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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环保督察组曾与河北26位省级领导谈话,包括书记、省长

蔡梦晓 袁璐/新华网
2016-05-11 17:24
来源:澎湃新闻
绿政公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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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被称为“环保钦差”的中央环保督察组公布了对河北省的督察意见。这是以中央督察组名义督察地方党委政府的首次战役,其中“原省委主要领导对环境保护工作不是真重视,没有真抓”、“河北省部分重点工作的推进存在不严不实”、“河北省内部分区域环境质量急剧恶化”等督察意见令公众印象深刻。

这也是首次在环保督察中与省部级领导个别谈话。他们究竟谈了哪些内容?谈话效果怎么样?这些严重问题暴露的背后究竟经历了怎样的博弈?中央环保督察组放出了哪些“大招”?在这一次对河北省的督察中究竟有哪些经验值得总结借鉴?未来的环保督察将建立怎样的体制机制?

国家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负责人刘长根主任接受新华网《新华访谈》专访,为您揭秘。

5月10日,国家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负责人刘长根做客新华网。新华网 图

首次以中央名义督察省级党委政府

新华访谈:为什么要以中央的名义来推进环保督察?

刘长根: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到国家“五位一体”总体战略布局中,在“十三五”规划中也把环境保护作为五大发展理念的重要内容。习近平总书记对环境保护工作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论断和新要求,这对我们国家现阶段推进环保工作具有重大意义。总的来看,我们国家环保工作这几年取得了很好成绩和很大进展。

但众所周知,我们国家的大气、水环境,还有大家比较关注的土壤污染情况还是比较突出。这既有我们国家发展阶段的客观因素,也与一些地方党委政府对环保工作重视不够、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不到位有关。

所以组建中央环保督察组进行督察的目的还是要督促地方党委和政府去落实环保责任,树立“绿色发展”理念,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更好地推动地方经济与环境的协调发展。

2015年7月1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环境保护督察方案(试行)》;2015年8月底,中办、国办联合印发了《环境保护督察方案(试行)》。

新华访谈:和以往我们看到的督察形式相比,您觉得这次的督察形式有什么样的亮点?

刘长根:这次督察有几个亮点,一是层级高,是以中央的名义,以前从来没有以中央的名义对省级党委政府督察过。

二是这次督察不光针对政府还对党委,这也是第一次。以前督察都是对政府,按照中央要求强化环境保护党政同责,所以这次督察包括了党委,这是很大很新的亮点。

另外在督察方式方法和督察配套机制方面做了很多工作,更科学、更系统。

还有一个亮点就是在取证方面花了很大的精力和功夫,这和以前是不一样的。

环保督察借鉴中央巡视组“回头看”等办法

新华访谈:我们也看到在这次环保督察中采用了类似中纪委巡视的办法,包括您说的“回头看”,确保督察不是“一阵风”的做法,为什么要这么做?您觉得这么做有没有在督察中起到很好的作用?

刘长根:在督察过程中我们确实认真借鉴了中央廉政巡视的一些做法,而且其中一些做法对我们来说还是很有启发、很有效果的。

比如说在“回头看”方面,这就是巡视中很好的做法,我们为什么要这么做呢?比如说督察完了以后,地方要制定整改方案,再组织具体整改工作,整改情况怎么样?如果地方整改得好,老百姓都很认可,这是一种情况;另外还有一种情况可能整改的效果不好,或者老百姓不够认可,这种情况怎么办?所以有一个后督察的制度设计,也即“回头看”。“回头看”的目的还是想给地方一个持续的压力,不仅要促进地方解决具体的环境问题,同时要促使地方真正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形成环保长效机制。

新华访谈:通过这次在河北的环保督察,您觉得以后要形成一个怎样的督察长效机制呢?

刘长根:通过这次督察,我们感到形成这个督察长效机制是非常重要的。首先,中央已经明确,每两年左右对全国各省(区、市)要督察一遍,这是时间、频度的安排。二是督察的方式方法和主要环节也做了明确规定。三是在责任落实、移交移送、后续“回头看”等制度设计上都有明确安排。只要我们真正地把中央明确规定的方案要求落实到位,长效机制也就真正建立起来了。

中央环保督察组与河北省委书记省长谈了啥?

新华访谈:进驻工作如何展开?督察重点是什么?

