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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厅官以卖“古董”方式受贿:三百元瓷瓶卖十万,对方曾退货

广州日报
2016-05-14 08:24
来源:澎湃新闻
一号专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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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广辽 资料图

据广州日报消息,5月13日,广东省委办公厅原副主任、省公安厅原党委副书记蔡广辽被控受贿一案在广州中院开庭。

据指控,1995年至2014年,蔡广辽在担任广东省公安厅警卫处处长、警卫局局长、广东省公安厅党委副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或利用其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利,索取或收受他人财物共人民币328万余元、港币160万元、美元0.7万元、澳元1.4万元。

在检方指控的6单犯罪事实中,还有3单和蔡广辽的文物收藏爱好有关。

指控称,2006年至2013年,蔡广辽为纪镇武(已起诉)借用广东省公安厅警卫局车牌,办理纪镇武及其公司员工龚某平的警官证、职工证、武警车辆驾驶证等证件提供帮助;利用其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时任武警广东省边防总队总队长吕文彦(已判刑),为纪镇武的深圳市震粤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与武警广东省边防总队第六支队合作开发该支队十二中队营房用地项目(位于深圳市罗湖区,后建成“桐馨园”小区)提供帮助,先后16次收受纪镇武所贿送的人民币60万元、港币160万元,以及以出售瓷瓶、佛像等“古董”的方式收受纪镇武所贿送的人民币179.11万元。

庭审透露,纪镇武2006年第一次到蔡广辽家时,就购买了3个“古董”瓷瓶,蔡广辽以每个10万元的价格卖给了纪镇武。但经广东省文物鉴定站、广东省发改委价格认证中心鉴定,这3个瓷瓶都是现代工艺品,每个的价格为300元。庭审透露,这批瓷瓶是蔡广辽及其妻子在江西井冈山购买的。

此后,纪镇武多次高价向蔡广辽购买“古董”佛像、瓷瓶等物,其中2007年花100万元买过一个“古董”瓷瓶,但纪镇武看出瓷瓶是假的,将其退还给蔡广辽后,蔡广辽并没有将钱退给纪镇武。

不过,蔡广辽的辩护律师朱永平认为,蔡广辽并不知道古董是假的,他违规出售花瓶、佛像等给纪镇武,应该属于从事营利性质的买卖行为,而不是受贿。

指控还称,2003年至2006年,蔡广辽在担任广东省公安厅警卫局局长期间,为广州市精一规划勘测科技有限公司承揽广东省公安厅警卫局警卫地理信息系统GIS数据加工制作及更新等提供帮助,于2007年下半年,收受广州市精一规划勘测科技有限公司股东李某红人民币12万元,用于出版其主编的《神秘的唐宋彩瓷艺术》一书。

2008年上半年,蔡广辽为对其个人收藏的瓷器进行研究,邀请专家在酒店举办“盛世收藏(鉴定与市场)”专家研讨会,要求某集团为研讨会赞助会议经费人民币30万元,后会议实际花费人民币23.7956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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