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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政府败诉后:镇政府动员企业撤了诉,却没兑现补偿协议

澎湃新闻记者 邢丙银 实习生 曾雅青
2016-05-20 07:58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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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万平认为自己被耍了。

2015年4月,他与其他23家花炮企业主一起告赢了安徽省人民政府。在这起全国瞩目的“民告官”官司中,舆论在探讨这起省政府败诉案所彰显的法治意义,而作为原告的企业主们,正经历着另一场博弈。

4个月后,本已上诉的张万平撤诉了。“一审虽然判赢,但没有可执行性。”张万平只得选择更现实的一条道路:当地政府部门以他撤诉为交换条件,愿意坐下来谈补偿。

然而,签约十几天后,他便发现补偿协议兑不了现,原因是当地区镇政府“翻脸”了。2016年1月,他将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政府和马头镇政府告上法庭,要求履行协议。

这第二场告政府的官司至今未宣判。张万平发现,两场官司前后折腾了两年多,他仍然不是赢家。

如今的马头花炮公司大门紧闭。  文内图均来自 澎湃新闻记者 邢丙银

被动员

5月9日,52岁的张万平走在去六安市金安区政府的路上,他一直在思忖着见到副区长时,该如何开口,以显得他是有事而来。

“对!就和我家分管领导说,相邻裕安区的花炮企业退出的补偿金都已到位,而且批发经营证也发下来了,为何迟迟卡着我不批?”张万平说。

他已经习惯把谈补偿的对象称呼为“我家分管领导”。而在法律意义上,他与金安区政府已是原、被告的当事双方——2016年1月29日,他已与金安区、马头镇两级政府代理人坐在了原、被告席上,“交锋”了一次。

张万平是金安区马头花炮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2015年4月,合肥中院一审判安徽省政府发文关停包括马头花炮公司在内的24家企业行为违法。

这是一起罕见的省政府败诉案例,因而备受瞩目。有评论也不吝赞誉之辞,称其为十八届四中全会后,依法治国背景下,首个企业起诉省一级政府获得受理并公开审理的案件,企业告赢省政府有明显的警示和示范作用。

张万平仍然记得,他拿到一审胜诉判决书时的惊喜:“没想到老百姓也可以用法律武器把省政府打败。”但经律师一分析,转眼一颗石头又悬上心头,因为判决书并未明确具体的补偿措施,这对被停产的企业主来说,不过是一纸空文,没有可执行性。

24家花炮企业于是上诉,安徽省政府也上诉了,一场法庭上的“较量”似乎又不可避免。

提出上诉几天后,让张万平颇感意外的是,马头镇镇长打电话找他协商补偿事宜,并希望他撤诉。

“一个月内谈了五次,每次一两个小时,有时上面催得紧,镇里的领导还大半夜打电话找我协商,有次我恰好到湖南出差,镇领导说‘我开车去接你回来签撤诉申请书’。”作为马头镇上的企业,张万平和镇里的领导以前常往来,所以当镇里要求他去协商时,他是即喊即到。

但真要他签撤诉申请书,他还是拒绝了。张万平说,24家花炮企业主中,有的为了躲避施压,直接关闭手机“玩失踪”,有的签下撤诉申请后,连夜赶到安徽高院,向法院申明:“我是被逼无奈才签了申请。”

“我听律师说这种被迫签的撤诉是无效的,所以就和镇政府签了协议,并递交了撤诉申请。”张万平说,他们不愿签的原因是补偿低,政府给出的方案是不管公司大小,全部“一刀切”,一家补偿180万,再给20万退出奖励金,这跟企业上千万元的投入无法比。

不过马头镇也有自己的苦衷,该镇书记郭伟对澎湃新闻说,镇里一年财政税收有500多万元,若补偿过高,镇财政有困难。

不能兑现协议

花炮企业告安徽省政府案二审,安徽高院原本通知于2015年7月9日开庭审理,当日8时40分许,张万平等人被通知到一间会议室,法院称需要一一核实企业主的身份,并调查此前邮寄的撤诉申请是否为企业主真实意愿。

