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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襟亚与张爱玲的恩怨始末:究竟为何决裂

祝淳翔
2016-06-16 15:01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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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四三年,张爱玲初登文坛,先将《沉香屑》(一炉香、二炉香)付周瘦鹃主持的《紫罗兰》。随后,“大概是七月里的一天”(柯灵《遥寄张爱玲》),张爱玲捧一束原稿,赴万象书屋登门拜访平襟亚。按,平襟亚(1892-1978)笔名网蛛生、襟霞阁主、秋翁等,江苏常熟人。自1926年以长篇小说《人海潮》一举成名后,陆续创办中央书店、万象书屋,是一位靠个人奋斗而商业成功的鸳鸯蝴蝶派作家。当年周瘦鹃打算复刊《紫罗兰》,事先咨询过两位业界大佬,其中就有平襟亚。

读周黎庵《〈孽海花〉人物世家》(《古今》1943年第37期,1943年12月16日出版)结尾的一段话:“近顷有以女作家名海上者,有张爱玲女士,吾友《万象》主者平君襟亚揄扬甚力,尝见平君之文于报章,谓女士南海人,方返自香港,其先人为《孽海花》说部中人物云云。”其中平氏的揄扬文章当即《秋斋笔谈·张爱玲之创作》:

张爱玲为现代女作家中优秀之一员。生长南方,肄业香港大学,事变后始来海上。其父母均留居欧洲,张氏家世在清季煊赫一时,东亚病夫所著《孽海花》中曾竭力描写。爱玲大抵为名公巨卿之遗系。少有神童之目,六七龄即擅吟咏,十四五岁,散文小说已遍投各报,见重于时。《天才梦》一文,见《西风》某号,即其自传。此次来沪,寄居某公寓,初持《沉香屑》小说稿二篇谒见瘦鹃,鹃公极赏其才,刊于《紫罗兰》。继以《心经》一稿投《万象》,同时投函及予,曾数次约谈,且以未刊稿三篇及已刊小说七篇,要求予代出单行本,复以纸贵如金箔,未成议。予将《倾城之恋》及另一篇长稿,退还爱玲,留下《琉璃瓦》一篇,备《万象》登载。爱玲之笔调得力于《红楼梦》说部,惜少变化。惟《琉璃瓦》俏皮流利,作风不同,伊自认为别出机杼之创作,不久将见《万象》。(原载1943年9月15日《海报》)

平文有些提法与事实不符,如张爱玲实生长沪上,父母亦未留居欧洲。随着张爱玲去古今杂志社拜访周黎庵,上述的部分错误便由周氏纠正:“女士求学于香港大学,战后方来沪,其母则与父仳离,近方浪迹南洋,不通音讯,女士与姑居于沪,仅恃鬻文自存云。”只是,“生长南方”的误解,一直都悬置着。这小小的祸端就此隐伏下来,直至几十年后,莫名其妙地酿出张爱玲“数典忘祖”公案。

平襟亚原本承诺助张爱玲出书。(秋翁《记某女作家:一千元的灰钿》称:“她写信给我的本旨,似乎要我替她出版一册单行本短篇小说集。我无可无不可地答应了她。”)1943年8月,张爱玲发表散文《到底是上海人》(《杂志》第11卷第5期),文末写:

我为上海人写了一本香港传奇沉香屑,包括一炉香、二炉香、茉莉香片、心经、琉璃瓦、封锁、倾城之恋七篇。写它的时候,无时无刻不想到上海人,因为我是试着用上海人的观点来察看香港的。只有上海人能够懂得我的文不达意的地方。

我喜欢上海人,我希望上海人喜欢我的书。

结合此刊“文化报道”栏的预告:“张爱玲之《香港传奇》短篇小说集,将由中央书店出版”,可见张爱玲误以为书即将出版,便撰此序言,向本地读者输诚。

遗憾的是,最终秋翁“以纸贵如金箔,未成议”,单方面取消了出书计划。关于纸价高企,平襟亚确未夸张,终一九四三、四四两年,中央书店都未出版小说集。而且,鉴于平襟亚对张爱玲的杰作《倾城之恋》、《金锁记》(“另一篇长稿”)都未加青睐,显然主观上亦对其才华抱有保留态度。这些都为日后两人的决裂,埋下了种子。

