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聂树斌案律师:最高法一副庭长逐字逐句向聂母解释再审决定书

澎湃新闻记者 林平
2016-06-08 16:53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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聂树斌母亲张焕枝。 孙湛 澎湃资料

21年后,聂树斌案等来了再审决定。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获悉,6月8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向聂母张焕枝递出再审决定书时,聂母在静默片刻后泪水涌出眼眶,哽咽不已。

据新华社报道,最高人民法院于6月6日决定依法提审原审被告人聂树斌故意杀人、强奸妇女一案,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并于8日在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向聂树斌的母亲送达了再审决定书。

聂案代理律师李树亭在接受澎湃新闻采访时,正陪同聂母从山东高院坐车赶回河北石家庄老家,预计今晚7点前到达。

据李树亭介绍,6月5日下午5时许,聂母接到来自山东高院的电话通知,告知其法院将与聂案家属沟通有关聂案的最新情况。6月7日下午6时许,聂母及代理律师李树亭赶到山东济南。

“山东高院希望此行不对外界披露,我们是直接包车前往山东高院。”李树亭说,6月8日上午,山东高院两位庭长亲自出面接待聂树斌家属,向聂母概述了基本情况,随后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法官对家属宣布相关决定。

据最高人民法院再审决定书载明: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复查认为,原审判决缺少能够锁定聂树斌作案的客观证据,在被告人作案时间、作案工具、被害人死因等方面存在重大疑问,不能排除他人作案的可能性,原审认定聂树斌犯故意杀人罪、强奸妇女罪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建议本院启动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并报请本院审查。

再审决定书最后指出,本院经审查,同意山东省高院复查意见,认为河北省高院(1995)冀刑一终字第129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项、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款之规定,决定如下:本案由本院提审。

“最高法的一位副庭长现场宣读了再审决定书,家属与律师分别进行了签收。”李树亭说,聂母还为聂父及其女儿代签了决定书,因牵涉较多法律术语,这位副庭长还逐字逐句向聂母解释了相关内容。

再审决定书并未告知再审的具体时间,律师和家属对此也尚不知情。“关于具体的再审时间需等最高法的通知。”李树亭表示,后续会配合法院启动再审工作,继续向法院提交相关证据,有关证据待核实后会向最高法递交。

提及聂母的反应,李树亭向澎湃新闻转述称,聂母在看到再审决定书时,静默了好几秒,接着老泪纵横,哽咽不已,“我也被情绪感染,淌下眼泪,太不容易了。”

聂树斌案再审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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