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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桂阳一对夫妻校长借丧事违规收礼金近十万元,双双被立案

三湘风纪网
2016-05-21 12:28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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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纪委官方微信“‘四风’举报一键通”近期收到网友举报帖,反映桂阳县城南完小校长违规收礼金问题(原文帖见后)。省纪委向桂阳县纪委进行了交办,调查处理结果公布如下。

桂阳县纪委回复

收到省纪委举报转办函后,5月9日,县纪委与桂阳县教育局纪委组成联合调查组,通过调取通话与短信记录、找相关人员调查谈话、查阅相关资料等方式,对群众反映“郑启琅(桂阳县城南完小校长)、舒丽波(桂阳县蓉峰完小副校长)夫妇父亲过逝收受教职工二十多万元”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

经核实,2016年4月18日凌晨,郑启琅的母亲张冬花因突发性脑溢血去世。在办理母亲丧事过程中,县城南完小和蓉峰完小两所学校有部分老师知道郑启琅母亲去世的消息后,前去吊唁并送了礼金。4月20日,丧事办完,事后郑启琅、舒丽波夫妇一直未按有关规定将母亲丧事办理情况向组织报告备案。经调查,在此次丧事办理过程中,郑启琅的父亲及郑启琅兄弟姊妹共收到礼金189200元,其中涉及郑启琅、舒丽波夫妇的礼金95100元,除去亲戚朋友的礼金外,郑启琅、舒丽波夫妇分别收到县城南完小教职员工礼金59100元、县蓉峰完小教职员工礼金28000元。在调查组找郑启琅、舒丽波夫妇调查谈话前,郑启琅、舒丽波于5月9日至10日主动将所收教职员工的礼金扣除每人60元回礼后全部退还。

综上所述,郑启琅、舒丽波夫妇在操办母亲丧事过程中,违规收受教职工礼金,且事后未按有关规定将操办丧事实际情况向组织报告备案,其行为违反了中共湖南省纪委《关于印发〈关于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的通知》的规定,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

2016年5月12日,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的相关规定,经县教育局党委会议研究报县委同意,决定对郑启琅的违纪问题予以党纪立案;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的相关规定,经县教育局局务会议研究,决定对舒丽波的违纪问题予以政纪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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