刘长根:督察进驻阶段一般是一个月左右,大体分成三个阶段:

一是省级层面督察,大概十天。省级层面督察主要是通过与省级领导还有省级有关部门主要领导开展个别谈话,调阅省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资料,走访主要承担环保职责的有关部门,同时受理信访举报等等。通过这些方式,把握全省环保工作的整体情况,聚焦突出问题,为下一步督察奠定基础。

二是下沉地市督察。下沉督察是针对督察准备和省级层面督察梳理出来的问题线索,下沉到部分地市进行调查取证核实。主要看这些问题是不是真的,责任在哪个方面。下沉督察也是十天左右。

三是梳理分析归档。一方面是对前两个阶段的工作进行梳理,形成一些基本的观点和报告框架,同时根据需要,还可能对未下沉地市的突出问题进行取证,开展针对性的补充督察。另外,对在工作中涉及到的文件材料进行归档,该归还的归还,该带走的带走。

这三个阶段应该说是各有侧重,依次推进,形成整体的督察效果。

新华访谈:我们在这次河北督察中也看到督察组和河北省委书记、省长个别谈话的画面,在环保督察中和省部级领导的谈话是不是首次呢?您觉得这么做取得了什么效果?

刘长根:和省级领导谈话在我们督察实践中确实是首次,而且这次谈话是经过程序设计,非常规范,谈话的方式、内容、时间安排都有明确的规定。

为什么要和省级领导谈话呢?主要有两方面考虑:一是从谈话中了解省级领导对当地环境问题的看法,特别是对当地存在的突出环境问题的认识,了解他们对环保工作的重视程度,谈话也是掌握地方环保状况的重要手段。

二是和省级领导的谈话,我个人理解也是一个宣传环保工作的过程。通过谈话,可能会对一些省级领导产生影响和触动,对下一步更好地重视和推动环保工作应该会有正面影响。

新华访谈:能否给我们透露一下当时谈话的情况?

刘长根:这次河北的督察,一共与26位省级领导做了个别谈话,包括省委书记、省长,近期退出领导岗位的一些省级领导同志,也包括省高法、高检的主要领导

另外和省级领导谈话我们都设计了问题,每个问题针对性都很强。

新华访谈:比如呢?

刘长根:比如说:你认为你省突出的环境问题主要有哪些?你认为你们哪个地方的环境问题最突出,责任没有到位等等。有些相关部门领导的谈话还有针对性的追问,比如工信部门,涉及到一些淘汰落后产能的情况可能会有追问。通过谈话,我们感觉对督察掌握总体情况还是有效果的。

在河北每天接到一百多个群众举报电话

新华访谈:中央环保督察组在督察过程中的社会反响怎么样?

刘长根:这次督察我们没想到电话是始终不断的,每天老百姓举报热情都很高,老百姓对当地环境问题关注程度很高。每天电话从早八点到晚八点电话不断,所以有些群众反映电话占线,实际上就是因为电话太多,每天大概在一百多个电话左右,基本上是这么一个情况。

另外,一些老百姓反映,督察组进驻以后,身边的一些污染企业,特别是小企业都停下来了,我们可能还没有去查,但是中央督察组来了就有震慑了,老百姓说担心督察组走后这些企业又死灰复燃。

还有到了督察后期有不少老百姓给我们打电话来,说他们举报的问题地方真查了,也真改了,确确实实他们感受到了身边环境的改善,有获得感,对中央督察组表示感谢。这种情况还有不少,特别是进驻后期。

另外,我们也收到了一些别的省份的举报,包括山东、河南也有老百姓打电话来,因为不在这次受理范围,我们也跟他们进行诚恳解释,但他们希望督察组能够尽快到他们省里去督察。

我们总体感到,老百姓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很欢迎,也很期待。

新华访谈:按要求每两年对全国所有省(区、市)督察一遍,您觉得以现有人员配置、组织架构以及工作流程,两年督察一遍有什么样的工作难度吗?

刘长根:中央要求两年左右对全国各省(区、市)督察一遍,难度肯定是有。

比如我们比较关心的督察人员的问题,按照制度设计是以环境保护部各区域督查机构的人员为主体,同时考虑要有代表性,还要请有关部门和地方的同志参与进来,这是我们总的设计。

现在为了解决人员不足的问题,环境保护部建立了督察人员库,除了环保部区域督查机构的人员以外,从地方选调了约120人纳入督察人员库,这些人都是有经验的环保执法人员,以后会按照一定的程序随机抽调参加中央督察,从而解决人员不足的问题。

同时有关部门也很支持,中办督查室和国办督查室的两位厅级领导参与了河北省督察试点工作,提供了很大的支持,我们也在和有关部门协商,希望有关部门也能派人参与到督察工作中。

新华访谈:是不是首轮全国两年的督察从河北就算开始了?

