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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拯救无辜者”三年:推动多起冤案平反,不做“麻烦制造者”

澎湃新闻记者 周超
2016-05-19 07:52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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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6日,山东农民丁汉忠“抗拆致两死案”被二审法院宣判发回重审,在此之前,他曾被一审法院判处死刑。早在2014年,该案曾获得“拯救无辜者”行动的援助。

成立于2013年末的“拯救无辜者”行动,致力于疑案的申诉。在“拯救无辜者”之后,学者徐昕发起的“无辜者计划”、律师张青松和学者吴宏耀共同发起的“蒙冤者援助计划”等民间项目接连出现。

这些项目的参与者们近日在接受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采访时多次提到的一点是,即使在冤案接连平反的当下,冤案平反依然需要更加有效且畅通的路径。

“冤案平反是很多偶然因素凑在一起的结果,被平反的冤案大多是媒体持续关注、律师持续呼吁和申诉的案件。当然,更为关键的一点是,当地司法系统有纠正的积极性。”5月13日,律师李金星如此对澎湃新闻说。

“拯救无辜者”曾给多地司法系统的负责人赠送“平冤好院长”的锦旗,向他们在平反冤案中的努力表达敬意。受访者供图

“拯救无辜者兴趣小组”

2013年11月20日上午,在四川大学红茶馆内,“拯救无辜者”洗冤行动正式启动。曾经的蒙冤者吴昌龙,成为了这个民间“洗冤”工程的代言人。作为福建福清纪委爆炸案的当事人之一,吴昌龙曾两次被判死缓,在2013年5月被宣告无罪。

这个由李金星、王万琼、陈建刚等律师倡议发起的民间项目,被李金星称为一个“兴趣小组”。

发起这样一个项目,对于这些刑辩律师而言,是一件水到渠成的事。早在2011年,多名律师曾发起成立“超期羁押案件法律援助基金”,后扩大范围成为“吴昌龙法律援助基金”,面向国内公开小额募集资金,主要用于提供对冤案进行法律援助的律师的差旅费用。

“其实很多工作在那时候就已经开始了。”李金星说。

目前,“吴昌龙法律援助基金”已经宣告停止,“拯救无辜者”行动的经费主要律师自己垫。

“我们经常处于财务崩溃的边缘。”李金星说,“但现在主要的问题是律师的精力有限,能接的案子有限。我们手头接到大量的案件,目前有大量的案件处于排队的状态。”

相对于“兴趣小组”式的“拯救无辜者”,由中国政法大学刑事法律研究中心、北京尚权律师事务所联合发起的“蒙冤者援助计划”因为有两家机构的参与,在资金、人员上相对更有保障一些。

这个援助计划于2014年5月23日正式启动,项目的负责人之一、北京尚权律师事务所律师高文龙告诉澎湃新闻,送来的案件先由中国政法大学刑事法律研究中心进行筛选,然后再交到尚权所里复选,最后选定的案子由律师具体介入援助。“我们所里承担费用,律师也主要是由所里派。”

但高文龙也指出,由于一个律所的能力也有限,所以在筛选案子的时候标准会定得高一些,以控制援助案件的数量。

司法系统的积极推动不可少

近期引起多方关注的陈满案是“拯救无辜者”首批援助的案件,陈满的代理律师之一王万琼是该计划的发起人之一。

陈满被认定为1992年海南海口一起杀人焚尸案的凶手,被判死缓。最高检抗诉后,陈满于2016年2月被宣判无罪。

谈及此案,李金星说:“事实上,在最高检宣布抗诉的那一刻之前,我们都没有想到这个案件会这么快就有进展。”

李金星坦言,除了一遍遍与法院沟通之外,律师所能做的事情很有限。一个冤案的平反,除了律师之外,媒体的介入报道、公众的关注以及司法系统自身的积极推动都是必不可少的。

“法院系统每年接到的申诉案件太多,法官不可能每个案件都阅卷,像陈满案这种公众关注度高的案件更容易进入再审程序。”李金星说,这是中国疑冤案件申诉的一个特色。

李金星曾在河北的一个法院里与最高法的法官就一个疑案视频沟通,“很明显,法官并没有阅过卷。我的意思并不是说法官不负责,而是他根本没有时间阅卷。”他说,自己完完整整阅完一个案卷,至少要一个月的时间。“你想,最高法每天收到那么多申诉案件,一个法官怎么可能花一个月的时间阅(一个案)卷?”