张万平记得,在一个二十来平米的会议室里,桌子的一头坐着安徽高院主管行政审判的领导和该案主审法官,桌子的两侧坐着花炮公司老板,他们讲述了申请撤诉的经历、企业存在的困难和诉求。

经过两个小时的会谈,张万平又看到了希望,因为安徽高院的法官承诺,不会“一刀切”按一个标准补偿,将实地调研各企业,协调与政府补偿数额,若协商不成,双方可选择评估机构,对企业资产进行评估,按评估数额补偿。若企业对评估仍不满意,再上法庭。

开庭搁置了,张万平从合肥回到六安没几天,马头镇政府又找上门协商补偿,并希望他撤诉。

经过四五轮博弈,政府人员代张万平向安徽高院递交了撤诉材料,随后的2015年8月13日,以马头镇政府的名义与张万平签订了一份“退出补偿协议”和一份“退出补偿补充协议”。

根据退出补偿协议,马头镇政府补偿张万平损失450万,核发烟花爆竹批发经营许可证。

而“退出补偿补充协议”规定:在现有450万补偿基础上,比照相邻的裕安区翔鹰花炮公司的翔鹰、皖信、彩虹三个工区的平均补偿数额进行补偿。若其平均补偿额超过550万元,就差额补偿他;若未超过550万,就按确定的450万补偿他。

此外,政府在协议还承诺核发花炮批发经营证,且在五年内金安区不得新增花炮批发经营公司。张万平心底有一个小算盘,若此条兑现,根据该区批发经营花炮每年可有400万左右的营收估算,在目前该区只有一家企业的情况下,若批准他的公司为第二家,他五年内即可获得近千万营收,正好可弥补企业退出造成的损失。

昔日繁忙的工厂现在已停产。

但上述协议签订没几天,马头镇政府就反悔了。

2015年8月18日至27日,彩虹、翔鹰、皖信三家花炮公司与裕安区相关政府部门先后了签订退出补偿协议,它们分别获得960万、1480万和900万的补偿。三家公司的平均补偿额为1110多万元,超张万平450万的补偿660万。依此计算的话,根据金安区与张万平签订的“退出补偿补充协议”,马头镇政府需再补偿他660万。

于是,张万平拿着裕安区三家花炮公司的协议,找区、镇政府补偿,但遭到拒绝,本应核发的批发经营证也因此被搁置至今。

张万平认为,既然签了协议,就应该按协议来,当初政府若不同意,他也不会撤诉。无奈之下,他将金安区政府和马头镇政府告上法庭,要求法院判令两被告履行协议。

政府

2016年1月29日,张万平与金安区政府、马头镇政府坐在六安中院的原、被告席上。当日庭审,区长和镇长均未到场,出庭的是金安区法制办主任和当地一家律所的律师。

金安区政府和马头镇政府在递交的答辩状中称,他们不同意履行协议的原因在于:马头花炮公司无论是资产状况、生产能力,还是从业人数,均远远小于、少于原翔鹰花炮总公司的三个工区,无法比照补偿。

金安区法制办主任辩称区政府不是适格的被告,因为协议上盖的是马头镇政府的公章,区政府只是起到协调作用。

5月9日,澎湃新闻记者前往马头镇采访。“这协议不真实,当时是省里要求撤诉,时间赶得紧,我们才同意签的。”马头镇书记郭伟表示,镇财政有困难。

“这钱又不是镇里出,到最后还不是区里出钱?”张万平反问说。郭伟回应:“那协议上盖的是镇政府的公章,到最后还是由镇里担着。”

张万平提高了嗓音:“你把所有的事都朝自己身上揽干什么,签协议时还有区领导在场,否则,你也没有权利和义务来签这个协议。”

停产后的马头花炮公司已废弃。

谈话不到15分钟,郭伟开始送客了,“既然已经走法律程序了,咱们就按法律来,我要去到村里办点事,就不留你们多坐会了。”

金安区安监局一领导向澎湃新闻也表示,当初是省里要求下面政府做撤诉工作,而且给的时间紧,镇里为了达到撤诉目的才签了补充协议。

“天上千根线,地上一根针,上面的政策牵头万绪,最后都是落到基层执行。花炮公司退出折腾有两年多了,我们一肚子苦水,但都没法说。”这位安监局领导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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