刘长根:也不能这么讲。河北省是作为试点,在试点基础上再全面铺开,所以按两年一轮的话,今年在河北试点基础上还要完成15个左右省份的督察,初步考虑上半年、下半年各安排一批,但具体方案还要报国务院批准。现在看来时间很紧张,我们会努力抓紧工作。

环保督察结果移交中组部作为干部任免依据

新华访谈:能否给我们具体说一下中央环保督察组的人员构成情况是怎样的?

刘长根:按照中办、国办联合印发《环境保护督察方案(试行)》要求,中央环保督察组一般由15人左右组成,加上一些工作人员大概20多人。督察组组长、副组长是由国务院确定的,有关部门也会派人参加;《环境保护督察方案(试行)》明确,督察组以环境保护部区域督查机构人员为主体,他们长期从事环保督查和督政工作,具有一定的工作经验,也比较了解实际情况;另外,对一些具体问题,还会邀请有关专家参与督察,或向他们咨询情况。

从河北省的督察实践来看,中央督察组由20多人组成,其中分了几个小组。一是综合协调组,负责在督察过程中对组内和与省里进行协调沟通;二是信息调研组,负责文件资料的整理分析;三是若干个现场督察组,专门负责对有关部门走访问询、现场取证、下沉督察。每个组承担不同的任务,通过几个组的共同工作,最后的目的还是掌握省里的主要情况,聚焦突出问题,为我们最后形成报告奠定基础。

新华访谈:可不可以简单介绍一下对督察组的成员有什么特殊的工作要求吗?

刘长根:督察组要求非常严格。这次也是第一次搞试点,对督察人员怎么要求、督察纪律怎么设计,在这方面也做了很多工作。

督察组首先是组长负责制,副组长协助组长开展工作,这是大的安排。进驻期间督察组不得干预地方党委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正常工作,也不得处理地方的具体问题,同时也不能向地方提出与督察无关的要求,这是基本要求。

同时,在督察过程中也要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廉政规定等有关要求。同时我们还特别强调几个纪律,一是请示汇报纪律,督察组成员每天工作安排和发现的重大情况必须请示报告,不能私自截留;二是请销假制度,原则上不能离开驻地;三是保密要求,督察期间一律不接受采访,一律不对外提供与督察有关的信息;另外,对督察组成员在督察过程中守职尽责方面也有具体规定。

新华访谈:这次督察组在河北主要开展了哪些工作?

刘长根:这次中央督察组在河北进驻一个月,进驻结束后对现场督察发现的问题进行整理分析形成报告,最后形成反馈意见,报国务院批准后,5月3日已向河北省反馈。反馈后还有移交移送,比较突出或者比较具体的环境问题,有些涉及到一些人员责任的,特别是党政领导干部责任的,按照程序还要移交给有关部门,或者移交给地方党委政府进行处理。同时要求地方在30个工作日内制定整改方案报送国务院,并在6个月内报送整改情况,整改方案、整改落实情况通过中央和当地省级主要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对整改情况还有一个“回头看”的过程。

新华访谈:这次督察成果如何?督察结果将如何移交移送?

刘长根:这次河北省督察,我们觉得还是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前面讲到了,压力传导不到位、局部环境质量恶化严重,还有一些违法违规上马项目等等,这些情况查出来后除了按规定对外公开,形成舆论监督,促进地方整改外,同时还对其中一些涉及到党政领导干部可能存在的失职渎职,或者不作为、乱作为的情况,梳理了问题线索,进行移交。

移交移送包括三个层次:一是把整个督察情况移交中央组织部,作为对被督察省(区、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领导干部任免的重要依据;二是发现的具体环保问题,大部分移交给省级环保部门去查处,有的由环保部直接查处;三是刚才讲到的可能涉及到违规、失职、乱作为的一些问题线索,按程序移交给有关部门,大部分按权限移交给省级党委政府,由他们责成相关部门查处。移交给地方的问题线索查处意见,要征得中央督察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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