有法官愿意和律师沟通,在李金星看来已经很好了。他更常遇到的情况是,找不到具体的承办法官或者承办法官经常换人。

高文龙也有类似的感受,用他的话说,代理申诉最艰难的一点就是要不断对抗“挫败感”。“蒙冤者援助计划”首批援助的江西李锦莲投毒杀人案申诉超过200次,并曾在2011年再审。当时,检辩双方意见均认为该案有瑕疵,律师进行了无罪辩护,但江西高院依然维持原判。

在项目启动时,张青松说:“专家负责论证,律师负责跑腿,媒体负责呼吁,老干部负责找人。关起门来说,就是这个模式。

但实际操作起来,远非那么简单。“媒体不可能天天呼吁这个案子,老干部也不可能每次打招呼。”高文龙说,现在找不到其他捷径,只能是律师一次次跟法院沟通。但经常碰到的结果是,法官不接电话;即使接了,往往说不了几句话就把律师打发了。

陈满案申诉代理律师易延友对此感慨颇深,他曾撰文指出,现有的规则尽管也对申诉程序做了较为详细的规定,但是申诉机关是否应当当面听取申诉律师的意见,申诉的进展是否应当及时通知代理的律师,律师如何进一步向受理申诉的机关发表意见等,都没有明确的规定。“很多时候,申诉状递交之后就如石沉大海,谁在办理你的案件,办理到什么程度,承办人究竟是什么看法,都无法明确获知。”

“拯救无辜者”行动的援助案件中已有多起得到平反。澎湃新闻记者 周超 图

不做“麻烦制造者”

在李金星的办公室里,冤案的资料被做成展板挂在墙上。现在最显眼的地方,是河北陈国清案和吉林金哲宏案,这是“拯救无辜者”在今年要着力推动的两起案件。

陈国清等人被认定为1994年两起出租车司机被杀案的凶手,承德市中院四次作出死刑判决,河北高院三次发回重审。

金哲宏则被指控在1995年杀害了一名女子,该案亦曾被两次发回重审。2014年,澎湃新闻曾以《无人证物证又见狱侦耳目,吉林现翻版浙江叔侄案?》为题报道此案,当时吉林省高院公开回应称调查核实。目前,该案仍未公开任何进展。

5月17日,该案代理律师袭祥栋告诉澎湃新闻,他们前两天刚刚会见过金哲宏,他称遭受过严重的刑讯逼供,目前身体状况很差,基本丧失劳动能力,需要拄双拐行走。律师正在为他申请保外就医,产生的费用由“拯救无辜者”计划筹集。

成立时,“拯救无辜者”第一批援助的案件是四川陈满杀人放火案、福建陈夏影绑架杀人案、福建念斌投毒案、河北聂树斌案、江西乐平案、贵州杨明案等案。经过两年多的时间,截至目前,只有聂树斌案和江西乐平黄志强案还未平反。但该两案也均有进展:聂树斌案已在复查,乐平案也已宣告再审。

其中,陈夏影案亦被列入“蒙冤者援助计划”。

李金星并不认为这些冤案的平反是“拯救无辜者”的功劳,他更不希望官方尤其是司法系统把他们当成麻烦的制造者。在2015年初,“拯救无辜者”曾给多地司法系统的负责人赠送“平冤好院长”的锦旗,向他们在平反冤案中的努力表达敬意。李金星希望与司法系统建立良性的互动,共同推动冤案的平反。

高文龙也表达了类似的想法,他希望“蒙冤者援助计划”能取得申诉者和司法系统两方的共同信任,让冤案申诉者愿意主动找到该计划求助,而官方对于该计划援助的案件可以更加重视。目前,该计划仍有四个案件在援助之中。其中,吉林刘忠林故意杀人案已在今年4月底开庭再审。

“拯救无辜者”援助的案件大多是超过20年的复杂案件,李金星说,越是疑难复杂的案件他们越要参与,“我们精力有限,只能优先接这样的案子,我们也希望借这些案子让其他人看到我们做的事,也能去做一些。”他们接手的案件也会交由感兴趣的律师代理,“我们提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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