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Logo
下载客户端

登录

  • +1

王石与深铁董事长共同出席论坛,万科预计复牌晚于6月18日

澎湃新闻记者 周祺瑾
2016-06-12 13:58
来源:澎湃新闻
地产界 >
字号

万科宣布与深圳地铁签署深化战略合作的备忘录,合作领域拓展至东莞、惠州、重庆等多个城市。  视觉中国 资料图

6月12日,万科(000002)在与深圳地铁联合举办轨道交通与城市发展论坛上宣布,双方再签署深化战略合作的备忘录,合作领域不限于深圳,拓展至东莞、惠州、重庆等多个城市。

这是万科宣布与深圳地铁重组后,双方首次公开对重组内容的公开表态,万科董事会主席王石与深圳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林茂德均出席论坛,这也是两人在3月12日签约仪式后再次同台。

与深铁加强合作

王石称,与深圳地铁集团的合作将为万科带来长期发展机会。随着轨道线路从深圳向其他各城市延伸,万科将有机会在地铁沿线以合理价格获得源源不断的优质项目资源。他特别提及深圳地铁四期规划让深圳轨道交通建设进入快车道,在深莞惠一体化背景下,城际轨道的互联互通和将为双方合作提供广阔空间。

根据此次签署的备忘录,深圳地铁与万科集团拟在地铁四期轨网建设和沿线土地开发中创新合作模式,遵照市场规则以“轨道+物业”模式参与深圳轨道交通及上盖物业项目的建设。

深圳地铁集团总经理肖民表示,深圳地铁与万科达成战略协同,可以充分发挥双方各自专业优势。一方面地铁集团可以更加专注于城市轨道交通建设,服务社会,有效提升地铁地产品牌。另一方面有助于万科进一步提升核心业务经营业绩,加快向城市配套服务商转型。

对于万科来说,联合深圳地铁,围绕轨道交通进行业务布局,既是突破土地资源瓶颈的最优选择,也是公司顺应中国城镇化的大趋势、提前进行战略布局的重要举措。

王石表示,未来10年,中国预计将新增1.7亿城镇人口。但容纳城市新移民的主要地点,可能不再是特大型城市,而是位于发达城市带范围内的卫星城镇。基于这一判断,万科将牢牢把握中国城市经济圈形成所带来的发展机遇,以“城市配套服务商”为定位,积极参与以轨道交通为先导的城市发展。围绕地铁为城市提供配套服务,将是万科未来最重要的发展方向之一。

国际经验表明,城市经济圈是城市化第二阶段的核心内容,而轨道交通网络作为连结城市圈的重要纽带,在城市经济圈的形成中扮演核心角色。此次深圳地铁携手万科和东莞实业开展合作,其深层次的背景,也在于深圳市近年来经济辐射力不断增强,已经具备了成为城市圈核心都市的条件。在深圳“东进战略”和区域一体化的大趋势下,深圳及周边地区的互通互联开始提速。

重组预案尚待董事会投票

今年3月13日,万科公告已与深圳地铁签署合作备忘录,万科将以发行新股的方式购买地铁集团下属公司的全部或部分股权,而地铁集团将注入部分优质地铁上盖物业项目的资产到该收购标的中。

在宣布重组次日,万科曾召集媒体召开关于重组的沟通过会,随即又取消这一发布会,一度引发业内对于双方合作的猜疑。而此后3月17日,万科原的大股东华润突然通过媒体发表声明称,万科和深铁合作方案公告,没有经过万科董事会讨论通过,是万科管理层自己的一个决定。万科与深圳地铁重组前景显得扑朔迷离。

万科董事会秘书朱旭告诉澎湃新闻记者,万科将于近日在董事会上对万科与深圳地铁的重组预案进行投票。

朱旭称,董事会投票结果将在开会后公告。投票完毕后,万科将于6月18日前向深交所提交重组预案,在得到深交所回复后复牌。

至于外界关于华润、宝能对于万科重组预案的表决,朱旭称,华润在万科董事会占有席位,因此会在董事会上对重组进行表决。

这也意味着,万科的复牌时间并不是6月18日,而要等深交所回复之后,预计会在7月初。

针对此前华润曾在3月17日股东大会后提出异议,朱旭表示,华润代表列席了这次论坛,华润方面对重组内容已经了解。

朱旭称,无论董事会对重组预案投票结果如何,都不会影响万科复牌。

而此前万科透露的时间点是,公司将全力争取在6月18日前披露重组预案并复牌。

根据朱旭的说法,在获得证监会回复后,按照程序万科还将先后召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正式的重组方案进行表决。

至于外界关心的大股东华润和宝能对重组的态度,朱旭称,目前华润在董事会占有席位,可以在董事会表决。宝能尚未拥有董事会席位,只能在股东大会表决。

根据万科公司章程,重组要在股东大会上通过,必须获得2/3赞成票才能通过。根据日程安排,万科将在6月27日召开周年股东大会。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澎湃新闻,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1
    收藏
    我要举报

            扫码下载澎湃新闻客户端

            沪ICP备14003370号

            沪公网安备3101060200029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

            反馈