新闻:下一步,申诉代理律师将与江西高院做哪些实质性沟通?

张维玉:一路走来,我们发现江西高院对申诉律师的态度越来越友好。特别是今年4月18日,律师们到江西高院询问复查进展,法官称正紧锣密鼓地进行,法官还表示会对律师提出的疑问作出回应。前期我们已与江西高院作了很多沟通,接下来可能还会就证据的DNA鉴定、调查相关证人等问题与江西高院沟通。此外,律师们还会继续阅卷,到监狱会见申诉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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