平襟亚不替张爱玲出书,代之以向她约稿写连载小说(即《连环套》),既笼络了张爱玲,又可控制风险,自认手段高明。平氏开出稿费,每月预付一千元,请张写七八千字。据说“当时一般作家正在向杂志社联合会提出要求千字百元”,对张已属优待。但物价不等人,张爱玲写了一期之后,即要求百五十元千字,如不允许,每月当酌减字数。以后多次晤面,总离不开商议稿酬。平襟亚则采取拖延战术,“一凭她减少字数”。问题就来了。柳絮事后的评论切中要害:“秋翁先生所谓‘按月给一千元,任她写多少字’,胸襟自是宽大,然爱玲女士为《万象》作长篇,究不能由万字一期而暴减至千字一期,此意不知秋翁先生亦曾想到否?”(《与秋翁并无难过》,《力报》1944.9.13)一直到七月号付印时,平氏应柯灵提议,加送二千元去,相当于三千元写五六千字。结果支票被退回,《连环套》遭腰斩。

当时《万象》杂志定价每册百元,一千元钱不过十册杂志钱,是戋戋小数,平襟亚显然不为这点小钱呶呶不休。秋翁《柬诸同文:为某女作家事》(《海报》1944.8.27)道出原委:

七月号我刊发稿时,予遵从编者之请,增至按月三千元,字数不计。倘亦不得谓不优容矣。乃终遭其拒绝,遽将已刊之长篇连载小说付诸腰斩,致失信于千万读者群,倘亦使站在出版地位之人有所不堪忍受。然当时犹冀其小休以后八月号继续写作。乃终于置之度外,是既无断稿原因,亦乏辍写理由,徒使千万读者群之怅失。此在出版人方面将何以对读者?(《海报》1944.8.27)

言下之意是,站在出版人的立场考虑,我本不能为你张爱玲一人改变通行的稿酬标准。而当我宁愿吃亏,也不想失信于读者时,你却令我失望,无缘无故使我丧失了潜在读者,而且续稿再也等不来。

张爱玲为何不续稿呢?她本人的解释有些避重就轻:“我替《万象》写《连环套》。当时言明每月预付稿费一千元,陆续写了六个月,我觉得这样一期一期地赶,太逼促了,就没有写下去。”——张爱玲抹去了多次争取提示稿酬的细节。

张爱玲在《万象》上发表《连环套》。

如侈谈稿酬的高与低,不作横向比较,难有直观的概念。据啼红(谢豹)《女作家一字一金》(《海报》1944.9.11)透露:

《天地》月刊与贵族血统之女作家一人有约,月致酬五千金,而女作家供给《天地》之稿,则平均每期总不出五千字,(闻《天地》稿挤而篇幅有限,编者不欲多刊长稿。)是千字之酬已逾千金,除名流特稿自当例外外,此数字在一般刊物已属破天荒。

概言之,张爱玲腰斩《连环套》,有三方面原因:每月赶稿太逼促,看来是托辞,顶多是次要因素;稿酬太低是主因;还有,小说艺术性不高,已遭舆论横议(迅雨《论张爱玲的小说》),也令人烦恼。放弃之后,乃一举三得。

照我看,《连环套》断供事件,平襟亚至少该负一半责任。他不从自己身上找原因,不体谅张爱玲仅靠“鬻文自存”的困窘,反倒诿过他人,自是不太厚道。但值得探讨的是,平氏至迟七月底就该发飙,为何往后拖十多天,选择在8月18、19两日才发表《记某女作家》,将其与张爱玲的矛盾公之于众?是什么事激怒了平襟亚呢?

有学者认为,是平襟亚见到张爱玲《传奇》热卖,又妒又恨(肖进《旧闻新知张爱玲》)。可这未必可靠。

1944年8月15日,《传奇》由《杂志》社初版(定价二百元),26日,该社替张爱玲召开集评茶会,吴江枫在会上透露此书四天即售罄。但鲁风接着发言:“本书出版,本社方面有个原则,即并不纯以赚钱为目的。”同时,文海犁《〈传奇〉印象》(《力报》1944.8.24)也披露:“张爱玲的《传奇》出版了,每一本书亲笔签名。”显然,《传奇》初版既非完全的商业行为,又每本都签名,印数自不会高。换言之,平襟亚在书售罄前就撕破了脸,他既不可能预知它会畅销,也不会因痛失些许商业利润而妒恨。再者,平襟亚不替张爱玲出书,本已理亏,这时有人好心帮忙出书,他再跳出来反对,岂不错上加错,近乎无理取闹么?

