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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高院:律师工作小组认为案件错误,法院须7日内立案复查

市场星报
2016-05-14 18:37
来源:澎湃新闻
法治中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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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经律师工作小组集体评议,认为案件确有错误,并出具书面意见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复查。请注意不是7个工作日,而是7天。”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委会专委葛健昨日告诉市场星报、安徽财经网记者,“由安徽省高院和省司法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诉信访案件工作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实施,从即日起全省法院全面推行律师驻点制度。”

即日起律师可到法院驻点值班

对当事人人数众多、涉及面广、时间跨度大、案情复杂的信访案件,可组建律师工作小组。律师工作小组由两名以上律师和若干辅助人员组成。法院应当在信访接待场所或诉讼服务中心公开参与化解和代理涉诉信访案件的律师人才库。人才库包括律师的姓名、专业特长、执业经历、所在律师事务所等信息,供当事人选择。法院应当在信访接待场所或诉讼服务中心设立律师工作室,由律师协会统一安排律师驻点值班工作。

要求律师参与可向律协申请

“当事人要求律师参与化解的,可直接向相关律师协会提出申请,也可通过在人民法院驻点的律师向律师协会提出申请。法院认为需要律师参与化解的,在征得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向相关律师协会提出。”葛健告诉记者,“法院应当为律师值班提供便利和保障。”

据了解,《办法》规定,值班律师应做好接待记录,详细记录当事人信息、案件信息、信访事由及诉求、拟处理意见等,做到信息完整、意见具体、全程留痕。

律协5日内确定承办律师

“当事人申请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诉信访案件,律师协会在收到上述材料的5个工作日内,确定承办律师,向当事人发出书面委派函并抄送法院。”记者从省高院了解到,参与化解和代理涉诉信访案件的律师应当免费提供法律咨询、法律释明等有关法律服务,不得收取任何财物。

《办法》规定,律师引导当事人理性表达诉求,不得支持、唆使、组织当事人采取违法方式反映问题;不得泄露或不合理利用相关案件信息;恪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参与化解和代理涉诉信访案件的律师是当事人的亲属、本人或其亲属与信访案件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的,应申请回避。

当事人申请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诉信访案件,应提交当事人身份证明材料;当事人签名或盖章的申诉状(申请再审书);律师参与化解或代理申请表;生效的裁判文书;申诉所依据的证据材料。

律师小组认为案件错误法院须7日内立案复查

“全省各级法院和司法行政机关应将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诉信访案件工作经费纳入本单位年度预算,对值班律师及参与化解和代理涉诉信访案件的律师给予适当的经费补贴,对化解涉诉信访案件表现突出的律师给予一定的表彰奖励。”

记者从省高院获悉,《办法》规定,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应当对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诉信访案件工作进行督查、指导。加强对律师的业务培训,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律师进行表彰,对违反本规定的律师,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于律师提供的有关建议,法院区分情况,分别处理。对经律师工作小组集体评议,认为案件确有错误,并出具书面意见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复查;对律师提出的瑕疵补正、司法救助等书面建议,应当依法及时处理,并书面回复处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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