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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汽车尾气超标环保组织起诉获立案,曾被罚135万

澎湃新闻记者 刁凡超 实习生 李楠
2016-06-04 11:39
来源:澎湃新闻
绿政公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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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汽车因尾气排放超标被环保组织告上法庭,目前已获法院立案。

6月3日,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从北京市朝阳区自然之友环境研究所(以下简称“自然之友”)获悉,其诉现代汽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下简称现代汽车)汽车尾气排放超标环境公益诉讼,已于6月2日在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立案。

3日下午,澎湃新闻致电现代汽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汽车法务部门,接电人员表示,“刚获悉此消息,具体不清楚,关于汽车尾气超标排放问题可向公司销售本部了解”。澎湃新闻致电其销售本部时,接电的工作人员称“我是韩国人,中国同事不在”,随后挂断电话。再致电时,总机一直处于忙线中。截至发稿时,现代汽车未作出回应。

据现代汽车官网介绍,该公司是由韩国现代自动车株式会社、起亚自动车株式会社、现代摩比斯株式会社三方共同投资成立的中国法人。公司成立于2004年9月22日,全面负责现代汽车集团中国业务。

自然之友起诉现代汽车,缘起2年前的尾气“超标门”。6月3日,自然之友环保法律项目负责人葛枫向澎湃新闻介绍,现代汽车2013年3月1日至2014年1月20日从韩国进口并在北京销售全新胜达3.0车辆的排气污染数值中,颗粒物一项数值排放超过《轻型汽车(点燃式)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北京V阶段)》(DB11/946-2013)的限值,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相关规定,造成了严重的环境损害后果,应该承担环境侵权的法律责任。

在提交给法院的环境民事公益起诉书中,自然之友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在其从韩国进口的全新胜达3.0车型达到《轻型汽车(点燃式)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北京V阶段)》(DB11/946-2013)规定的排放标准前,停止在北京市场销售;召回违法车辆并进行维修;承担自销售不符合上述标准的车型之日起至符合标准时止这期间,所造成大气污染的生态环境修复费用(具体数额以专家意见或鉴定结论为准);在国家级媒体及北京本地媒体上公开道歉;承担本案鉴定费或专家咨询费以及原告律师费等合理支出。

澎湃新闻注意到,《北京商报》等媒体曾报道称,近年来,现代汽车多次因隐瞒温室气体排放和破坏燃油经济性、虚报燃油经济性数据、实际燃油效率低等问题,被美国环境保护署和司法部处罚超过10亿美元。

据《北京商报》2014年11月8日报道,2014年9月11日,现代汽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曾因从韩国进口并在北京地区销售的全新胜达3.0车型尾气排放超标问题,受到北京市环保局的处罚,成为国内因汽车尾气问题而遭受处罚的第一家企业。

北京市环保局官网发布的京环保车罚字〔2014〕13号文件显示,2013年9月,北京市环保局对该公司从韩国进口全新胜达3.0车型(3辆车VIN型号分别为KMHST81D3DU191438、KMHST81D2DU141596、KMHST81DXDU144228)进行了环保抽检。后经2013年12月以及2014年1月两次复检,认定该公司2013年3月1日至2014年1月20日期间从韩国进口并在北京地区销售的全新胜达3.0车型的尾气排放超标。北京环保局根据相关规定对北京现代汽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作出没收13510231.53元收入,并按10%处罚的决定,处罚金额达135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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