《传奇》书影

平襟亚与张爱玲的决裂,实另有缘故。在《致〈力报〉编者的信》(载《春秋》第2卷第2期,1944年12月28日出版)里,张爱玲隐约透露了实情:“从前我写过一篇涉及小报的文字,想不到竟得罪了一些敏感的人。”

通读张爱玲之前的散文,想必是《诗与胡说》(《杂志》十三卷五期,1944年8月10日出版)里的如下文字:

譬如上次,听见说顾明道死了,我非常高兴,理由很简单,因为他的小说写得不好。其实我又不认识他,而且如果认识,想必也有理由敬重他,因为他是这样的一个模范文人,历尽往古来今一切文人的苦难。而且他已经过世了,我现在来说这样的话,太岂有此理,但是我不由得想起《明月天涯》在《新闻报》上连载的时候,我非常讨厌里面的前进青年孙家光和他资助求学的小姑娘梅月珠,每次他到她家去,她母亲总要大鱼大肉请他吃饭表示谢意,添菜的费用超过学费不知多少倍。梅太太向孙家光叙述她先夫的操行与不幸的际遇,报上一天一段,足足叙述了两个礼拜之久,然而我不得不读下去,纯粹因为它是一天一天分载的,有一种最不耐烦的吸引力。我有个表婶,也是看《新闻报》的,我们一见面就骂《明月天涯》,一面叽咕一面往下看。

顾明道为鸳鸯蝴蝶派小说家,作品广布各家小报。他性格内向,人缘很好。1944年5月14日,顾氏患肺痨不治而逝。两天后,平襟亚于《海报》发表《顾明道作古》,哀叹这位同道之身后萧条,“几至无以为殓”。几天后,周瘦鹃、程小青也陆续撰文悼念。他们都提及16日大殓那天,正值“凄风苦雨”,殡仪馆四周水深没踝,礼堂里的气氛怎一个惨字了得。而张爱玲竟以佻达的语气,肆意评骘文坛前辈,势必遭人诟病,即便她所指出的顾氏小说不合生活逻辑的情节,确乎言之有理,不无检讨余地。

这还只是矛盾的一个方面。

《诗与胡说》骂顾明道之余,还曲为路易士辩护,更是捅了马蜂窝。

就在一年前,路易士曾诋毁鸳蝴派作家的作品“诲淫诲盗”,本人则在小报上被轮番反击。作为鸳蝴派的一员健将,平襟亚是其中骂声最早,调门最高者。他写过一系列文字,痛斥以路易士为首的所谓“正统文化人”。其中有首诗,丑诋甚厉:

送路易十一西归

桂冠底诗人呀!唱什么高调?

你吟断髭须;都只为几张钞票。

“有饭大家吃。”为甚要把别人打倒?

你自称:“天才。”天说:“你只是个‘蠢才’。”

你的脸皮,本是“邓禄普”的原料,

你的肉,好做“大三元”的叉烧,

你的司的克,象征了阿拉伯底7字,

你的板烟嘴,象征了阿拉伯底6字,

七六十三点,正好认明你诗人底商标。

桂冠底诗人呀!徐志摩在向你招手;

邀你到血污池去垂钓,上望乡台去晚眺,

那儿吟诗不患无资料,大作登《酆都城夜报》,

酬劳你千元冥钞,你便笑呵呵!呵呵笑!

不再向人间胡闹。

——一九四三·九·二〇

(《海报》1943年9月19日,署名:秋翁)

手杖(司的克)和板烟是路易士的标志,十、一合成士字,路易十一即路易士,其意甚明。这首白话版打油诗,韵脚周正,大肆揭批路易士写诗只为钱,说他皮厚如轮胎,骂他十三点,咒他下地狱,顺带还辱及已故诗人徐志摩。

平襟亚既与顾明道交情匪浅,又与路易士势不两立。故一见张爱玲抑顾扬路,已触及其敏感神经,再回想此前的种种不愉快,一冲动便抛出《记某女作家:一千元的灰钿》,欲败坏张的名誉。28日,张爱玲的辩白函见报(全文见附录)。紧接着,秋翁于次日公布《连环套》的稿费支出明细表。

柯灵夹在中间,左右为难,他试图息事宁人,将责任揽下:“最近我遇到一件极难受的事,是秋翁和他笔下的‘某女作家’之间的误会。一个人感情上有了差池,就不免意气,能够彼此退一步想,就可以释然了。我应当负责声明的一点:就是那‘一千元’,原是我请她留着,没有要收回,因为不久以前,我还在请她为《万象》写一点短文。这不怪‘某女作家’,也不怪秋翁,疏忽的是我。”(《再宽大一点》,《海报》1944.8.24)

但张爱玲并不领情,写《不得不说的废话》,说柯灵帮了倒忙,并提出新说法:

柯灵先生的好意,他想着我不是赖这一千元的人,想必我是一时疏忽,所以写了一篇文章在《海报》上为我洗刷,想不到反而坐实了这件事。其实错的地方是在《连环套》还未起头刊载的时候——三十二年十一月底,秋翁先生当面交给我一张两千元的支票,作为下年正月份二月份的稿费。我说:“讲好了每月一千元,还是每月拿罢,不然寅年吃了卯年粮,使我很担心。”于是他收回那张支票,另开了一张一千元的给我。但是不知为什么帐簿上记下的还是两千元。

平襟亚身为律师,他所列支票兑换的账目,貌似巨细靡遗,却留有破绽,即他提供不出张爱玲的每次收据,尤其是第一次的。对此,平氏辩解说:“预支者似不便逼人出立收据,故向凭信用,或由编者负责。”(《秋翁先生来信》,《海报》1944.8.29)则显得底气不足。所以,若问一千元灰钿(冤枉钱)究竟存不存在,我情愿站在张爱玲一边。

张爱玲

此前,张爱玲曾写长信,怂恿平襟亚如替自己出书,可宣传其贵族血统。代平襟亚考量,这“生意眼”未免迂腐,毕竟已身在民国多少年。故当见到胡兰成《论张爱玲》又提贵族血液,平氏暗自好笑,曾撰《一针见血》(《海报》1944.5.14),讽刺过张:“‘贵族血液’这东西,假使放在显微镜底下看,毕竟与‘平民血液’怎样分别,怕连德日欧美不论什么派的‘达克透’,一时都分辨不出来吧?”幸好语气平淡,未掀起波澜。

两个月后,刘郎(即唐大郎)在《海报》(1944.7.7)写游戏文章《痛股录》,形容自己炒股失败时,胡诌一句英文,说“西哲”有言:“Cold water washing penis, more washing more short”(中文意为:冷水汏×,越汏越短)。不久,潘柳黛竟化名“真西哲”,写谤文《论胡兰成与张爱玲》(1944.9.6),笔调轻浮,真正令张爱玲气恼。其中的警句:“就好像两年以前夏威夷左近的太平洋里淹死过一只鸡,于是我们这儿天天使用的自来水也都还在自说自话的认为就是鸡汤一样。”让人们对潘柳黛的一条毒舌,记忆犹新。

此外,《杂志》社主办的《传奇》茶话会,竟也被人调侃。(《女作家座谈会》,《海报》1944.8.30)此文内容失真,措辞诙谐,署名“胡来人”,在上海话里与“胡兰成”谐音,让人不禁联想起多年以后张爱玲与宋淇来往书信里的“无赖人”。

尘埃落定之后,盘点平襟亚对张爱玲实施打击的效果,足令平氏始料未及。其攻击堪称“负面营销”,不仅没有达到败坏张爱玲名誉的目的,反倒令她声名大噪,也使文坛喧嚣多时,让众人找到话题,提升了各自刊物的销量。

纵观平襟亚与张爱玲的恩怨始末,围绕着出书、稿酬、断供、灰钿、贵族血液、鸳蝴派与正统文学之争等等事件而生发,其过程起伏跌宕,横生枝节,夹杂着金钱观、名誉观、文学理念乃至处事风格的矛盾和碰撞,仿佛“聚集了无数小小的有趣之点,这样不停地另生枝节,放恣,不讲理,在不相干的事物上浪费了精力”(《更衣记》)。

三十年后,张爱玲再次读到《连环套》,其反应竟出奇地诡异:

尽管自以为坏,也没想到这样恶劣,通篇胡扯,不禁骇笑。一路看下去,不由得一直龇牙咧嘴做鬼脸,皱着眉咬着牙笑,从齿缝里迸出一声拖长的“Eeeeee!”(用“噫”会被误认为叹息,“咦”又像惊讶,都不对)连牙齿都寒飕飕起来,这才尝到“齿冷”的滋味。(《张看》自序)

此时,若有好事者问及张爱玲当年对顾明道的批评是否过苛?她将如何作答?实在难以想象……

【附录】张爱玲女士来函

编辑先生:

看见平先生骂我的文章《记某女作家》,有一点我不能不辩的白:——说我多拿了《万象》一千元的稿费——想必是平先生不知为了什么缘故,一时气愤,弄错了。因为完全没有这回事,有收条与稿件为证。平先生是大法律家,当然不会自处于诬告的地位罢?他其馀的话,好在是非自有公论,我也不必饶舌了。

张爱玲谨上(八月二十五日)

(刊于《海报》1944.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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