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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西城法院: 未成年人实施校园暴力等引入心理疏导

澎湃新闻记者 林平
2016-05-30 13:57
来源:澎湃新闻
法治中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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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岁的小芊面临着与其年龄不相称的抉择:父母离婚后跟随父亲生活的她,在一次争吵后离家出走投奔了母亲,父母为了她的抚养权对簿公堂。

想跟爸爸还是跟妈妈?法官的询问让小芊沉默不语。

“司法解释规定,已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抚养权归属应征询未成年人意见。”北京西城法院未成年人审判庭负责人甘小琴法官介绍说,在实践中,未成年人的意见时常含混不清,甚至不敢、不愿表达,影响案件事实的查明。

5月30日,西城法院召开涉少民事审判心理疏导机制新闻通报会,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从会上获悉,小芊的抚养权纠纷促成了西城法院涉少民事案件心理疏导机制的首次运用。

在中国政法大学心理系专家的帮助下,小芊最终表达了想跟随母亲、但又怕父亲伤心的真实想法。经过法官和专家的多次调解,法院最终判决小芊由母亲抚养,父亲也选择尊重小芊意愿。在判后回访中,小芊告诉法官,现在她和父母关系都不错。

近年来,未成年人的心理健康开始成为全社会关注的重要议题。目前,心理干预在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运用较多,西城法院在审理中,发现七类针对未成年犯罪人及被害人的情形需要启动心理疏导机制,对涉案未成年人及时进行心理干预。

据甘小琴介绍,未成年人民事案件常涉及亲情关系、家庭纠纷或人身伤害,未成年人本就面临亲情割裂、人身伤害等带来的心理创伤,进入诉讼后形成的恐惧心理和情绪压力则可能带来心理上的二次伤害。

“法院尝试引入心理疏导机制,在征得未成年人监护人的同意后,由具备心理咨询资质的法官及专业心理咨询机构对有需要的未成年人及其家庭提供心理咨询、心理调适,在查明案件事实的基础上,帮助家庭成员修复感情、化解矛盾。”甘小琴说。

“除了小芊这种特定类型案件中未成年人真实想法难以获悉的情况,还有六类情况同样需要引入心理疏导机制。”西城法院法官郭威介绍,比如因家庭矛盾处理不当导致未成年人受到心理伤害、意外事故或遭受暴力导致未成年人人身伤害、未成年人作为施害方对他人实施故意伤害行为、未成年人实施校园暴力或故意伤害行为、在意外事故中导致他人受伤的未成年人等情况,引入心理疏导可以帮助走出心理创伤阴影。

据甘小琴介绍,西城法院的涉少民事案件心理疏导工作由法官先行疏导,专业机构心理咨询师为主导,引导未成年人父母共同进行,贯穿庭前调查、法庭调解、庭后矫治辅导、判后释明、回访等各个环节,形成了“内外结合”的多层级工作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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