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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丽江男子散布“偷抢小孩挖走器官”谣言,已被刑拘

澎湃新闻记者 宋蒋萱 综合报道
2016-05-11 19:31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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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1日,云南省公安厅新闻办公室通过官方微信号“云南警方”发布消息,称一丽江男子通过微信朋友圈散布“小孩被偷、人体器官被挖走”的消息系谣言,经过大量转发传播,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此男子目前已被云南警方刑事拘留。

这条虚假谣言内容为:“宁蒗永宁已经发生真实事件,望留意:有良知的中国人相互转一下 贵州各位父老乡亲注意了,从外国来了400多人,盐源进了200个专门偷12至14岁的小孩,现也在六盘水,毕节,赫章,威宁到处转,专补楼房,收破烂这些要提防,现在在赫章的妈故镇发现多个小孩被挖了人体器官,还有肾脏这些。请各位家长注意陌生人,不要点赞只要转发。” “云南警方”通报称,从5月7日晚开始,这条消息经微信朋友圈、QQ空间、微博等网络社交平台在云南省丽江市宁蒗县范围内被大量传播。

“云南警方”通报称,宁蒗县公安局永宁派出所及全县辖区各公安机关均没有在近期接到过辖区群众关于“小孩被偷、人体器官被挖走”的报警、求助电话,指挥中心亦没有接到过类似的电话报警,确认该信息纯属谣言。该条谣言经不明真相的网民广为传播后,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在全县范围内引发了大面积的社会恐慌,导致全县大部分公安机关均接到了大量群众的求证电话及信息。

经宁蒗县公安局调查工作,5月9日15时,此局网安大队民警在泸沽湖村某酒店将制作、散布此谣言的违法犯罪嫌疑人郭某某成功抓获。

郭某某承认了散布该谣言的违法犯罪事实。据郭某某交待,他在网络上看到了他人所发的关于“小孩被偷、内脏被挖走”的虚假消息后,将事发地点改为永宁乡,在个人QQ空间及微信朋友圈进行了发布,并对网友回复谎称该信息属实。目前,犯罪嫌疑人郭某某已被宁蒗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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