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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姐”龚爱爱被银行诉讨近800万房款,法院多方联系未果

张淑玲/@京华时报
2016-05-10 14:34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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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姐”龚爱爱。  视觉中国 资料

备受社会关注的“房姐”龚爱爱位于朝阳区三里屯SOHO的两套房产“断供”,华夏银行奥运村支行向朝阳法院提起诉讼,以追逃龚爱爱所欠的近800万元房款。记者获悉,朝阳法院将5月17日开庭审理该案。

华夏银行奥运村支行(以下简称奥运支行)诉称,2009年9月3日,其与龚爱爱签订了两份房屋抵押借款合同,两套房分别给龚爱爱放贷624万元、642万元,贷款自2010年5月6日起为10年,贷款年利率6.534%。合同还约定,若龚爱爱不按约定还款本息,则自应付之日起,按合同利率加收50%利率计收罚息;若龚爱爱最终未按约定还贷,该行有权请求对抵押房产进行拍卖、变卖,并优先获得拍卖款。

2010年5月12日,该行向龚爱爱放贷,龚爱爱开始还贷。2012年9月6日,两处房产办理了抵押登记。但自2015年4月20日起,龚爱爱没有再还款。该行故诉至朝阳法院,要求解除两份抵押借款合同,龚爱爱清偿两处房产的贷款本息、罚息、欠息复利等分别为392万余元、404万余元,并对两处抵押房产折价、拍卖、变卖的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据了解,2015年12月14日,奥运支行提起诉讼。受理该案后,朝阳法院一直未能与龚爱爱取得联系。多方联系无果后,朝阳法院以公告送达,并同时还委托龚爱爱户籍所在地的陕西省神木县法院代为送达。两起案件将于5月17日开庭审理。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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